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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Northwest A&F University

综合类 本科 院校代码:1071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标代码为:10712。学校位于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邮政编码:712100。第三条 学校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首批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研究生院、博士后流动站。第四条 颁发证书: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主要研究制定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决定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区、市)高考报名人数和学校近年来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等,确定分省(区、市)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批准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学校将2019年本科招生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预留计划的使用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报考情况集体研究决定。第十一条 2019年学校共有65个本科专业招生,其中38个专业按13个专业类招生。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入学1~2年后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选择所录取专业类中的相关专业学习。第十二条 按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卓越班录取的学生,实行“学科大类+个性化”培养,在学科大类下学生自主选择本科专业和导师,实施导师指导下的个性化培养和全学程的科研素质与创新能力训练。经过三年学习,获得我校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者,可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第十三条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我校与美国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University of Nebraska–Lincoln)合作举办,实行“3+1”培养模式,前三年在我校就读,达到对方入学标准后,赴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学习一年。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学生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由我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统一领导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与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并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征集志愿录取。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2019年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提档和录取专业。第十八条 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级,其中文史类专业选考科目为历史,理工类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等级排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第十九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招生计划数100%提档,录取专业时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第二十条 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在选考科目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依据考生位次顺序录取。第二十一条 上海市考生录取原则:在选考科目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依据考生位次顺序录取。如所报专业已录满,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同一科目组范围内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第二十二条 其他省份考生录取原则:1.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2.对于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位次顺序录取,如果所在省没有相关规定,学校依次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录取。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若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则进行专业调剂录取。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部分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类)外语语种不限。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类)录取男女比例不限。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类)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及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2019年已公布的相关简章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国家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一周内书面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后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九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条 被录取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不能报考研究生,毕业后直接到定向单位就业。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三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二条 我校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学费标准为:农林类专业3025元/学年·生;理工、外语类专业4950元/学年·生;文史类专业3850元/学年·生;艺术类专业9900元/学年·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习期间学费36000元/学年·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费按照对方大学当年标准收取;少数民族预科班3850元/学年·生。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学年·生。第三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三十四条 学校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三十五条 联系部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87091408,87091409纪检监察电话:029-87082862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招生网址:https://zhshw.nwsuaf.edu.cn官方微信号:zhshwnwsuaf(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9-06-06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标代码为:10712。学校位于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邮政编码:712100。第三条 学校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建设高校,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研究生院、博士后流动站。第四条 本科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决定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及有效监督。第七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区、市)高考报名人数和学校近年来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等,确定分省(区、市)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批准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学校安排预留计划总数不超过本科招生总规模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预留计划的使用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报考情况集体研究决定。第十一条 2020年学校共有69个本科专业招生,其中47个专业按17个专业类招生,22个专业按专业招生。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入学1-2年后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选择所录取专业类中的相关专业学习。2020年按专业类招生的有:农学(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艺、茶学),动物科学(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动物医学类(动物医学、动物药学),林学类(林学、森林保护),林业工程类(林产化工、木材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机械类(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计算机类(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电子商务),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化学类(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经济学类(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第十二条 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卓越班,实行“学科大类+个性化”分段式、贯通化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学科大类下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和导师,开展个性化学习和全学程科研素质与创新能力训练。获得学校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者,可提前一年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第十三条 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美国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合作举办,实行“3+1”培养模式,学生前三年在学校就读,达到对方入学标准后,赴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学习一年。