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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

Shenyang Conservatory of Music

艺术类/考研院校 本科 院校代码:10177

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2019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沈阳音乐学院的前身是 1938 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延安倡导成立的鲁迅艺术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高等艺术院校,毛泽东亲笔题写了“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抗日战争胜利后,学院由延安迁至东北,1949 年更名为东北鲁迅文艺学院。1953 年在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乐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东北音乐专科学校,1958 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现任党委书记董亲学,院长季惠斌。沈阳音乐学院始终以繁荣民族音乐文化、服务人民为己任,在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社会主义革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个不同历史阶段均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为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音乐、舞蹈人才,创作了《黄河大合唱》《革命人永远是年轻》《我们走在大路上》《我和我的祖国》等大批极富社会影响力的音乐作品,为我国的文化事业和高等艺术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过几代沈音人的共同努力,学院不断发展壮大,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均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学院现有三好校区、桃仙校区、长青校区、大连校区 4 个校区,下设作曲系、民族器乐系、声乐歌剧系、民族声乐系、管弦系、钢琴系、音乐学系、音乐科技系、舞蹈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现代音乐学院、戏剧影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大连分院、公共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和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附属中等舞蹈学校等在内的 18 个教学单位。学院具有艺术学门类中的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设计学类本科专业 15 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两个,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音乐领域授予权。2017 年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音乐与舞蹈学”结果为 B+,位次百分比进入 11%-20%。2017 年“音乐与舞蹈学”获批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2018 年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喜获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首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 沈阳音乐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并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先后被辽宁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辽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辽宁省高等学校鲁艺音乐文化研究院”等。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与科研队伍,设有音乐舞蹈研究所、鲁艺音乐文化研究院等艺术研究机构,形成了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四位一体的教育教学体系。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 1 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6 人;辽宁省领军人才 1 人、特聘教授 2 人;省级教学名师 6 人;省优秀专家 2 人;全国优秀教师 1 人;省优秀教师 2 人。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 2 个,省级特色专业、示范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优秀特色专业 10 个;省级教学团队 5 个。学院先后成立了以学生为主体的北方交响乐团、北方民族乐团、北方女子民歌合唱团、北方青年合唱团、北方青年舞蹈团和北方流行乐团等多个艺术表演团体,活跃在国内外音乐舞台上。学院为沈音学子创造了优越的学习条件,注重选拔培养专业优秀学 生,制定并实施《沈阳音乐学院本科专业拔尖人才培养办法》,实施“沈音学子”培养计划,助推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近年来学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鲁艺学者计划”高端人才培养,选送高端人才赴国内外进行交流与培训,建立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教学中心,常年聘请著名专家来校授课;为弘扬民族文化,扩大国际间文化艺术交流,拓宽师生艺术视野, 学院坚持国际化办学道路,同国(境)外 90 余所艺术院校和艺术团体建立了友好关系,与俄罗斯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圣彼得堡音乐学院、格涅辛音乐学院、美国克里夫兰音乐学院、美国奥柏林音乐学院、丹麦皇家音乐学院等 30 余所国外著名高等音乐院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未来,学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承和弘扬鲁艺光荣传统,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抢抓机遇、乘势而上, 坚持“植根民族,融入时代,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创作排演精品,培养德才兼备的艺术人才,努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一流音乐院校,为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贡献力量。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一)学校全称:沈阳音乐学院(二)办学地点及校址:1. 三好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招生专业:艺术史论、音乐学(五年制)、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2. 桃仙校区:沈阳市浑南区凤凰大街 9 号。招生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3. 长青校区:沈阳市浑南区文汇街 18 号。招生专业:艺术与科技、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4. 大连校区:大连校区暂迁沈阳教学,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新生就读地点为三好校区,大连分院舞蹈系新生就读地点为长青校区。招生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四)办学层次:本科(五)办学形式:全日制(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45.96594 万平方米(约合 689.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25.48 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 10.9 平方米;生师比 7.37;专任教师 1073 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 35.97%,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 62.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638.831 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726.07元;图书 68.6 万册,生均图书 83.4 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一)学院无外语语种限制的专业。新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二)学院无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三)学院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四)学院无预留计划。(五)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 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院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一)2019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艺术类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 年﹒生) 1 130101 艺术史论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8000 2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4000 3 130202 音乐学 五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8000 4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4000 5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五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4000 6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4000 7 130204 舞蹈表演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4000 8 130205 舞蹈学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4000 9 130206 舞蹈编导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4000 10 130301 表演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3000 11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3000 12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3000 13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4000 14 130308 录音艺术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4000 15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3000 16 130509T 艺术与科技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4000 (二)2019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专业名称及代码招考方向教学单位就读地点艺术史论130101 音乐学系 三好校区音乐学130202 音乐学理论(五年制) 音乐学130202 音乐学(四年制) 音乐教育学院音乐教育系 长青校区声乐教育系民族声乐教育系键盘器乐教育系管弦器乐教育系民族器乐教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13020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 作曲系 三好校区视唱练耳录音艺术130308 音乐表演130201乐队指挥合唱指挥音乐表演130201 美声演唱声乐歌剧系三好校区胡明健声乐专家组三好校区音乐表演130201 民族声乐演唱 民族声乐系 三好校区音乐表演130201钢琴演奏 钢琴系 三好校区手风琴演奏 音乐表演130201长笛演奏 管弦系 三好校区双簧管演奏单簧管演奏大管演奏古典萨克斯演奏圆号演奏小号演奏长号演奏大号演奏小提琴演奏中提琴演奏大提琴演奏低音提琴演奏竖琴演奏古典吉他演奏古典打击乐演奏 专业名称及代码招考方向教学单位就读地点 音乐表演130201竹笛演奏 民族器乐系 三好校区笙演奏唢呐演奏管子演奏柳琴演奏琵琶演奏阮演奏扬琴演奏古筝演奏古琴演奏箜篌演奏二胡演奏板胡演奏三弦演奏大提琴演奏低音提琴演奏民族打击乐演奏 音乐表演130201流行音乐演唱 现代音乐学院流行声乐系 长青校区流行萨克斯演奏 流行器乐系电吉他演奏电贝司演奏流行打击乐演奏爵士钢琴与合成器演奏电子管风琴演奏电子管风琴系 艺术与科技130509T键盘乐器修造 音乐科技系 长青校区弦乐器制作管乐器维修乐音与健康 舞蹈表演130204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 舞蹈学院 桃仙校区中国古典舞表演芭蕾舞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现代舞表演舞蹈编导130206舞蹈学130205 舞蹈学院 长青校区 专业名称及代码招考方向教学单位就读地点表演130301影视表演 戏剧影视学院 戏剧影视表演系 长青校区音乐剧表演戏剧影视文学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系广播电视编导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系播音与主持艺术130309 播音与主持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3030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音乐学130202 大连分院 音乐教育系 三好校区 音乐表演130201美声演唱 声乐系民族声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130201钢琴演奏 钢琴系手风琴演奏 音乐表演130201长笛演奏 管弦系单簧管演奏双簧管演奏大管演奏古典萨克斯演奏小提琴演奏大提琴演奏低音提琴演奏 音乐表演130201竹笛演奏 民乐系唢呐演奏琵琶演奏扬琴演奏古筝演奏二胡演奏舞蹈表演130204中国古典舞表演 舞蹈系 长青校区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舞蹈学130205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学生本科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沈阳音乐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音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一)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本简章第 4 页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收费标准:三好校区 800 元/学年;长青校区六人间 1000 元/学年;桃仙校区四人间 1200 元/学年,六人间 1000 元/学年。