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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工科类/理工类 专科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2020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r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r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第二章  办学地点及层次r第三条 学校名称: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r第四条 学校代码:14377r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r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r第七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r第八条 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永宁县三沙源国际旅游区南侧r学院基本情况: 35年栉风沐雨,35载奋斗不息!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已由始建于1986年的宁夏林业学校发展成为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明确、专业特色鲜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r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在校生2000余名,教职员工148名。教授、副教授31名,“双师”型教师共39名,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3名,自治区“312”人才1名、青年骨干拔尖人1名、教书育人楷模1名。r学院占地2000余亩。花园式的校园三季有花、四季有景,风景优美、景色怡人。设有葡萄酒工程技术系、水利工程系、环境与资源工程系、园艺工程系、风景园林系、公共学科部和实验实训部。现有各层次专业27个,其中,有酿酒技术、园林技术等14个高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葡萄酒生产技术等7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工程测量、环境监测技术等6个中职专业。建有宁夏现代葡萄与葡萄酒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葡萄酒检测中心、生态技术研究展示中心和38个专业实验室。r第三章  组织机构r第九条 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制定招生政策与计划。r第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各处室、系部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r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r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批次r第十二条 2020年学院面向社会公布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80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表:rr r r 序号r 专业名称r 学 制r 计划数r 学费元/学年r 住宿费元/学年r 备 注r r r 1r 工程测量技术r  三年r 80r 宁夏籍考生学费全免;外省籍考生学费4200元/年r 800r 家庭贫困学校可凭有效证明在入学时申请绿色通道,并可在学校获得勤工俭学岗位。r r r 2r 林业技术r 三年r 40r 800r r r 3r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r 三年r 80r 800r r r 4r 设施农业与装备r 三年r 40r 800r r r 5r 园艺技术r  三年r 40r 800r r r 6r 园林技术r 三年r 50r 800r r r 7r 园林工程技术r 三年r 50r 800r r r 8r 风景园林设计r 三年r 40r 800r r r 9r 水土保持技术(水土保持工程方向r  三年r 40r 800r r r 10r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r 三年r 50r 800r r r 11r 酿酒技术(葡萄酒方向)r 三年r 150r 800r r r 12r 市场营销(葡萄酒方向)r 三年r 60r 800r r r 13r 食品营养与检测r 三年r 40r 800r r r 14r 食品加工技术r 三年r 40r 800r r r 合计r r 800r r r r rr第十三条 录取批次:专科(高职)。r第五章  招生对象和条件r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统一报名,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及中职(职高、中专)、技校应往届毕业生。r酿酒技术、市场营销(葡萄酒方向)专业,在教学组织实施中要涉及酒精及酒类产品,对上述物质有忌讳者,请谨慎报考。r第十五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r第六章  录取规则r第十六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程序。学院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r第十七条 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序。r第十八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生源不满的情况下,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对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根据相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r第十九条 考生进档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r第二十条 我院各专业不限制语种,各专业外语培养语种为英语。r第七章  奖助学体系r第二十一条 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3000元;此外,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还设立了每年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3000元的校级奖学金等奖助项目予以嘉奖。r第八章  其他r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情况予以区别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r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学历证书制度,学生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由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r第二十四条 普通专科学费的收取,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所有专业宁夏户籍学生学费全免(根据自治区免学费政策),外省户籍学生学费4200元/年。r第二十五条 严格遵守学院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r第二十六条 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实行公开监督制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r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联系方式:r网    址:http://www.nxfszs.cn/r报考咨询:0951-8469103/8469105 韩老师、r魏老师(微信18309517197)r传    真:0951—8469103r邮    编:750199r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三沙源国际旅游区南侧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r学院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951-8469106r

2020-06-07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在校生2000余名,教职员工148名。教授、副教授31名,“双师”型教师共39名,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3名,自治区“312”人才1名、青年骨干拔尖人1名、教书育人楷模1名。r  学院占地2000余亩。花园式的校园三季有花、四季有景,风景优美、景色怡人。设有葡萄酒工程技术系、水利工程系、环境与资源工程系、园艺工程系、风景园林系、公共学科部和实验实训部。现有各层次专业27个,其中,有酿酒技术、园林技术等14个高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葡萄酒生产技术等7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工程测量、环境监测技术等6个中职专业。建有宁夏现代葡萄与葡萄酒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葡萄酒检测中心、生态技术研究展示中心和38个专业实验室。r  一、招生专业r  (一)高职(专科)招生专业rr r r 序号r 专业代码r 专业名称r 学制r 招生对象r r r 1r 520301r 工程测量技术r 3年r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及中职学校毕业生。