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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

Harbin Normal University

理科类/文科类/师范类/考研院校 本科 院校代码:10231

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哈尔滨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第五条 学校代码:10231第六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第九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师大路1号(松北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江南校区)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及对学校招生政策的发布与解读。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检察处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2020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及其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有序进行。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2020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同时根据生源情况对调档比例作适度调整。第十七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1.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进档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调剂录取到其它专业,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作退档处理。分数相同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分数相同考生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2.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选考(测)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选考要求信息为准。(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报考美术学、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国画、工艺美术、雕塑专业及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所在省投档规则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文化课成绩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2.报考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或校级联考)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文化课成绩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3.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或校级联考)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分数相同考生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4.报考哈尔滨师范大学表演(戏剧、影视)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文化课成绩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5. 报考摄影、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媒体广告、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校考专业课折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比较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校考专业课成绩÷校考专业课满分×750)×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6.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黑龙江省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校考专业课折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比较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校考专业课成绩÷校考专业课满分×750)×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山东省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校级联考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校级联考专业课折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比较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校级联考专业课成绩÷校级联考专业课满分×750)×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四川省、浙江省、山西省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省统考专业课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比较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满分×750)×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三)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体育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文化课成绩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运动康复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分数相同考生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第十八条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的考生,文化课考试需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命题的全国统一考试,体育专项测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单招体育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实行全国统测和分区统测。学校视考试情况划定文化课成绩控制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按照项目需求择优录取。第十九条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所有专业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限制。第二十一条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翻译、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第二十二条 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分专业时承认加分政策。第六章 其它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以黑龙江省发改委和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文件为准。第二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高校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对于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五条 学校会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网站或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第二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政策规定评定和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到边远贫困基层就业奖金,师范类学生还发放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并通过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募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任何以哈尔滨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2020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451-88067377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hrbnu.edu.c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451-88067208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020-06-11
哈尔滨师范大学2018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况学校全称:哈尔滨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231校 址: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学历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全日制培养目标:培养从事运动训练实践的教练员和专项体育教师,培养能从事武术套路、散打、传统体育养生等项目的教学、训练、科研、管理和健身指导等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体育人才。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学费标准:8000元/年(如有变化,以黑龙江省物价部门当年公布的数据为准)二、报考安排(一)招生项目1.运动训练:速度滑冰(冬季项目)、田径,篮球、足球(男子)、排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手球、体操、艺术体操、游泳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武术散打、武术套路(二)报考条件1.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2.具备指定项目(见《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审批日期截止冬季项目为2017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为2018年2月28日)。(三)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请在2017年12月25日12:00以后按规定日期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及网站APP(体教联盟)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参加网上报名。1.冬季项目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1日—1月15日2.其他项目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15日3.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要求体育专业考试分项目实行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模式,具体确认的时间、地点请以组织统考的主考院校通知为准。三、考试安排(一)文化课考试试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印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课考试。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2.考试时间:2018年4月 21日-22日3.考试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为准(二)体育专项测试冬季项目专项考试时间为2018年2月16日至3月5日,其他项目专项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组织统测的主考院校通知为准。四、招生计划运动训练计划招生30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计划招生20人(计划最终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为准)。五、录取规则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的30%,总分满分600分,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确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健将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确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及体育专项测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课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按照项目需求择优录取。我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如果一志愿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考生。六、违规处理办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全国高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七、注意事项1.如因身体原因入学后不能正常参加训练的考生请慎重报考!同时请考生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2.测试项目要与等级证书一致。3. 上述内容如有变动,以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八、咨询招生咨询电话: 0451-88067377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hrbnu.edu.cn