(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须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一次性交齐该学年学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三)奖、助学办法奖、助学办法具体包括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学费减免等内容,按规定通过申报、评审、公示后执行。 1. 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 8000 元)、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 8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 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每人每年 4000 元,二等每人每年 2500 元)。2. 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贷款金额。3. 学院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一等每人每年 3000 元,二等每人每年 2500 元,三等每人每年 1500 元)、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参评年度所获得其他奖学金金额的 20%)、荣誉奖学金(按获奖等级每人每年奖励 500 元至 5000 元)。4. 孤儿大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规定予以减免。(四)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按照《沈阳音乐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六、报考说明(一)报名条件1. 符合生源所在省份 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2. 考生须确认本人所报专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统考(联考) 的要求,因考生报考专业不符合所在省统考(联考)规定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二)招生范围1. 艺术史论专业 2019 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山东省招生。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2019 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湖南省招生。3.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2019 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招生。4.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2019 年仅面向辽宁省、山东省和安徽省招生。5. 舞蹈学专业 2019 年面向除广东省外的其他省份招生。6. 除上述专业外,其他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7. 华侨、港澳台考生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同时,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与地点办理相关专业报名手续及参加专业考试。(三)考点设置2019 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专业考试校考考点设在三好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四)报名方式参加 2019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通过“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缴费方式。(五)网上报名1. 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19 年 1 月 31 日—2 月 15 日;逾期系统关闭, 不予办理。2. “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sycmbkzs 3.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 上传相关证件,选择报考专业,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考生报名缴费后,我院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准考证。4.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漏填等而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5. 网上报名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律不得上传个人艺术照片或生活照片。6. 各位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7. 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方向,我院不接受兼报。(六)考试时间2019 年 3 月 1 日起(具体考试日程及安排将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公示公告”栏另行公布)。网址: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66(七)报名费用初试费 100 元,复试费 100 元(具体按照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七、考试须知(一)专业考试(具体内容详见《2019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要求》)1. 报考分初、复试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初试,初试合格名单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发布。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办理专业复试手续、交纳复试费用后,方可参加所报考专业复试及专业基础课考试。2. 报考不分初复试的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须按各专业考试要求参加考试。3. 校考专业最终成绩统一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后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发布。4. 报考我院音乐学(四年制)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演唱及演奏要求如下: 5. 所有美声、民声唱法考生不得自带钢琴伴奏人员,考场均配备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音乐学四年制专业简、线谱均可),如考生提供的曲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考生不得使用 CD 等电子设备伴奏。6. 考生须严格按抽签号次序参加考试。7. 面试科目考试中由考场主任指定考试内容。8. 音乐学(五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制与五年制)、录音艺术、音乐表演(指挥招考方向)、艺术与科技专业笔试科目须达到该科目试卷分值的 60%方可获得复试及录取资格。(二)校考专业最终成绩计算1.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成绩不计入专业最终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2. 音乐学(五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制与五年制)、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合唱指挥、乐队指挥)、艺术与科技专业:初试与复试 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3. 音乐表演(合唱指挥、乐队指挥除外)、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 复试成绩为专业最终成绩;4. 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所有专业考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三)文化课考试专业最终成绩合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统一考试。 八、录取原则(一)我院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二)艺术史论专业 2019 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山东省招生。该专业对考生无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或校考要求,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文化课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三)除艺术史论专业外,其他专业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理兼招。1. 音乐学(五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使用校考各专业最终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2. 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广东省除外)、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辽宁省考生使用校考各专业最终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2019 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湖南省招生,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2019 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招生,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5.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2019 年仅面向辽宁省、山东省和安徽省招生, 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使用文学编导类成绩,安徽省使用统考模块二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四)录取排名末位同分者,依次按校考听音笔试、校考基本乐理、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五)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七)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其他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入学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待入学时须提供相关书面材料销假。未请假及请假逾期者(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复查凡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辽宁省内和辽宁省外年满 18 周岁以上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转户口;截止到报到日期,未满 18 周岁的新生不予迁转户口。三好校区沈阳市三环以内户籍学生为走读生,长青校区沈阳市二环以内户籍学生住宿自愿,其他所有新生均须住校。 十、联系方式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微信公众号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邮政编码:110818电 话:(024)23894405传 真:(024)23894405网 址:http://www.sycm.edu.cn微信公众号 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66敬告考生:我院从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所有招考相关信息及本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均由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01-07
沈阳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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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7
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调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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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7