学生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第十四条 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举办,实行“4+0”培养模式,学生本科四年可以完全在国内就读,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工学学士学位,亚利桑那大学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同时开通“3+1”“4+1”培养通道,英语达到对方入学要求后,第四年可以申请赴亚利桑那大学就读;也可在四年本科毕业后到亚利桑那大学继续学习一年获得研究型硕士学位。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统一领导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并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2020年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提档和录取专业。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第十九条 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级,其中文史类专业选考科目为历史,理工类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等级排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第二十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招生计划数100%提档,录取专业时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第二十一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录取原则: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依据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位次顺序录取。专业调剂仅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第二十二条 其他省份考生录取原则:1.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2.对于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位次顺序录取,如果所在省没有相关规定,学校依次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录取。3.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考生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其他专业(类)外语语种不限。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类)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我校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及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学校2020年已公布的相关简章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国家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一周内书面向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后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九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条 被录取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不能报考研究生,毕业后直接到定向单位就业。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三十一条 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调整专业及培养方式。第三十二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三条 学校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学费标准为:农林类专业3025元/学年·生;理工、外语类专业4950元/学年·生;文史类专业3850元/学年·生;艺术类专业9900元/学年·生;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习期间学费60000元/学年·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习期间学费50000元/学年·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费按照对方大学当年标准收取;少数民族预科班3850元/学年·生。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学年·生。第三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三十五条 学校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三十六条 联系部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招生咨询电话:029-87091406纪检监察电话:029-87082862电子邮箱:zhaoshb@nwafu.edu.cn招生网址:https://zhshw.nwafu.edu.cn官方微信号:zhshwnwsuaf(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06-23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为推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和身体素质,结合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2017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队。一、招生项目及计划1.招生项目:网球。2.招生计划:32名,其中男生16名,女生16名。二、报名条件与要求1.符合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2.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且未在国家网球管理中心注册。3.若考生所在省份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考生还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含)以上成绩。4.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三、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所有符合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17年1月16日至2月16日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网(http://zhshw.nwsuaf.edu.cn/),进入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不接受现场报名。2.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将纸质报名材料于2017年2月18日之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EMS)寄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寄送纸质材料包括(请按下列顺序整理装订):(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完成后自动生成,网上打印),报名表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薄复印件);(3)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4)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运动会)的秩序册复印件、获奖证书(运动成绩)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四、选拔程序1.初审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并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严格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考生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校内考核。学校于2017年3月1日左右在招生网公布初审结果,请报名考生登陆我校招生网查看本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2.考核(1)报到确认初审通过的考生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运动成绩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原件,于2017年3月10日8:00-17:00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现场报到确认。报到确认时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办理报到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所有参加考核的考生在专项测试前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绝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2)专项测试所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网球场、北校区田径场测试项目:比赛测试、身体素质测试(具体测试安排及打分标准见附件)。3.入选考生认定(1)所有考生按照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考生数不超过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2)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我校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入选资格。(3)若有考生所在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统一测试时间在我校专项测试时间之后,考生可先报名参加我校测试,经我校测试合格并取得所在省份统一测试合格(含)以上成绩后方可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入选资格。五、录取办法1.入选考生须按照所在省份规定在相应批次填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志愿。2.我校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自主划定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3.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或以上)称号之一的入选考生,如专项测试成绩排在所有参加专项测试的二级运动员之前,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如专项测试成绩未排在所有参加专项测试的二级运动员之前,按照二级运动员对待录取。4.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其中取得优秀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并且服从专业调剂,我校予以录取;取得合格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服从专业调剂,我校予以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或实行高考录取改革的省份,参考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有关政策录取。5.专业安排学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理工类考生将安排在我校对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公布的理工类专业,文史类考生安排在我校对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公布的文史类专业。六、组织和监督机制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2.学校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过程中全程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七、其他事项1.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考生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2.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协议书》,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3.达到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在取得高考成绩单和填报高考志愿后及时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的报名系统填写本人高考成绩及志愿等相关信息。4.新生入学后,学校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专项复测,如发现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查处。5.我校高水运动队招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八、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2100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专项测试咨询电话:029-87092466招办传真:029-87092049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工作安排

