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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师范学院

Zhoukou Normal University

师范类 本科 院校代码:10478

周口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周口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周口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第三条:学校性质1.学校全称:周口师范学院2.学校代码:104783.学校性质:河南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4.学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文昌路东段5.证书种类:学业合格者颁发周口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招生就业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第六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招生计划由河南省教育厅下达,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第八条: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招生来源计划上报到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并由省、市、自治区高招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条: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安排专业。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十一条:同一院校志愿级别下,专业志愿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当所报专业志愿全部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进档已分配专业的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内蒙古实行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浙江、江苏执行生源省招生有关规定。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时按投档特征成绩录取。第十三条:在录取基准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河南省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优先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区)按语文、数学、外语优先顺序从高到低录取。第十四条: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普通本科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国家核定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以及各省未完成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我校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开透明。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第十五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30%)择优录取。第十六条:音乐表演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报考音乐表演专科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主科成绩择优录取。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专业录取原则(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戏剧影视文学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择优录取音乐学、音乐学(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30%)择优录取音乐表演、舞蹈编导河南省、山东省按专业主科成绩择优录取;其他省(区)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绘画、动画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书法学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第十八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的招生按河南省教育厅当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招生工作相关文件执行。第十九条:所有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五章 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第二十条:音乐学(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是我校与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合作项目。第二十一条:项目学制4 年。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暂公布申报的学费标准,入校收费执行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国内就读地点在周口师范学院,独立编班,学生可以选择两种授课模式。一是在国内完成整个4年的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将获得周口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及毕业证书。二是在国内完成第一阶段学习合格(前3年),签证成功后赴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完成第二阶段学习(最后1年),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将分别获得周口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及毕业证书和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学士学位。第六章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第二十二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我校与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第二十三条:项目学制4年。学费标准为15000元/年(暂公布申报的学费标准,入校收费执行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就读地点在周口师范学院,独立编班。授课模式为在国内完成4年本科课程学习,由中方和马来西亚外方教师共同授课。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将获得周口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及毕业证书。第二十四条:网络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我校与美国佐治亚西南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第二十五条:项目学制4年。学费标准为15000元/年(暂公布申报的学费标准,入校收费执行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该专业独立编班,前三学年在周口师范学院就读。第四学年向学生提供两个选项,即学生可根据情况留在国内或者赴美学习。第四学年具体安排为:(1)符合条件、有意愿赴美学习并被美方录取的学生可进入该校完成第四学年的学习,若顺利完成在美学业且达到美方相应学士学位授予要求时,除获得周口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外,还将获得美国佐治亚西南州立大学颁发的计算机科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与该校在美国本土颁发的本科学位证书一致)。(2)选择留在周口师范学院学习的学生,由中方和美国方教师共同指导完成其余课程学习,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将获得周口师范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第七章 费用、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情况第二十六条:我校各专业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普通本科学费标准为 : 文科类每生每年34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3700元,艺术类本科每生每年5700元。专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每生每年33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36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5600元。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每生每年15000元,网络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每生每年15000元,音乐学(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每生每年16000元。少数民族预科班每生每年20000元。预科升入学生按照升入专业科类交纳学费。(2019年暂定分专业的学费标准,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住宿费700-800元/年。如有调整,以当年河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第二十八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助学金。第二十九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第三十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八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方式有:电话:0394-8592469网上在线咨询:http://zs.zknu.edu.cnE-mail:zhaoban@zknu.edu.cn学校网址:http://www.zknu.edu.cn第三十二条:录取信息公布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knu.edu.cn公布。第三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三十四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普通本科、高职层次招生。第三十六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周口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备注网络工程080903普通4-3700网络与新媒体050306T普通4-3400智能科学与技术080907T普通4-3700书法学130405T普通4是-57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普通4-3700软件工程080902普通4-3700日语050207普通4-3400环境设计130503普通4是是-15000与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合作办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080910T普通4-3700机器人工程080803T普通4-3700少数民族预科生升入普通4-20000物流管理120601普通4-3400生物制药083002T普通4-3700心理学071101普通4是-3400小学教育 (全科教师)040107普通4是--物联网工程080905普通4-3700网络工程080903普通4是-15000与美国佐治亚西南州立大学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渗透与测试)080901普通4-3700食品质量与安全082702普通4-3700生物工程083001普通4-3700生物技术071002普通4-3700生物科学071001普通4是-3700环境工程082502普通4-3700化学工程与工艺081301普通4-3700材料化学080403普通4-3700应用化学070302普通4-3700化学070301普通4是-3700建筑电气与智能化081004普通4-370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普通4-370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普通4-3700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080705普通4-3700自动化080801普通4-3700电子信息工程080701普通4-3700物理学070201普通4是-3700应用统计学071202普通4-3700信息与计算科学070102普通4-3700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普通4是-3700思想政治教育030503普通4是-3400历史学060101普通4是-3400汉语言文学050101普通4是-3400法学030101K普通4-3400英语050201普通4是-3400学前教育040106普通4是-3400电子商务120801普通4-3400人力资源管理120206普通4-3400财务管理120204普通4-3400市场营销120202普通4-3400国际经济与贸易020401普通4-3400戏剧影视文学130304普通4是-5700广播电视编导130305普通4是-5700播音与主持艺术130309普通4是-5700舞蹈编导130206普通4是-5700音乐学130202普通4是是是-16000与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联合办学。音乐学130202普通4是是-5700音乐表演130201普通4是-5700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5普通4是-5700环境设计130503普通4是-5700视觉传达设计130502普通4是-5700动画130310普通4是-5700绘画130402普通4是-5700美术学130401普通4是是-5700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040203普通4-3700体育教育040201普通4是-3700音乐表演650219普通3是-5600学前教育670102K普通3是-3300数学教育670105K普通3是-3600英语教育670106K普通3是-3300语文教育670104K普通3是-3300 