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学院简介我院的前身是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延安倡导成立的鲁迅艺术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高等艺术学院,毛泽东亲笔题写了“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抗日战争胜利后,学院由延安迁至东北,1949年更名为东北鲁迅文艺学院。1953年在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乐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东北音乐专科学校,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建校以来,我院始终以繁荣民族音乐文化、服务人民为己任,在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社会主义革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个不同历史阶段均做出了突出贡献。我院为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音乐、舞蹈人才,创作了《黄河大合唱》《革命人永远是年轻》《我们走在大路上》《我和我的祖国》等大批极富社会影响力的音乐作品,为我国的文化事业和高等艺术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过几代沈音人的共同努力,我院不断发展壮大,在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人才培养与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艺术实践等方面均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我院现有三好校区、长青校区、桃仙校区、大连校区4个校区,以本科与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同时设有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和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拥有艺术学门类中的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本科专业 17个,其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和音乐表演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学位授予权。2016年,我院被辽宁省人民政府确定为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音乐与舞蹈学”为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2019年,我院被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13所重点支持高校之一。我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并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先后被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辽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辽宁省高等学校鲁艺音乐文化研究院”。我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与科研队伍,设有音乐舞蹈研究所等艺术研究机构,形成了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四位一体的教育教学体系。拥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辽宁省领军人才1人、辽宁省特聘教授2人;辽宁省优秀专家2人;辽宁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3人;“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4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获得者7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辽宁省优秀教师2人。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特色专业、示范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优势特色专业14个。我院先后成立了以学生为主体的北方交响乐团、北方民族乐团、北方女子民歌合唱团、北方青年合唱团、北方青年舞蹈团和北方流行乐团等多个艺术表演团体,活跃在国内外音乐舞台上。我院坚持国际化办学道路,同国外90余所艺术院校和艺术团体建立了友好关系。与莫斯科国立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俄罗斯格涅辛音乐学院、美国克利夫兰音乐学院、丹麦皇家音乐学院等30余所国外著名高等音乐院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并成立了沈阳音乐学院莫斯科国立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专家教学中心。未来,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承和弘扬鲁艺光荣传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坚持“植根民族,融入时代,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创作排演精品,培养德才兼备的艺术人才,努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一流音乐院校,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贡献力量。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一)学校全称:沈阳音乐学院(二)办学地点及校址:1.三好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招生专业:艺术史论、音乐学(五年制)、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2.桃仙校区:沈阳市浑南区凤凰大街9号。招生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3.长青校区:沈阳市浑南区文汇街18号。招生专业:艺术与科技、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4.大连校区:大连校区暂迁沈阳教学,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新生就读地点为三好校区,大连分院舞蹈系新生就读地点为长青校区。招生专业:音乐学(四年制)、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四)办学层次:本科(五)办学形式:全日制(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6.0万平方米(约合689.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2平方米;生师比7.9;专任教师106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7%,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3.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419.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755.1元;图书69.1万册,生均图书77.9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一)我院所有专业均无外语语种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二)我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及比例限制。(三)我院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执行。(四)我院无预留计划。(五)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院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一)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序号专业代码艺术类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1130101艺术史论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80002130201音乐表演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3130202音乐学五年文理兼招艺术学80004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513020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6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7130204舞蹈表演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8130205舞蹈学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9130206舞蹈编导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10130301表演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300011130304戏剧影视文学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300012130305广播电视编导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30001313030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14130308录音艺术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15130309播音与主持艺术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300016130509T艺术与科技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17130311T影视摄影与制作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  (二)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专业名称及代码招考方向教学单位就读地点艺术史论130101音乐学系三好校区音乐学130202音乐学理论(五年制)音乐学130202音乐学(四年制)音乐教育学院音乐教育系长青校区声乐教育系民族声乐教育系键盘器乐教育系管弦器乐教育系民族器乐教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13020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作曲系三好校区视唱练耳录音艺术130308音乐表演130201乐队指挥合唱指挥音乐表演130201美声演唱声乐歌剧系三好校区胡明健声乐专家组三好校区音乐表演130201民族声乐演唱民族声乐系三好校区音乐表演130201钢琴演奏钢琴系三好校区手风琴演奏音乐表演130201长笛演奏管弦系三好校区双簧管演奏单簧管演奏大管演奏古典萨克斯演奏圆号演奏小号演奏长号演奏大号演奏小提琴演奏中提琴演奏大提琴演奏低音提琴演奏竖琴演奏古典吉他演奏古典打击乐演奏专业名称及代码招考方向教学单位就读地点音乐表演130201竹笛演奏民族器乐系三好校区笙演奏唢呐演奏管子演奏柳琴演奏琵琶演奏阮演奏扬琴演奏古筝演奏古琴演奏箜篌演奏二胡演奏板胡演奏三弦演奏大提琴演奏低音提琴演奏民族打击乐演奏音乐表演130201流行音乐演唱现代音乐学院流行声乐系长青校区流行萨克斯演奏流行器乐系电吉他演奏电贝司演奏流行打击乐演奏爵士钢琴与合成器演奏电子管风琴演奏电子管风琴系艺术与科技130509T键盘乐器修造音乐科技系长青校区弦乐器制作管乐器维修乐音与健康舞蹈表演130204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舞蹈学院桃仙校区中国古典舞表演芭蕾舞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现代舞表演舞蹈编导130206舞蹈学130205舞蹈学院长青校区专业名称及代码招考方向教学单位就读地点表演130301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学院戏剧影视表演系长青校区音乐剧表演戏剧影视文学130304戏剧影视文学系广播电视编导130305广播电视编导系影视摄影与制作130311T影视摄影与制作系播音与主持艺术130309播音与主持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3030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音乐学130202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三好校区音乐表演130201美声演唱声乐系民族声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130201钢琴演奏钢琴系手风琴演奏音乐表演130201长笛演奏管弦系单簧管演奏双簧管演奏大管演奏古典萨克斯演奏小提琴演奏大提琴演奏低音提琴演奏音乐表演130201竹笛演奏民乐系唢呐演奏琵琶演奏扬琴演奏古筝演奏二胡演奏舞蹈表演130204中国古典舞表演舞蹈系长青校区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舞蹈学130205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学生本科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一)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本简章第4页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最终按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收费标准:三好校区800元/学年;长青校区六人间1000元/学年,八人间800元/学年;桃仙校区四人间1200元/学年,六人间1000元/学年。(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须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一次性交齐该学年学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三)奖、助学办法奖、助学办法具体包括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学费减免等内容,按规定通过申报、评审、公示后执行。1.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每人每年4400元,二等每人每年2750元)。2.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贷款金额。3.学院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一等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每人每年2500元,三等每人每年1500元)、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参评年度所获得其他奖学金金额的20%)、荣誉奖学金(按获奖等级每人每年奖励500元至5000元不等)、创新创业奖学金(按获奖等级每人每年奖励200元至10000元不等)。4.孤儿大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规定予以减免。