2017-01-16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为推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和身体素质,结合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2018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招生简章。一、招生项目及计划1.招生项目:网球。2.招生计划:32名,其中男生20名,女生12名。二、报名条件与要求1.符合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2.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且未在国家网球管理中心注册。3.若考生所在省份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考生还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含)以上成绩。4.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5.不招收软式网球二级运动员考生。三、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所有符合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18年1月18日至2月6日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网,进入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不接受现场报名。学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2.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将纸质报名材料于2018年2月7日之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EMS)寄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寄送纸质材料包括(请按下列顺序整理装订):(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完成后自动生成,网上打印),报名表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薄复印件)。(3)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4)相关证书复印件:①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②高中阶段省级(含省级以上)获奖证书(运动成绩)复印件及与之对应的比赛(运动会)的秩序册复印件和成绩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考生以上报名材料必须齐全,对于报名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为初审不合格。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四、选拔程序1.初审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并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严格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考生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校内考核。学校于2018年2月28日左右在招生网公布初审结果,请报名考生登陆我校招生网查看本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2.考核(1)报到确认初审通过的考生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运动成绩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原件,于2018年3月9日8:00-17:00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现场报到确认。报到确认时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办理报到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所有参加考核的考生在专项测试前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绝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2)专项测试所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测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测试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网球场、北校区田径场。如遇雨雪天气,则改在杨凌博奥网球馆。测试项目:比赛测试、身体素质测试。所有报名考生统一安排比赛测试(具体测试安排及打分标准见附件1)。3.入选考生认定(1)国家一级运动员入选资格确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比赛测试成绩排在男子前三名(女子前两名)且排在其他二级运动员之前,身体素质测试合格,即获得入选资格。该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2)国家二级运动员入选资格确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按照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3)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我校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入选资格。(4)若考生所在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统一测试时间在我校专项测试时间之后,考生可先报名参加我校测试,经我校测试合格并取得所在省份统一测试合格(含)以上成绩后方可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入选资格。五、录取办法1.获得我校国家一级运动员入选资格的考生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见附件2)有关要求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统一考试。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入选考生须按照所在省份规定在相应批次填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志愿。2.国家一级运动员入选考生的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自主划定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3.国家二级运动员入选考生的录取:取得优秀等级的入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并且服从专业调剂,我校予以录取;取得合格等级的入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服从专业调剂,我校予以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或实行高考录取改革的省份,参考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有关政策录取。4.专业安排学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理工类考生将安排在我校对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公布的理工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文史类考生安排在我校对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公布的文史类专业。六、组织和监督机制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2.学校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过程中全程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七、其他事项1.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考生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2.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8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协议书》,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3.达到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在取得高考成绩单和填报高考志愿后及时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的报名系统填写本人高考成绩及志愿等相关信息。4.新生入学后,学校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专项复测,如发现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查处。5.我校高水运动队招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6.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2100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专项测试咨询电话:029-87092466招办传真:029-87092049----  点击下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8年网球高水平队招生测试工作安排.doc