2017-12-29
2019年哈尔滨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况学校全称:哈尔滨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231校 址: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学历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全日制培养目标:培养从事运动训练实践的教练员和专项体育教师,培养能从事武术套路、散打、传统体育养生等项目的教学、训练、科研、管理和健身指导等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体育人才。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学费标准:8000元/年(如有变化,以黑龙江省物价部门当年公布的数据为准)二、报考安排(一)招生项目1.运动训练:速度滑冰(冬季项目)、田径,篮球、足球(男子)、排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手球、体操、游泳、跆拳道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武术散打、武术套路(二)报考条件1.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2.具备指定项目等级称号(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第三条)所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审批日期:冬季项目为2009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为2009年7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三)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请在2018年12月25日12:00以后按规定日期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及体教联盟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招生简章。1.冬季项目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月1日12:00—1月15日12:002.其他项目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12:00—3月15日12:003.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要求体育专业考试分项目实行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模式,具体确认的时间、地点请以组织统考的主考院校通知为准。三、考试安排(一)文化课考试试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印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课考试。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2.考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21日3.考试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为准(二)体育专项测试冬季项目专项考试时间为2019年2月1日至3月15日,其他项目专项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组织统测的主考院校通知为准。四、招生计划运动训练计划招生75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计划招生30人(计划最终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具体分项目招生计划如下:1.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计划75名速度滑冰(男4名、女4名)、田径(男5名、女5名)、篮球(男4名、女4名)、排球(男4名、女2名)、足球(男8名)、乒乓球(男2名、女2名)、网球(男2名、女2名)、羽毛球(男2名、女1名)、手球(男4名、女4名)、体操(男2名、女2名)、游泳(男2名、女2名)、跆拳道(男4名、女4名)调剂顺序:(1)每个项目男子或女子合格数量不足,首先在该项目内部相互调剂;(2)每个项目内部调剂仍有余额,则按项目优先保障顺序进行调剂,项目调剂排序如下:速度滑冰、篮球、田径、足球、排球、体操。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30名具体招生计划:武术散打(男3名、女2名)、武术套路(男15名、女10名)调剂顺序:(1)每个项目男子或女子合格数量不足,首先在该项目内部相互调剂;(2)每个项目内部调剂仍有余额,则2个项目相互调剂。五、录取规则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在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60分,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课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按照项目需求择优录取。我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如果一志愿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考生。六、违规处理办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全国高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七、注意事项1.如因身体原因入学后不能正常参加训练的考生请慎重报考!同时请考生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2.测试项目要与等级证书一致。3. 上述内容如有变动,以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八、招生咨询咨询电话: 0451-88067377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hrbnu.edu.cn

2019-01-10
哈尔滨师范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的需要,2017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队。一、招考项目及招生计划招考项目:速度滑冰、田径、健美操招生批次:生源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招生计划:2017年我校拟招生24人(面向全国招生)。各项目的具体招收人数将根据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的需要和专项测试成绩确定。分项目计划如下,田径10人,健美操9人,速度滑冰5人。最终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二、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速度滑冰仅限一级及以上(含一级)运动员。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4.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对应一致)。5.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三、报名时间及办法报名时间:1. 速度滑冰项目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2月25日上午8:30至11:302. 田径和健美操项目:2017年3月18日——2017年3月28日报名办法:考生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hrbnu.edu.cn/)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2017年高考准考证、获得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的秩序册、成绩册及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印件,寄至(EMS)我校招生工作处,我校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材料齐备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参加现场报名和身份确认。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处 (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 邮编:150025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17年4 月7 日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处(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江南校区田家炳教学楼1楼117室)四、现场报名确认程序及要求1.考生须在现场报名当天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必须持户口及带有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户籍公章的户籍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到报名地点报名。2.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2017年高考准考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学历证明、成绩册、秩序册、成绩证明等原件。凡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3.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运动员的报名资格,符合条件者方允许报名,其等级证书等原始材料留在我校存档备查。五、文化课考试和专项测试时间、地点考试分文化课考试和专项测试。专项测试工作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监督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招生工作处组织实施。文化课考试,对于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二级运动员须参加高考全国统考。1.专项测试运动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测试。速度滑冰测试时间:2017年2月26日,测试地点见准考证。田径和健美操专项测试时间:2017年4月8日,测试地点见准考证。2. 文化课考试。一级及以上(含一级)运动员2017年4月22日-23日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地点:考生所在省考试院(招生办)统一安排,考试科目数学、语文、外语、政治。其他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六、录取办法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并经我校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合格名单,并进行公示,拟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总计划的20%。2.二级运动员,按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政策规定:“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高考成绩可降至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录取人数不得超过高等学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3.其他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其填报志愿时相应批次第一志愿须填报我校,按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予以办理相关录取手续。4.若考生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高水平运动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的,则须参加其统一测试并合格。5.对于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所学专业的确定,考生可在其生源省份我校当年公布的普通类第二批次的招生专业中进行选择。七、咨询电话和网址咨询电话:0451-88067377招生工作处网址:http://zsb.hrbnu.edu附件下载:哈尔滨师范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登记表.doc(点击文件名下载)