(四)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按照《沈阳音乐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六、报考说明(一)报名条件1.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2.考生在报名前,须提前了解确认本人所报专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统考(联考)的相关要求和我院本科招生网发布的《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和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表》要求,因考生报考专业不符合上述规定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二)招生范围1.艺术史论专业2020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山东省招生。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2020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湖南省招生。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20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招生。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020年仅面向辽宁省、山东省和安徽省招生。5.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招考方向2020年面向除江西省外的其他省份招生。6.除上述专业外,其他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7.华侨、港澳台考生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同时,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与地点办理相关专业报名手续及参加专业考试。(三)考点设置2020年我院招生专业考试校考考点设在三好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四)报名方式参加2020年我院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通过“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缴费方式。(五)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0年1月20日—2月10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办理。2.“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sycmbkzs 3.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4.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选择报考专业,进行网上缴费,慎重执行“确认、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报考信息不得更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交纳费用一律不退。5.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漏填等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6.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方向,不得兼报。(六)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将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公示公告”栏发布。网址: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66(七)报名费用初试费每专业100元,复试费每专业100元;不分初复试每专业200元。 七、考试须知(一)专业考试形式1.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视唱练耳、乐队指挥、合唱指挥、录音艺术专业(招考方向)的考生均须参加现场校考,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办理专业复试手续、交纳复试费用后,方可参加所报考专业复试及专业基础课考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要求(调整版)》。2.报考艺术与科技专业键盘乐器修造、弦乐器制作、管乐器维修招考方向的考生,通过指定网络软件录制并提交初试考试内容视频。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办理专业复试手续、交纳复试费用后,方可参加现场校考复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要求(调整版)》。3.报考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和报考音乐表演(不含合唱指挥、乐队指挥)、音乐学(音乐学理论五年制)、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与科技(乐音与健康)专业的考生,一试完成,按要求通过指定网络软件录制并提交专业考试内容视频。具体考试内容详见《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要求(调整版)》。(二)校考专业最终成绩计算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视唱练耳、乐队指挥、合唱指挥、录音艺术专业(招考方向)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专业笔试科目须达到该科目试卷分值的60%方可获得复试及录取资格;基本乐理、视唱练耳成绩不计入专业最终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2.艺术与科技专业键盘乐器修造、弦乐器制作、管乐器维修招考方向的专业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专业笔试科目须达到该科目试卷分值的60%方可获得复试及录取资格。3.音乐学(音乐学理论五年制)、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合唱指挥、乐队指挥除外)、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与科技(乐音与健康)专业所有科目专业考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三)专业考试注意事项1.考生须严格按照专业考试要求全程参加所报专业的所有科目考试,缺考任一科目考试,校考专业最终成绩记为缺考。2.报考我院音乐学(四年制)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演唱及演奏要求如下:院系演唱唱法演奏乐器音乐教育学院音乐教育系美声/民声钢琴声乐教育系美声钢琴民族声乐教育系民声钢琴键盘器乐教育系美声/民声/流行钢琴、手风琴管弦器乐教育系美声/民声/流行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古典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打击乐民族器乐教育系美声/民声/流行竹笛、笙、唢呐、管子、柳琴、琵琶、阮、扬琴、古筝、古琴、二胡、板胡、民族打击乐、马头琴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美声/民声钢琴3.参加现场校考的考生须严格按规定时间集合并按抽签号次序参加考试。4.现场校考面试科目考试中由考场主任指定考试内容。5.校考专业最终成绩将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结束两周后,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发布。(四)文化课考试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八、录取原则(一)我院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二)艺术史论专业2020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山东省招生。该专业对考生无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或校考要求,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三)除艺术史论专业外,其他专业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兼招。1.音乐学(音乐学理论五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视唱练耳)、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键盘乐器修造、弦乐器制作、管乐器维修)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招考方向2020年面向除江西省外的其他省份招生),使用校考各专业最终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2.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辽宁省考生使用校考各专业最终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2020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湖南省招生,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20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招生,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020年仅面向辽宁省、山东省和安徽省招生,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使用文学编导类成绩,安徽省使用统考模块二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6.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的乐音与健康招考方向2020年面向全国招生,按校考合格生源省份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校考合格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四)录取排名末位同分者,依次按校考听音笔试、校考基本乐理、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五)艺术史论、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与科技(乐音与健康)专业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其他专业不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六)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其他按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入学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待入学时须提供相关书面材料销假。未请假及请假逾期者(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开学后三个月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我院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辽宁省内和辽宁省外年满18周岁以上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转户口;截至报到日期,未满18周岁的新生不予迁转户口。三好校区沈阳市三环以内户籍学生为走读生,长青校区沈阳市二环以内户籍学生住宿自愿,其他所有新生均须住校。  十、联系方式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邮政编码:110818电    话:(024)23894405  传    真:(024)23894405网    址:http://www.sycm.edu.cn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66敬告考生:我院从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所有招考相关信息及本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均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07-06
2018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一)学校全称:沈阳音乐学院(二)办学地点及校址:1.三好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招生专业:艺术史论、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2.桃仙校区:沈阳市浑南区凤凰大街9号。招生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3.长青校区:沈阳市浑南区文汇街18号。招生专业:艺术与科技、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4.大连校区:大连校区由于暂迁沈阳教学,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新生就读地点为三好校区,大连分院舞蹈系新生就读地点为长青校区。招生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四)办学层次:本科(五)办学形式:全日制(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5.96594万平方米(约合689.1亩);建筑面积35.82892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223.9万元;图书61.6万册;专任教师105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3.6%,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9.2%。二、计划特别说明(一)学院无高考外语语种限制的专业。新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二)学院无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三)学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四)学院无预留计划。