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4生育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办理对象
符合生育政策并居住在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怀孕、生育的备案。
二、所需材料
1 . 广州市流动人口生育备案申报表 (原件)2 .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3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原件和复印件)4 . 居住证 (原件和复印件)5 .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6 . 配偶在本市居住的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01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现居住地街(镇)计生办
荔城街计生办:82612936 中新镇计生办:82866182
增江街计生办:82712779 石滩镇计生办:82928466
朱村街计生办:82858840 派潭镇计生办:82821343
永宁街计生办:82973503 小楼镇计生办:82841165
新塘镇计生办:82775158仙村镇计生办:82943278
正果镇计生办:82814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