r r r 2r 510201r 林业技术r 3年r r r 3r 520801r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r 3年r r r 4r 510103r 设施农业与装备r 3年r r r 5r 510107r 园艺技术r 3年r r r 6r 510202r 园林技术r 3年r r r 7r 540106r 园林工程技术r 3年r r r 8r 540105r 风景园林设计r 3年r r r 9r 550401r 水土保持技术(水土保持工程方向r 3年r r r 10r 550202r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r 3年r r r 11r 590102r 酿酒技术(葡萄酒方向)r 3年r r r 12r 630701r 市场营销(葡萄酒方向)r 3年r r r 13r 590107r 食品营养与检测r 3年r r r 14r 590101r 食品加工技术r 3年r r rr  (二)五年一贯制及中职招生专业rr r r 序号r 专业名称r 学制r 层  次r 招生对象r r r 1r 现代林业技术r 5年r 五年制大专r  参加2020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分数达到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r r r 2r 工程测量r 5年r 五年制大专r r r 3r 环境监测技术r 5年r 五年制大专r r r 4r 设施农业生产技术r 5年r 五年制大专r r r 5r 园林技术r 5年r 五年制大专r r r 6r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r 5年r 五年制大专r r r 7r 葡萄酒生产技术r 5年r 五年制大专r r r 8r 葡萄种植与酿造r 3年r 三年制中职r   应届初中毕业生r r r 9r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r 3年r 三年制中职r r r 10r 环境监测技术r 3年r 三年制中职r r r 11r 连锁经营与管理r 3年r 三年制中职r r r 12r 园林技术r 3年r 三年制中职r r r 13r 工程测量r 3年r 三年制中职r r rr  二、就业前景r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指出,“宁夏作为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立区战略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指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硬的举措,全面推进生态立区新的实践,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美空气清新的美丽宁夏。”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需要大量葡萄产业、酿酒技术、现代农业、园艺技术、环境保护、生态旅游及工程测绘类等各类技术技能人才。r  三、优惠政策r  为对接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帮助大学生实现就业创业梦想,学院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全方位指导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过岗前就业指导、校企合作技能提升、企业订单培养就业、校园专场招聘、困难毕业生一对一就业帮扶等措施,确保每位毕业生都能较好就业。r  (一)学费:凡报考我院的宁夏户籍考生学费全免。r  (二)奖助学金:r  1.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3000元;此外,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还设立了每年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3000元的校级奖学金等奖助项目予以嘉奖。r  2.全部中职学生每年享受2000元国家助学金,此外,品学兼优学生每年还能享受6000元国家奖学金。r  联系我们r  学院地址:银川市三沙源国际生态旅游区南侧r

2020-06-07
2020年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办学地点及层次第三条 学校名称: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代码:14377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第七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第八条 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永宁县三沙源国际旅游区南侧学院基本情况: 35年栉风沐雨,35载奋斗不息!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已由始建于1986年的宁夏林业学校发展成为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明确、专业特色鲜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在校生2000余名,教职员工148名。教授、副教授31名,“双师”型教师共39名,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3名,自治区“312”人才1名、青年骨干拔尖人1名、教书育人楷模1名。学院占地2000余亩。花园式的校园三季有花、四季有景,风景优美、景色怡人。设有葡萄酒工程技术系、水利工程系、环境与资源工程系、园艺工程系、风景园林系、公共学科部和实验实训部。现有各层次专业27个,其中,有酿酒技术、园林技术等14个高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葡萄酒生产技术等7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工程测量、环境监测技术等6个中职专业。建有宁夏现代葡萄与葡萄酒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葡萄酒检测中心、生态技术研究展示中心和38个专业实验室。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制定招生政策与计划。第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各处室、系部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批次第十二条 2020年学院面向社会公布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80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表:序号专业名称学 制计划数学费元/学年住宿费元/学年备 注1工程测量技术 三年80宁夏籍考生学费全免;外省籍考生学费4200元/年800家庭贫困学校可凭有效证明在入学时申请绿色通道,并可在学校获得勤工俭学岗位。2林业技术三年408003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三年808004设施农业与装备三年408005园艺技术 三年408006园林技术三年508007园林工程技术三年508008风景园林设计三年408009水土保持技术(水土保持工程方向 三年4080010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三年5080011酿酒技术(葡萄酒方向)三年15080012市场营销(葡萄酒方向)三年6080013食品营养与检测三年4080014食品加工技术三年40800合计800第十三条 录取批次:专科(高职)。第五章  招生对象和条件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统一报名,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及中职(职高、中专)、技校应往届毕业生。酿酒技术、市场营销(葡萄酒方向)专业,在教学组织实施中要涉及酒精及酒类产品,对上述物质有忌讳者,请谨慎报考。第十五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程序。学院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第十七条 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序。第十八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生源不满的情况下,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对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根据相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第十九条 考生进档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条 我院各专业不限制语种,各专业外语培养语种为英语。第七章  奖助学体系第二十一条 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3000元;此外,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还设立了每年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3000元的校级奖学金等奖助项目予以嘉奖。第八章  其他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情况予以区别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学历证书制度,学生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由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二十四条 普通专科学费的收取,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所有专业宁夏户籍学生学费全免(根据自治区免学费政策),外省户籍学生学费4200元/年。第二十五条 严格遵守学院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第二十六条 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实行公开监督制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网    址:http://www.nxfszs.cn/报考咨询:0951-8469103/8469105 韩老师、魏老师(微信18309517197)传    真:0951—8469103邮    编:750199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三沙源国际旅游区南侧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951-8469106 