(五)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院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三、专业设置说明(一)2018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1130101艺术史论四年八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2130201音乐表演四年八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3130202音乐学五年十年文理兼招艺术学80004四年八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513020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十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6四年八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7130204舞蹈表演四年八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8130205舞蹈学四年八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9130206舞蹈编导四年八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10130301表演四年八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300011130304戏剧影视文学四年八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300012130305广播电视编导四年八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30001313030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四年八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300014130308录音艺术四年八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15130309播音与主持艺术四年八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300016130509T艺术与科技四年八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二)2018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专业名称招考方向教学单位所在校区艺术史论130101音乐学系三好校区音乐学130202音乐学理论(学制五年)音乐教育学院音乐教育系长青校区声乐教育系民族声乐教育系键盘器乐教育系管弦器乐教育系民族器乐教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13020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学制五年)作曲系三好校区视唱练耳录音艺术130308音乐表演130201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声乐演唱(美声演唱)声乐歌剧系三好校区胡明健声乐专家组三好校区声乐演唱(民族声乐演唱)民族声乐系三好校区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演奏) 钢琴系三好校区管弦乐器演奏(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古典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古典打击乐演奏)管弦系三好校区民族乐器演奏(竹笛、笙、唢呐、管子、柳琴、琵琶、阮、扬琴、古筝、古琴、箜篌、二胡、板胡、三弦、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演奏)民族器乐系三好校区声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唱)现代音乐学院流行声乐系长青校区流行音乐演奏(萨克斯、电吉他、电贝司、打击乐、爵士钢琴与合成器演奏)流行器乐系键盘乐器演奏(电子管风琴演奏)电子管风琴系专业名称招考方向教学单位所在校区艺术与科技130509T键盘乐器修造音乐科技系长青校区弦乐器制作管乐器维修乐音与健康舞蹈表演130204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芭蕾舞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现代舞表演舞蹈学院桃仙校区舞蹈编导130206舞蹈学130205舞蹈学院长青校区表演130301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学院戏剧影视表演系长青校区音乐剧表演戏剧影视文学130304戏剧影视文学系广播电视编导130305广播电视编导系播音与主持艺术130309播音与主持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3030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音乐学130202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大连校区音乐表演130201声乐演唱(美声、民族声乐、流行音乐演唱)声乐系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演奏)钢琴系管弦乐器演奏(长笛、单簧管、大管、古典萨克斯、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管弦系民族乐器演奏(竹笛、唢呐、琵琶、扬琴、古筝、二胡演奏)民乐系舞蹈表演130204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舞蹈系舞蹈学130205学费:三好校区音乐学系音乐学理论(五年制)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长青校区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为13000元/年;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学费均为14000元/年(艺术史论、艺术与科技专业学费最终按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执行)。学制:三好校区音乐学系音乐学理论(五年制)和作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就读地点:三好校区、长青校区、桃仙校区各教学单位各招考方向就读地点为所在校区;大连校区由于暂迁沈阳教学,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新生就读地点为三好校区,大连分院舞蹈系新生就读地点为长青校区。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学生本科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沈阳音乐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达到沈阳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音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五、收费情况说明(一)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收费标准:三好校区800元/学年;长青校区六人间1000元/学年,四人间800元/学年;桃仙校区四人间1200元/学年,六人间1000元/学年。(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须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一次性交齐该学年学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三)奖、助学办法(按规定通过申报、评审、公示后执行)1.具体包括:奖学金、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内容。2.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或25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最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贷款数额。3.学院奖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5000元/年(人);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人);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人);三等奖学金500元/年(人);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参评年度所获得其他奖学金金额的20%。(2)单项奖学金300元/年(人)。(3)荣誉奖学金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500元至5000元/年(人)。4.孤儿大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规定予以减免。六、录取办法说明(一)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其他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二)除艺术史论专业外,其他专业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所有专业文理兼招,按各专业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艺术史论专业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普通类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理兼招,专业合格按文化课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三)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2018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河北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湖南省招生,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除上述专业外,报考我院的其他省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考生所报专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统考(联考)的要求。(四)专业最终成绩排名末位的同分者:音乐类专业依次按听音笔试、基本乐理、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专业类别按文化课总分排序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五)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文化课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六)日程安排类别报名时间专业测试文化课考试录取艺术类校考2018年2月1日至5日2018年2月27日至3月8日统一高考2018年7月七、联系方式(一)沈阳音乐学院三好校区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邮政编码:110818电    话:(024)23894405  传    真:(024)23894405网    址:http://www.sycm.com.cn(二)长青校区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文汇街18号  邮    编:110168 电    话:(024)62338001   传    真:(024)62339320(三)桃仙校区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凤凰大街9号邮政编码:110169  电    话:(024)23790631传    真:(024)23790279(四)大连校区    大连校区由于暂迁沈阳教学,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新生就读地点为三好校区,大连分院舞蹈系新生就读地点为长青校区。                                      沈阳音乐学院                                      2018年4月24日

2018-04-26
2019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2019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学院简介沈阳音乐学院的前身是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延安倡导成立的鲁迅艺术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高等艺术院校,毛泽东亲笔题写了“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抗日战争胜利后,学院由延安迁至东北,1949年更名为东北鲁迅文艺学院。1953年在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乐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东北音乐专科学校, 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现任党委书记董亲学,院长季惠斌。沈阳音乐学院始终以繁荣民族音乐文化、服务人民为己任,在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社会主义革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个不同历史阶段均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为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音乐、舞蹈人才,创作了《黄河大合唱》《革命人永远是年轻》《我们走在大路上》《我和我的祖国》等大批极富社会影响力的音乐作品,为我国的文化事业和高等艺术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过几代沈音人的共同努力,学院不断发展壮大,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均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学院现有三好校区、桃仙校区、长青校区、大连校区4个校区,下设作曲系、民族器乐系、声乐歌剧系、民族声乐系、管弦系、钢琴系、音乐学系、音乐科技系、舞蹈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现代音乐学院、戏剧影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大连分院、公共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和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附属中等舞蹈学校等在内的18个教学单位。学院具有艺术学门类中的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设计学类本科专业 15 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两个,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音乐领域授予权。