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4自学考试
来源:广州人民政府网考生自考档案由市考办密封后交由本人提交相关档案保管单位,没有公对公的投递方式,请向相关档案保管单位做好解释,也可请相关档案保管单位致电省考试院:020-62833628,由省考试院进行解释。为了规范自考管理档案的密封工作,我办要求考生拿到自考毕业档案后,暂时自行保管。如在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或者需要将自考档案存放到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考生,可在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毕业档案前来我办(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6号)三楼对外办公大厅办理密封档案工作。如您当时是在广州地区办理的毕业申请,需到广州市招考办办理;如不是在广州办理的毕业申请,请与当时办理毕业的所在地市自考办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