2020-06-02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和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办学地点及层次第三条 学校名称: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代码:14377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第七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第八条 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永宁县三沙源国际旅游区南侧学院基本情况: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5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基础上组建,自治区唯一一所以培养葡萄与葡萄酒、生态环境建设专业技能人才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宁夏银川市,占地2000亩,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是一所花园式的学校。设有葡萄酒工程技术系、防沙治沙工程系、环境与资源工程系、现代农业工程系、风景园林系五个系。建有宁夏现代葡萄与葡萄酒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和2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共有36个专业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5000多万元。   通过整合全区职业院校葡萄与葡萄酒领域相关教育教学资源,学院紧紧围绕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对高技能、实用型人才的需求,以打造“立足宁夏,面向西北,辐射全国”的葡萄全产业链高水平技能人才高地为发展目标,坚持“突出特色办教育、服务社会谋发展”的办学思路,集中力量建设国内一流的葡萄酒与防沙治沙工程职业院校。学院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我区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依托行业优势办教育,建立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主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教育制度,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实践技能。鼓励学生考取多种职业资格证书,增强就业竞争力。建校30年来,为社会输送了12000余名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历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6%以上,毕业生的出色表现赢得了社会和行业的广泛认可。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制定招生政策与计划。第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各处室、系部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批次第十二条 2017年学院面向社会公布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67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表: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 制计划数学费元/学年1590102酿酒技术(葡萄酒方向)三年501.学费:每人每年4200元(南部山区八县:原州区、彭阳、西吉、隆德、泾源、海原、盐池、红寺堡地区农村户口的学费按30%收取,即1260元,其它地区学生学费按70%收费,即2940元);2.住宿费:没人每年800元(6人间)2590102酿酒技术(葡萄酒营销方向)三年503590107食品营养与检测三年504640101旅游管理(葡萄酒文化推广方向)三年505550401水土保持技术(水土保持工程方向)三年356550401水土保持技术(生态修复方向)三年357550202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三年458510107园艺技术(枸杞栽培与加工方向)三年459510107园艺技术(葡萄生产技术方向)三年4510510103设施农业与装备三年4011510201林业技术三年4012520301工程测量技术三年5013520801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三年4014540105风景园林设计三年4515510202园林技术三年40合计670第十三条 录取批次:专科(高职)。 第五章  招生对象和条件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统一报名,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及中职(职高、中专)、技校应往届毕业生。第十五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程序。学院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第十七条 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序。第十八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生源不满的情况下,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对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根据相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第十九条 考生进档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条 我院各专业不限制语种。外语口试成绩、听力成绩以各省、区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规定执行。 第七章  助学体系第二十一条 学院奖(助)贷学金设置: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奖励和资助措施。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 第八章  其他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情况予以区别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学历证书制度,学生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并由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二十四条普通专科学费的收取,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所有专业学费标准为:4200元/学年。南部山区八县(原州区、彭阳、西吉、隆德、泾源、海原、盐池、红寺堡地区)农村户口的学费按30%收取,即1260元,其它地区学生学费按70%收费,即2940元)。第二十五条 严格遵守学院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第二十六条 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实行公开监督制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网   址:http://www.nxfszs.cn电   话:0951-8469003 8469005传   真:0951—8469003邮   编:750199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三沙源国际旅游区南侧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951-8469106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2017.1

2017-06-06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办学地点及层次第三条 学校名称: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代码:14377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第七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第八条 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永宁县三沙源国际旅游区南侧学院基本情况: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审核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也是自治区唯一一所以培养服务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和生态文明建设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有防沙治沙工程系、环境与资源工程系、现代农业工程系、葡萄酒工程技术系、风景园林系五个系。建有中国(宁夏)现代葡萄与葡萄酒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生态技术研究展示中心等30余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38个专业实验室。学院现有教职工145人,其中副教授及以上职称36人,“双师”型教师42人,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46人,另有特聘教授及客座教授36人,在校生2300余人。学院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我区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依托行业优势办教育,建立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主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教育制度,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实践技能。鼓励学生考取多种职业资格证书,增强就业竞争力。建校30年来,为社会输送了12000余名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历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6%以上,毕业生的出色表现赢得了社会和行业的广泛认可。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制定招生政策与计划。第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各处室、系部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批次第十二条 2019年学院面向社会公布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100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表:序号专业名称学 制计划数学费元/学年住宿费元/学年备 注1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三年80宁夏籍学生学费全免,外省籍学生学费4200元/年。800家庭贫困学校可凭有效证明在入学时申请绿色通道,并可在学校获得勤工俭学岗位。2工程测量技术三年808003林业技术三年508004设施农业与装备三年408005园艺技术三年508006园林技术三年808007园林工程技术三年808008风景园林设计三年408009 水土保持技术  (水土保持工程方向)三年4080010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三年4080011 酿酒技术  (酒庄运营方向)三年6080012  酿酒技术   (葡萄酒方向)三年8080013 市场营销  (葡萄酒方向)三年6080014旅游管理  (葡萄酒方向)三年6080015 食品营养与检测三年8080016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无人机应用方向)三年4080017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三年40800合计1000第十三条 录取批次:专科(高职)。 第五章  招生对象和条件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统一报名,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及中职(职高、中专)、技校应往届毕业生。