2017年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音乐与舞蹈学”结果为B+,位次百分比进入11%-20%。2017年“音乐与舞蹈学”获批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2018年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喜获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首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沈阳音乐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并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先后被辽宁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辽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辽宁省高等学校鲁艺音乐文化研究院”等。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与科研队伍,设有音乐舞蹈研究所、鲁艺音乐文化研究院等艺术研究机构,形成了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四位一体的教育教学体系。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辽宁省领军人才1人、特聘教授2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省优秀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优秀教师2人。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示范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优秀特色专业10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学院先后成立了以学生为主体的北方交响乐团、北方民族乐团、北方女子民歌合唱团、北方青年合唱团、北方青年舞蹈团和北方流行乐团等多个艺术表演团体,活跃在国内外音乐舞台上。学院为沈音学子创造了优越的学习条件,注重选拔培养专业优秀学生,制定并实施《沈阳音乐学院本科专业拔尖人才培养办法》,实施“沈音学子”培养计划,助推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近年来学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鲁艺学者计划”高端人才培养,选送高端人才赴国内外进行交流与培训,建立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教学中心,常年聘请著名专家来校授课;为弘扬民族文化,扩大国际间文化艺术交流,拓宽师生艺术视野,学院坚持国际化办学道路,同国(境)外90余所艺术院校和艺术团体建立了友好关系,与俄罗斯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圣彼得堡音乐学院、格涅辛音乐学院、美国克里夫兰音乐学院、美国奥柏林音乐学院、丹麦皇家音乐学院等30余所国外著名高等音乐院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未来,学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承和弘扬鲁艺光荣传统,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坚持“植根民族,融入时代,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创作排演精品,培养德才兼备的艺术人才,努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一流音乐院校,为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贡献力量。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一)学校全称:沈阳音乐学院(二)办学地点及校址:1.三好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招生专业:艺术史论、音乐学(五年制)、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2.桃仙校区:沈阳市浑南区凤凰大街9号。招生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3.长青校区:沈阳市浑南区文汇街18号。招生专业:艺术与科技、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4.大连校区:大连校区暂迁沈阳教学,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新生就读地点为三好校区,大连分院舞蹈系新生就读地点为长青校区。招生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四)办学层次:本科(五)办学形式:全日制(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5.96594万平方米(约合689.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5.4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9平方米;生师比7.37;专任教师107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5.97%,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2.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638.83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726.07元;图书68.6万册,生均图书83.4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一)学院无外语语种限制的专业。新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二)学院无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三)学院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四)学院无预留计划。(五)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院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一)2019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序号专业代码艺术类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1130101艺术史论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80002130201音乐表演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3130202音乐学五年文理兼招艺术学80004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513020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6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7130204舞蹈表演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8130205舞蹈学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9130206舞蹈编导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10130301表演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300011130304戏剧影视文学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300012130305广播电视编导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30001313030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14130308录音艺术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15130309播音与主持艺术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300016130509T艺术与科技四年文理兼招艺术学14000(二)2019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专业名称及代码招考方向教学单位就读地点艺术史论  130101音乐学系三好校区音乐学  130202音乐学理论(五年制)音乐学  130202音乐学(四年制)音乐教育学院音乐教育系长青校区声乐教育系民族声乐教育系键盘器乐教育系管弦器乐教育系民族器乐教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作曲系三好校区视唱练耳录音艺术  130308音乐表演  130201乐队指挥合唱指挥音乐表演  130201美声演唱声乐歌剧系三好校区胡明健声乐专家组三好校区音乐表演  130201民族声乐演唱民族声乐系三好校区音乐表演  130201钢琴演奏钢琴系三好校区手风琴演奏音乐表演  130201长笛演奏管弦系三好校区双簧管演奏单簧管演奏大管演奏古典萨克斯演奏圆号演奏小号演奏长号演奏大号演奏小提琴演奏中提琴演奏大提琴演奏低音提琴演奏竖琴演奏古典吉他演奏古典打击乐演奏专业名称及代码招考方向教学单位就读地点音乐表演  130201竹笛演奏民族器乐系三好校区笙演奏唢呐演奏管子演奏柳琴演奏琵琶演奏阮演奏扬琴演奏古筝演奏古琴演奏箜篌演奏二胡演奏板胡演奏三弦演奏大提琴演奏低音提琴演奏民族打击乐演奏音乐表演  130201流行音乐演唱现代音乐学院流行声乐系长青校区流行萨克斯演奏流行器乐系电吉他演奏电贝司演奏流行打击乐演奏爵士钢琴与合成器演奏电子管风琴演奏电子管风琴系艺术与科技  130509T键盘乐器修造音乐科技系长青校区弦乐器制作管乐器维修乐音与健康舞蹈表演  130204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舞蹈学院桃仙校区中国古典舞表演芭蕾舞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现代舞表演舞蹈编导  130206舞蹈学130205舞蹈学院长青校区专业名称及代码招考方向教学单位就读地点表演  130301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学院戏剧影视表演系长青校区音乐剧表演戏剧影视文学  130304戏剧影视文学系广播电视编导  130305广播电视编导系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309播音与主持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3030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音乐学130202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三好校区音乐表演  130201美声演唱声乐系民族声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  130201钢琴演奏钢琴系手风琴演奏音乐表演  130201长笛演奏管弦系单簧管演奏双簧管演奏大管演奏古典萨克斯演奏小提琴演奏大提琴演奏低音提琴演奏音乐表演  130201竹笛演奏民乐系唢呐演奏琵琶演奏扬琴演奏古筝演奏二胡演奏舞蹈表演  130204中国古典舞表演舞蹈系长青校区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舞蹈学  130205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学生本科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沈阳音乐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音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一)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本简章第4页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收费标准:三好校区800元/学年;长青校区六人间1000元/学年;桃仙校区四人间1200元/学年,六人间1000元/学年。(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须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一次性交齐该学年学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三)奖、助学办法奖、助学办法具体包括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学费减免等内容,按规定通过申报、评审、公示后执行。1.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每人每年2500元)。2.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贷款金额。3.学院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一等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每人每年2500元,三等每人每年1500元)、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参评年度所获得其他奖学金金额的20%)、荣誉奖学金(按获奖等级每人每年奖励500元至5000元)。4.孤儿大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规定予以减免。(四)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按照《沈阳音乐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六、报考说明(一)报名条件1.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2.考生须确认本人所报专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统考(联考)的要求,因考生报考专业不符合所在省统考(联考)规定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二)招生范围1.艺术史论专业2019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山东省招生。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2019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湖南省招生。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19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招生。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019年仅面向辽宁省、山东省和安徽省招生。5.舞蹈学专业2019年面向除广东省外的其他省份招生。6.除上述专业外,其他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7.