2018-01-23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建设需要,2017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继续面向全国招生。一、报名条件具备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成绩优良、艺术特长突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考生所在省份组织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含)以上成绩。二、招生计划及要求(一)2017年学校面向全国拟招收52名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各项目招生计划数见下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表序号项目类计划数1键盘类(钢琴、手风琴、双排键)22声乐类(美声、通俗、民族)23管乐类(圆号、长号、大号、中音号、小号、长笛、萨克斯、巴松、双簧管、单簧管)124弦乐类(竖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提琴)65民乐类(阮、琵琶、柳琴、扬琴、笙、唢呐、竹笛、中胡、二胡、古筝)116打击乐类(定音鼓、管钟、木琴、锣、镲、民族大鼓、排鼓)47舞蹈类(民族舞、现代舞)88表演与主持类(戏剧、小品、相声、戏曲、节目主持)7(二)要求1.每位考生限报一项特长;2.舞蹈类和表演与主持类要求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三、报名程序(一)网上报名所有符合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于2017年1月16日至2月16日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网(http://zhshw.nwsuaf.edu.cn/),进入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要求注册和填写信息。不接受现场报名。(二)提交报名材料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将纸质报名材料于2017年2月18日之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EMS)寄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艺术团报名”字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寄送纸质材料包括: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完成后自动生成,网上打印),报名表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2.相关特长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3.报考项目的个人单独表演视频,视频制作要求如下:(1)视频要求影像清晰,有正面图像,能充分反映考生艺术水准;除声乐类和舞蹈类外,其他项目类不得有伴奏;单机位拍摄,不得进行后期加工;(2)仅限mp4格式,表演视频不超过10分钟;文件名命名为“报名号-项目名称.mp4”;(3)仅接受U盘存储媒介,将U盘装在信封里,并注明考生报名号及报考项目;(4)视频中不得出现“姓名、地区、学校”等与考生信息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考生和中学须对报名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四、选拔程序(一)初审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确定参加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学校于2017年2月24日左右在招生网公布初审结果,考生通过登陆本科招生网上查看本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二)考核1.报到确认初审通过的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特长证明材料原件于3月3日15:00-21:00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报到确认并领取准考证。2.专项测试(1)测试时间:3月4日(2)测试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3)测试内容:①键盘类:演奏一首自选键盘作品(4-6分钟,可选段);②声乐类:完整演唱一首自选声乐作品(3-5分钟);③管乐、弦乐、民乐类:演奏一首自选器乐作品(4-6分钟,可选段);④打击乐类:自备两种打击乐器,演奏自选乐曲不少于两首(4-6分钟,可选段);⑤舞蹈类:舞蹈基本功(包括软度、力度、技巧,不超过2分钟),一支成品舞蹈表演(自备音乐,4-6分钟);⑥表演与主持类:自备单人表演作品(3-5分钟)。(4)我校为考生提供钢琴、乐谱架、小军鼓、民族大鼓、木琴(马林巴)、竖琴、管钟等乐器,其他与考试有关的用品请考生自备。(三)入选考生认定1.学校根据公布的各个项目类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及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分项目类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分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考生数不超过艺术团招生计划的30%。2.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我校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入选资格。3.若有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时间在我校专项测试时间之后,考生可先报名参加我校测试,经我校测试合格并取得所在省份统一测试合格(含)以上成绩后方可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入选资格。五、录取办法(一)入选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其中江苏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BB级。(二)入选考生须按照所在省份规定在相应批次填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志愿,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第一批本科专业范围内按文理科分类选择填报专业志愿,报考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无效,要求至少填报五个不同的专业志愿。(三)对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认定为优秀等级的入选考生(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2.认定为合格等级的入选考生(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本科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以上10分,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专业安排原则:高考成绩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的考生,满足所报第一专业志愿;高考成绩未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的考生,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之一。六、组织和监督机制1.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2.学校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过程中全程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水平艺术团选拔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七、其他事项1.我校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考生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2.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明确入校后参加艺术团活动的义务与责任。3.达到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在取得高考成绩单和填报高考志愿后及时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反馈本人高考成绩及志愿等相关信息。4.新生入学后,学校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艺术特长复测,如发现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查处。5.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八、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2100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招生办)029-87092447(团委)招办传真:029-87092049

2017-01-16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建设需要,2018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继续面向全国招生。一、报名条件具备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成绩优良、艺术特长突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考生所在省份组织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含)以上成绩。二、招生计划及要求(一)2018年学校面向全国拟招收52名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各项目招生计划数见下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表(二)要求1.每位考生限报一项特长;2.舞蹈类和表演类要求男生身高在4250px以上,女生身高在4000px以上。三、报名程序(一)网上报名所有符合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于2018年1月18日至2月6日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网(http://zhshw.nwsuaf.edu.cn/),进入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要求注册和填写信息。不接受现场报名。(二)提交报名材料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将纸质报名材料于2018年2月7日之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EMS)寄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艺术团报名”字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寄送纸质材料须包括: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完成后自动生成,网上打印),报名表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2.相关特长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3.报考项目的个人单独表演视频,视频制作要求如下:(1)视频要求影像清晰,有正面图像,能充分反映考生艺术水准;除声乐类和舞蹈类外,其他项目类不得有伴奏;单机位拍摄,不得进行后期加工;(2)仅限mp4格式,视频内容不超过10分钟;文件名命名为“报名号-项目名称.mp4”;(3)仅接受U盘存储媒介,将U盘装在信封里,并注明考生报名号及报考项目;(4)视频中不得出现“姓名、地区、学校”等与考生信息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考生和中学须对报名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四、选拔程序(一)初审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确定参加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学校于2018年2月27日左右在招生网公布初审结果,考生通过登陆本科招生网上查看本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初审通过者将获得我校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考核资格。(二)考核1.报到确认初审通过的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特长证明材料原件于3月8日15:00-20:00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报到确认并领取准考证。2.专项测试采取“考评分离”的办法,现场录像,异地评审。(1)测试时间:3月9日(2)测试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3)测试内容:①键盘类:演奏一首自选键盘作品(4-6分钟,可选段);②声乐类:完整演唱一首自选声乐作品(3-5分钟);③管乐、弦乐、民乐类:演奏一首自选器乐作品(4-6分钟,可选段);④打击乐类:自备两种打击乐器,演奏自选乐曲不少于两首(4-6分钟,可选段);⑤舞蹈类:舞蹈基本功(包括软度、力度、技巧,共不超过2分钟),一支成品舞蹈表演(自备音乐,4-6分钟);⑥表演类:自备单人表演作品(3-5分钟)。