2017-03-29
哈尔滨师范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哈尔滨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试点高校之一。为了推动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高水平运动队2019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队员。一、招考项目及招生计划招考项目:冰雪、足球、健美操招生计划:2019年我校拟招生24人(面向全国招生)。分项目计划如下,冰雪8人(速度滑冰、高山滑雪),足球(男子)8人,健美操8人。最终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二、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若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考生还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方可报考我校,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对应一致)。除以上条件外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三、报名时间及办法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所有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行网上报名,并扫描上传报名材料原件或考生所在页面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包括: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学历证明、获得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的秩序册和成绩册以及运动技术等级证书;二级运动员须提供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成绩册、秩序册原件或考生所在页面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冰雪项目要求2019年1月7日至15日,足球和健美操项目2019年3月1日至15日。2.冰雪项目:报名时间2019年1月7日至1月15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请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及网站APP(体教联盟)中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参加网上报名。3.足球和健美操项目: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15日,凡符合报名条件运动等级为一级(含)及以上的考生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应在“中国运动员教育网”或“体育联盟”手机APP中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参加网上报名,二级运动员不需要在此系统报名。四、资格确认和现场报名确认程序及要求1.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冰雪项目于1月31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的冰雪项目考生参加全国统考。足球、健美操初审合格的考生按要求到学校进行身份确认及测试。我校将在4月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初审合格考生名单。2.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当天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必须持户口及带有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户籍公章的户籍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到报名地点报名。3.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2019年高考准考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学历证明、成绩册、秩序册、成绩证明等原件。凡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经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4.现场报名确认时间:足球、健美操项目2019年4月12 日,冰雪项目实行统测,不需现场报名和确认。5.确认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处(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江南校区田家炳教学楼)。五、文化课考试和专项测试时间、地点考试分文化课考试和专项测试。专项测试工作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监督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招生工作处组织实施,专项测试项目为足球和健美操。文化课考试,对于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国家二级运动员须参加高考全国统考。1.专项测试运动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测试。冰雪项目测试时间:2019年2月1日至3月5日。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全国统考安排,请考生关注“中国运动员教育网”或“体育联盟”手机APP通知。健美操和足球专项测试时间:2019年4月13。测试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体操馆和田径场。2.文化课考试。一级(含)及以上运动员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科目:数学、语文、外语、政治,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21日。考试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为准。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布。其他运动员要参加全国高考。六、录取办法1.考生须参加国家或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和各省要求的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2.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在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hrbnu.edu.cn)公示,同时将合格名单上报各省级招生办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3.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并经我校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合格名单,并进行公示,拟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总计划的20%。4.二级运动员,按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政策规定,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高考成绩可降至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录取人数不得超过高等学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5.其他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其填报志愿时相应批次第一志愿须填报我校,按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予以办理相关录取手续。6.对于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所学专业的确定,考生可在其生源省份我校当年公布的普通类第二批次的招生专业中进行选择。七、违规处理办法及注意事项1.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2.如因身体原因入学后不能正常参加训练的考生请慎重报考。3.其它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员管理办法、各省级招生办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4.考生必须自行购买体育专项考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考试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由考生自行承担。5.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八、咨询(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0451-880673772. 招生工作处网址: http://zsb.hrbnu.edu.cn3.通讯地址:江北校区: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 邮编:150025江南校区: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 邮编:150080

2019-03-12
哈尔滨师范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师范大学(10231)    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    第五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    第六条 学校办学地点:校本部(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师大路1号);江南校区(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    第七条 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欢迎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第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哈尔滨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招生政策的相关规定由哈尔滨师范大学制定,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处理招生工作的相关事宜。    第十条 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制定与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二条 我校2017年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学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招生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外语语种要求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施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五条 哈尔滨师范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收投档,学校也会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作适度调整。    第十六条 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数相同考生(同分末段),按考生所在省份分数相同考生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由我校设点组织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只承认我校专业考试合格成绩。   1.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其余各专业和专业方向: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运动康复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需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命题的全国统一考试,体育专项测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单招体育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由学校组织实施。我校视考试情况划定文化课成绩控制线,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报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并报送国家体育总局备案。    第二十一条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准。    第二十三条 录取的考生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 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本省招生网站或学校网站查询。第五章 其它事宜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和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文件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评定和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奖励学生到边远贫困地区就业奖金,师范类学生发放助学金。学校通过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募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8067377    招生工作处网址:http://zsb.hrbnu.edu.cn    第三十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7-05-02
哈尔滨师范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师范大学(10231)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第四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第五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第六条 学校办学地点:校本部(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师大路1号);江南校区(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第七条 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欢迎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第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哈尔滨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招生政策的相关规定由哈尔滨师范大学制定,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处理招生工作的相关事宜。第十条 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制定与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第十二条 我校2018年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学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第十三条 招生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外语语种要求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施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五条 哈尔滨师范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收投档,学校也会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作适度调整。第十六条 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数相同考生(同分末段),按考生所在省份分数相同考生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限制。第十八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我校提出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录取。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由我校设点组织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只承认我校专业考试合格成绩。1.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考生(同分末段),按考生所在省份分数相同考生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2.其余各专业和专业方向: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同分末段),按考生所在省份文化课成绩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第二十条 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同分末段),按考生所在省份文化课成绩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运动康复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考生(同分末段),按考生所在省份分数相同考生排名办法或排位次办法,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第二十一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需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命题的全国统一考试,体育专项测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单招体育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实行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我校视考试情况划定文化课成绩控制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按照项目需求择优录取。第二十二条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准。第二十四条 录取的考生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我校不予录取。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本省招生网站或学校网站查询。第五章 其它事宜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以黑龙江省物价部门和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文件为准。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八条 学校评定和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奖励学生到边远贫困地区就业奖金,师范类学生发放助学金。学校通过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募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51-88067377招生工作处网址:http://zsb.hrbnu.edu.cn第三十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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