华侨、港澳台考生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同时,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与地点办理相关专业报名手续及参加专业考试。(三)考点设置2019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专业考试校考考点设在三好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四)报名方式参加2019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通过“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缴费方式。(五)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19年1月31日—2月15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办理。2.“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sycmbkzs 3.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选择报考专业,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考生报名缴费后,我院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准考证。4.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漏填等而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5.网上报名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律不得上传个人艺术照片或生活照片。6.各位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7.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方向,我院不接受兼报。(六)考试时间2019年3月1日起(具体考试日程及安排将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公示公告”栏另行公布)。网址: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66(七)报名费用初试费100元,复试费100元(具体按照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七、考试须知(一)专业考试(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要求》)1.报考分初、复试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初试,初试合格名单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发布。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办理专业复试手续、交纳复试费用后,方可参加所报考专业复试及专业基础课考试。2.报考不分初复试的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须按各专业考试要求参加考试。3.校考专业最终成绩统一于2019年4月20日后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发布。4.报考我院音乐学(四年制)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演唱及演奏要求如下:院系演唱唱法演奏乐器音乐教育学院音乐教育系美声、民声钢琴声乐教育系美声钢琴民族声乐教育系民声钢琴键盘器乐教育系美声、民声、流行钢琴、手风琴管弦器乐教育系美声、民声、流行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古典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打击乐民族器乐教育系美声、民声、流行竹笛、笙、唢呐、管子、柳琴、琵琶、阮、扬琴、古筝、古琴、二胡、板胡、民族打击乐、马头琴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美声、民声钢琴5.所有美声、民声唱法考生不得自带钢琴伴奏人员,考场均配备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音乐学四年制专业简、线谱均可),如考生提供的曲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考生不得使用CD等电子设备伴奏。6.考生须严格按抽签号次序参加考试。7.面试科目考试中由考场主任指定考试内容。8.音乐学(五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制与五年制)、录音艺术、音乐表演(指挥招考方向)、艺术与科技专业笔试科目须达到该科目试卷分值的60%方可获得复试及录取资格。(二)校考专业最终成绩计算1.基本乐理、视唱练耳成绩不计入专业最终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2.音乐学(五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制与五年制)、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合唱指挥、乐队指挥)、艺术与科技专业: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3.音乐表演(合唱指挥、乐队指挥除外)、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复试成绩为专业最终成绩;4.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所有专业考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三)文化课考试专业最终成绩合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统一考试。 八、录取原则(一)我院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二)艺术史论专业2019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山东省招生。该专业对考生无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或校考要求,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文化课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三)除艺术史论专业外,其他专业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理兼招。1.音乐学(五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使用校考各专业最终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2.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广东省除外)、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辽宁省考生使用校考各专业最终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2019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湖南省招生,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19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招生,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019年仅面向辽宁省、山东省和安徽省招生,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使用文学编导类成绩,安徽省使用统考模块二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四)录取排名末位同分者,依次按校考听音笔试、校考基本乐理、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五)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七)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其他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入学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待入学时须提供相关书面材料销假。未请假及请假逾期者(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复查凡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辽宁省内和辽宁省外年满18周岁以上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转户口;截止到报到日期,未满18周岁的新生不予迁转户口。三好校区沈阳市三环以内户籍学生为走读生,长青校区沈阳市二环以内户籍学生住宿自愿,其他所有新生均须住校。  十、联系方式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微信公众号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邮政编码:110818电    话:(024)23894405 传    真:(024)23894405网    址:http://www.sycm.edu.cn 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66敬告考生:我院从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所有招考相关信息及本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均由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9-04-26
沈阳音乐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简章

沈阳音乐学院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所历史悠久、具有光荣传统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她缘起于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发起、创立的我党第一所艺术院校——延安鲁迅艺术学院。抗日战争胜利后,学院由延安迁至东北,落户沈阳,并于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首任院长为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李劫夫,现任院长为著名男高音歌唱家、音乐教育家刘辉。  建校70多年来,学院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音乐、舞蹈人才,为我国的文化事业和艺术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中的许多人已成为著名的艺术家、教育家和全国各地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研究机构的领导与骨干。如中国音乐家协会原主席、电影音乐《地道战》、《闪闪的红星》的曲作者傅庚辰,歌曲《年轻的朋友来相会》、电视剧音乐《三国演义》的曲作者谷建芬,电影音乐《创业》、歌曲《我为祖国献石油》和《我和我的祖国》的曲作者秦咏诚,歌剧《江姐》的主要曲作者羊鸣,歌曲《青藏高原》的曲作者张千一,电视剧音乐《渴望》、《便衣警察》、《四世同堂》的曲作者雷蕾,歌曲《我和我的祖国》、《亚洲雄风》、《篱笆墙的影子》的词作者张藜,歌曲《长江之歌》的词作者胡宏伟,上海音乐学院原院长杨立青,星海音乐学院院长唐永葆,中央音乐学院副院长周海宏,中国国家大剧院副院长杨静茂等,就是历届众多优秀学生中的杰出代表。  经过几代“沈音人”的共同努力,学院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国内著名的高等艺术院校。近年来,学院不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根植民族,融入时代,服务社会,引领先进文化”为办学理念,在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教育改革与教学管理、科学研究与艺术实践、人才培养与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引领先进文化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学院现有校本部、南校区、桃仙校区、大连校区共四个本科教学校区,以及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和附属中等舞蹈学校。除设有音乐、舞蹈等传统专业外,近年来还开设了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交叉衍生专业。  学院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音乐与舞蹈专业方向硕士学位授予权,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  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学院已经建立起以本科与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继续教育为补充、中等专业教育为基础的多层次的音乐舞蹈等艺术教育体系,拥有一支整体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设有音乐舞蹈研究所、学报编辑部、东北亚音乐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形成了完整的由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四位一体的教育教学结构。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并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学院还被辽宁省人民政府确定为辽宁省70余所高校中重点建设的七所院校之一,并先后被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辽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1年,院长刘辉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教学名师;目前,学院有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省级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等多个。“音乐表演(民族声乐演唱)”专业与“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在“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评审工作中,被批准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近年来,学院相继承担了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83项;乐器发明研制获国家专利9项;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等奖励31项;近三年,师生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专业比赛中获奖达320余人次。