酿酒技术、旅游管理(葡萄酒方向)、市场营销(葡萄酒方向)专业,在教学组织实施中要涉及酒精及酒类产品,对上述物质有忌讳者,请谨慎报考。第十五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程序。学院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第十七条 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序。第十八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生源不满的情况下,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对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根据相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第十九条 考生进档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条 我院各专业不限制语种。外语口试成绩、听力成绩以各省、区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规定执行。 第七章  奖助学体系第二十一条 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学费全免的基础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3000元/年),燕宝助学金(2000元/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及校级奖学金(3000元/年)。 第八章  其他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情况予以区别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学历证书制度,学生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由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二十四条 普通专科学费的收取,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所有专业宁夏户籍学生学费全免(根据自治区免学费政策),外省户籍学生学费4200元/年。第二十五条 严格遵守学院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第二十六条 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实行公开监督制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网   址:http://www.nxfszs.cn/电   话:0951-8469103 8469105传   真:0951—8469103邮   编:750199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县三沙源国际旅游区南侧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951-8469106 

2019-05-14
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办学地点及层次第二条 学校名称: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 学校代码:14377第四条 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永宁县(宁夏唐明药业对面)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监察部门参与、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招生办公室和各处、室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参与和派出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第十条 2012年学院面向宁夏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招生计划为320人,招生专业分别为:防沙治沙、水土保持、森林资源保护、设施农业技术(设施园艺方向)、工程测量技术、园林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葡萄与葡萄酒方向)、食品营养与检测、每个专业招收40人。第十一条 录取批次:第四批次(高职高专)。第五章 招生条件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程序。学院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第十五条 我院认可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第十六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生源不满的情况下,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对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根据相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第十七条 考生进档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第十八条 我院各专业不限制语种。外语口试成绩、听力成绩以自治区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规定执行。第七章 助学体系第十九条 学院为了保证学业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奖、助、贷、补、减、免”助学体系,覆盖面达30%左右。第八章 其他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学历证书制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者,由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二十二条 普通专科学费的收取,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所有专业学费标准为:3400元/人·学年。第二十三条 严格遵守学院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第二十四条 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实行公开监督制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网 址:http://www.nxst.cn/ 电子邮箱:nxfszs@163.com电 话:0951-4091874、5687313,欢迎考生及家长咨询。传 真:0951—5687313邮 编:750199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县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2012-04-20
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办学地点及层次第二条 学校名称: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 学校代码:14377第四条 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永宁县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监察部门参与、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招生办公室和各处、室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参与和派出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第十条 2015年学院面向社会公布的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招生计划为320人,招生专业分别为:葡萄与葡萄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市场营销方向)、防沙治沙工程、水土保持、林业技术、工程测量技术、设施农业技术、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第十一条 录取批次:专科(高职)。第五章 招生条件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程序。学院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第十五条 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第十六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生源不满的情况下,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对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根据相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第十七条 考生进档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第十八条 我院各专业不限制语种。外语口试成绩、听力成绩以各省、区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规定执行。第七章 助学体系第十九条 学院为了保证学业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奖、助、贷、补、减、免”助学体系,覆盖面达50%左右。第八章 其他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学历证书制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者,由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二十二条 普通专科学费的收取,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所有专业学费标准为:3800元/人·学年。第二十三条 严格遵守学院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第二十四条 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实行公开监督制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网 址:http://www.nxfszs.cn/电 话:0951-4091874、5687313,欢迎考生及家长咨询。传 真:0951—5687313邮 编:750199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县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951-8469106

20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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