(4)学校为考生提供钢琴、乐谱架、小军鼓、民族大鼓、木琴(马林巴)、竖琴、管钟等乐器,其他与考试有关的用品请考生自备。器乐类考试不得使用伴奏。声乐、舞蹈类一律使用MP3音乐伴奏(不得使用钢琴伴奏)。考核具体安排将于考前在招生网另行公布。(三)入选考生认定1.学校根据公布的各个项目类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及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分项目类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分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考生数不超过艺术团招生计划的30%。2.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我校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入选资格。3.若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时间在我校专项测试时间之后,考生可先报名参加我校测试,经我校测试合格并取得所在省份统一测试合格(含)以上成绩后方可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入选资格。五、录取办法(一)入选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其中江苏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BB级。(二)入选考生须按照所在省份规定在相应批次填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志愿,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第一批本科专业范围内按文理科分类选择填报专业志愿(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要求至少填报五个不同的专业志愿。(三)对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认定为优秀等级的入选考生(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2.认定为合格等级的入选考生(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本科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以上10分,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4)专业安排原则:高考成绩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的考生,满足所报第一专业志愿;高考成绩未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的考生,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之一。六、组织和监督机制1.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水平艺术团选拔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七、其他事项1.我校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考生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2.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8年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明确入校后参加艺术团活动的义务与责任。3.达到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在取得高考成绩单和填报高考志愿后及时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反馈本人高考成绩及志愿等相关信息。4.新生入学后,学校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艺术特长复测,如发现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查处。5.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6.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2100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招生办公室)029-87092447(校团委)招办传真:029-87092049

2018-01-2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简章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教育部直属、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6号)精神,学校2017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一、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2017年学校安排105名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考生还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二、招生专业1.招生专业详见附件,此专业列表为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全部专业,最终以各省公布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分专业计划为准。2.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人数比例,确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三、报名方式(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前登录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其中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学习情况、个人特长及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等。(二)邮寄纸质材料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报名材料并通过邮政EMS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寄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材料”。1.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2.高中阶段连续3年成绩单、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3.身份证复印件和农村户籍证明材料(包括注明农业户口户别的页面、考生户口页面、父亲或母亲或者法定监护人户口页面复印件,或者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4.考生高中阶段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以上材料需要中学审核盖章,申请表另需考生本人及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四、选拔程序1.2017年5月,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报名考生进行户籍和学籍审核,我校组织专家根据报名条件及考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考生。2.6月3日左右,我校招生网公布入选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或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3.入选考生名单经我校招生网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部备案,待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对、补充、确认考生的相关高考报名信息后,由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入选考生信息。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最终获得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我校不再组织该类考生其他考核。五、录取办法(一)志愿填报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需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2.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填报学校志愿,错误填写或未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者不享受相关招生政策;3.考生须在我校公布的考生所在省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并服从专业调剂。(二)录取原则1.获得我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所报专业(类)要求,学校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规则分配专业。2.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3.对于浙江省、上海市考生,考生高考选考科目须与我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一致;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级。六、组织和监督机制1.我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过程进行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七、其他事项1.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2.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2100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咨询电话:029-87091406 87091407 87091408 870914093.本简章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调整的政策执行。附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序号专业(类)名称1农学(含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2林学类(含林学、森林保护)3动物科学4水产养殖学5草业科学6动物医学7植物保护8园艺9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10园林11生物科学类(含生物技术、生物科学、生物工程)12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13地理科学类(含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14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15资源环境科学16电子信息工程1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8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9软件工程20电子商务21信息与计算科学22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23应用化学24制药工程25林业工程类(含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26机械类(含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27水利类(含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28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市场营销、土地资源管理)

201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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