学院先后成立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沈阳音乐学院青年交响乐团、青年民族管弦乐团、北方女子民歌合唱团、弘韵箜篌乐团、青年流行乐团、青年交响管乐团、棍棒游戏打击乐团、青年合唱团、青年舞蹈团等多个艺术表演团体,活跃在国内外音乐舞台上。  多年来,学院积极发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继成功举办了“第27届李斯特音乐节”之后,先后又举(承)办了五届“沈阳国际音乐节”、“第七届全国青少年小提琴演奏比赛”、“2004沈阳国际长笛艺术节”和两届“沈阳中外音乐文化交流展”、两届“全国民族声乐论坛”、“中国文华艺术政府奖文华艺术院校奖——第二届民族器乐演奏比赛”、“2008全国木管演奏比赛”、辽宁(沈阳)“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专场音乐会、“东亚艺术教育大会”、文华艺术院校奖——第九届“桃李杯”舞蹈比赛等大型音乐文化活动。其中在全国第九届“桃李杯”舞蹈比赛中,舞蹈学院(学校)师生共获得一等奖14项,二等奖等共计53个奖项的好成绩。2009年11月,学院应邀参加了国家大剧院主办的“春华秋实——艺术院校舞台艺术精品展演周”活动,演出了题为“华彩金秋”的大型民族管弦乐音乐会和大型民族管弦乐、女子民歌合唱交响音乐会,在京城刮起了一股强劲的东北风,赢得了专家和广大观众的高度评价;受到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众多新闻媒体的热切关注。2010年6月,学院北方女子民歌合唱团在中央电视台青年歌手大奖赛中获得合唱组铜奖第一名。2010年8月,学院附中学生于紋聽在中国音乐家协会和文化部科教司主办的第五届全国青少年钢琴比赛中脱颖而出,荣获“专业青年组第一名”,同时又获得“委约作品最佳演奏奖”(此奖项只设一名)。  学院不断创新思维、开门办学,走国际化办学道路,相继同国外77所艺术院校和艺术团体建立友好关系。其中,与德国斯图加特音乐学院、美国波士顿大学音乐学院、日本东京音乐大学等30余所国外著名高等音乐院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当前,沈阳音乐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团结一心、励精图治,正朝着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教学研究型音乐名校的奋斗目标阔步前进。  办学类型、文凭发放办法及种类  沈阳音乐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艺术院校;学院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的音乐、舞蹈和戏剧影视等艺术类的创作、研究、表演、教学和管理的专门、复合及应用型人才。  学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按教育部规定,我院实行收费入学,每学年开学注册时全额交纳该学年学费。  入 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超过二周未报到注册者,按放弃入学处理,我院对其不存档、不转档。  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凡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其注册资格。  辽宁省内新生一律不转户口,辽宁省外新生自愿。  就 业  在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报考相关事项  一、报名须知  报名条件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含港、澳、台)。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  2.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年龄:报考校本部音乐学(五年制)专业、作曲系各专业方向、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南校区)音乐制作系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其他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7年9月1日后出生);有特殊才能并考试成绩优良者,由我院相关专业教授级专家两人以上推荐,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4.报考校本部演唱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南校区)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0米以上(含1.60米),男1.70米以上(含1.70米);报考校本部音乐教育、艺术学院(南校区)演唱教育、演奏教育、基础音乐教育、行进艺术教育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55米以上(含1.55米),男1.65米以上(含1.65米) ;报考艺术学院(南校区)时装模特教育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5米以上(含1.65米),男1.75米以上(含1.75米)。有特殊才能并考试成绩优良者,由我院相关专业教授级专家两人以上推荐,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身高要求可适当降低。  5.色盲、色弱者不允许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并具备所学专业身体基本条件。  7.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执行。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兼报有关专业方向需再增加二张(辽宁省考生除外)。  3.各省招考办下发的《2012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4.兼报:①报考校本部和大连分院(大连校区)的考生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一个专业方向;如两个专业方向同时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选择其一参加复试。②报考校本部音乐学(五年制)专业、作曲系各专业方向、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专业。③报考艺术学院(南校区)各专业方向均不允许兼报。  5.本院报名不受理函报及网上报名。  6.考生所交材料及专业考试费用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退。  二、考试与录取  专业考试  辽宁省考生(含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和沈阳音乐学院附属大连中等音乐舞蹈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我院各校区省内考场参加考试。其他省区的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在我院省内外开设考点的考场参加考试(有特殊要求的校区和教学单位除外),并须符合其所在省招考办的相关要求,但均不得重复参加考试。如果发现,一经核实,将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和全部考试成绩。  (注:1.校本部音乐教育系非辽宁省考生不得参加沈阳考场考试。2.报考大连分院<大连校区>的非辽宁省考生不得参加大连考场考试。)  初试:准予报名的考生均应参加专业初试。初试合格名单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在校本部公告栏发布,艺术学院(南校区)在南校区公告栏发布,大连分院(大连校区)在大连校区公告栏发布。  复试:专业初试合格的考生准予参加专业复试。复试合格名单统一在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就业网上发布。  (注:1.考生参加复试的考试内容不得与初试相同,否则将取消复试成绩;2. 各专业方向基础理论课成绩只划定合格线,不计入专业课总成绩<校本部作曲系视唱练耳专业听音成绩除外>)  省级统考  有关省级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户口所在地省(直辖市)高招办,按教育部及各省教育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文化课考试  专业复试合格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录取  1.各专业方向考生的录取:文化课成绩达到各校区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排名顺序,根据计划名额,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校本部、大连分院(大连校区)对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含基础理论课)在180分(含180分)以上者,经院招生委员会核准,可降文化课成绩一个分数段录取。  3.校本部音乐学(五年制)专业、歌词创作及乐器工艺各专业方向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合格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省属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者,按该专业招生计划数30%的比例优先录取。  4.报考校本部作曲系歌词创作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南校区)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方向的考生语文成绩应不低于90分,如因语文成绩而完不成招生计划时,将以5分为一段顺降语文分,并按专业成绩另行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5.报考舞蹈各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南校区)表演各专业方向的考生,男女生分别录取;其他各专业方向不限。  6. 其他照顾及优先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和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7. 报考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文理兼招。  (注:校本部、艺术学院<南校区>沈阳市三环以内学生一律走读,原则上不安排住宿;舞蹈学院<桃仙校区>、大连分院<大连校区>所有学生一律住宿)  三、基础理论课考试要求(包含各教学单位、各校区)  基本乐理  1. 校本部作曲系各专业方向、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  ⑴熟知音的概念,掌握音律的基础知识。  ⑵能熟练掌握、运用记谱法和各种常用音乐记号、演奏法及术语。  ⑶节奏、拍子概念清楚,较好掌握节拍规律和不同拍子类别特征,并能可以进行复杂的音值组合。  ⑷有能力识别、构成各种音程、和弦(包括等和弦)及其转位形式,并理解它们与调式、调性的关系;能在调式调性功能范畴内熟练解决各种不协和音程与和弦。  ⑸能识别、构成各种调式音阶及半音阶,了解调式音级及功能,掌握各种调式、调性关系,有能力进行小型曲式结构音乐作品旋律的调式、调性分析。  2. 校本部非作曲系各专业方向、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南校区)音乐制作系各专业方向  ⑴音:音的概念、音高、时值、分组、音律、等音、半全音类别等内容。  ⑵记谱法:记谱方式、省略记号、反复记号、演奏记号等内容。  ⑶音程:单、复音程的识别与构成、音程转位等内容。  ⑷和弦:和弦的构成与识别等内容。  ⑸调式:大、小调式体系音阶的构成与识别,调式中的音级、音程、和弦,五声调式体系音阶的构成与识别,两种调式体系的旋律分析等内容。  ⑹译谱与移调:简谱译为五线谱或反之,改变调号与音程移调等内容。  ⑺音值组合:特殊划分方式、为组合划拍号、改正不正确的记谱方式为正确等内容。  ⑻装饰音与常用音乐术语:常用的装饰音和常用的速度、力度记号等内容。  听音笔试:  1.A1级:校本部作曲(五年制)专业方向  ⑴和声音程:单音程及复音程。  ⑵和弦(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形式):三和弦原、转位,七和弦原、转位。  ⑶和弦连接(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形式):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含D7、SII7、DVII7及其转位和弦。  ⑷调式、调性听辨: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含民族调式)。  ⑸单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含民族调式)。  ⑹节奏听写:2/4、 3/4、 4/4、 6/8拍。  2.A2级:校本部影视音乐创作、电子音乐、乐队指挥、合唱指挥及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  ⑴和声音程:单音程。  ⑵和弦(单谱表形式):三和弦原、转位,七和弦原、转位。  ⑶和弦连接(单谱表形式):两个升、降号以内各调,含D7、SII7、DVII7及其转位和弦。  ⑷调式、调性听辨: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  ⑸单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  ⑹节奏听写:2/4、 3/4、 4/4、 6/8拍。  3.B级:校本部、大连分院(大连校区)西洋弦乐演奏(不含管弦系低音提琴专业方向)、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方向(含流行音乐系钢琴与合成器、手风琴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南校区)歌曲创作与MIDI制作、西洋弦乐教育、键盘乐器教育专业方向  ⑴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⑵和弦(单谱表形式):三和弦原、转位,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  ⑶调式、调性听辨:一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  ⑷单声部旋律听写:一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  ⑸节奏听写:2/4、 3/4、 4/4拍。  4.C级:校本部流行音乐演奏、爵士乐(钢琴与合成器、手风琴专业方向除外)演奏、乐器工艺、音乐学(五年制)专业方向;校本部、大连分院(大连校区)演唱、中国乐器演奏(含民族器乐系大提琴专业方向)、西洋管乐演奏、低音提琴演奏、打击乐器演奏、音乐教育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南校区)录音艺术、合唱指挥、演唱教育、中国乐器教育、西洋管乐教育、流行乐器教育、基础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⑴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⑵和弦(单谱表形式):三和弦原、转位。  ⑶调式、调性听辨:C大调或a小调。  ⑷单声部旋律听写:C大调或a小调。  ⑸节奏听写:2/4、 3/4、 4/4拍。 1 [2] [3] [4] 下一页

201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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