2019-04-29
周口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第三条:学校性质1.学校全称:周口师范学院2.学校代码:104783.学校性质:河南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4.学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文昌路东段5.证书种类:学业合格者颁发周口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招生就业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第六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招生计划由河南省教育厅下达,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第八条: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招生来源计划上报到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并由省、市、自治区高招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条:学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安排专业。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十一条:同一学校志愿级别下,对于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浙江省录取办法按照浙高招委[2017]1号文件执行。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时按投档特征成绩录取。第十三条:在录取基准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河南省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优先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区)按语文、数学、外语优先顺序从高到低录取。第十四条: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普通本科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国家核定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以及各省未完成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我校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开透明。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第十五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第十六条: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专科专业录取原则及报考要求报考美术教育专业的考生须河南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录取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报考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须河南省音乐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录取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录取原则(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戏剧影视文学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择优录取音乐学、音乐学(中外课程合作项目)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30%)择优录取音乐表演、舞蹈编导河南省、山东省按专业主科成绩择优录取;其他省(区)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第十八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的招生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29号文件执行。第十九条:所有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五章  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第二十条:音乐学(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是我校与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合作项目。第二十一条:项目学制4 年。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暂公布申报的学费标准,入校收费执行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国内就读地点在周口师范学院,独立编班,学生可以选择两种授课模式。一是在国内完成整个4年的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将获得周口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及毕业证书。二是在国内完成第一阶段学习合格(前3年),签证成功后赴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完成第二阶段学习(最后1 年),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将分别获得周口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及毕业证书和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学士学位。第六章  费用、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情况第二十二条:我校各专业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普通本科学费标准为 : 文科类每生每年34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3700元,艺术类本科每生每年5700元。专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每生每年33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36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5600元。我校软件学院各专科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第二十三条:住宿费700-800元/年。如有调整,以当年河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第二十四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助学金。第二十五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七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方式有:电话:0394-8592469                  网上在线咨询:http://zs.zknu.edu.cn                  E-mail:zhaoban@zknu.edu.cn                  学校网址:www.zknu.edu.cn第二十八条:录取信息公布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knu.edu.cn公布。第二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三十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普通本科、高职层次招生。第三十二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周口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7-05-20
周口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第三条:学校性质1.学校全称:周口师范学院2.学校代码:104783.学校性质:河南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4.学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文昌路东段5.证书种类:学业合格者颁发周口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招生就业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第六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招生计划由河南省教育厅下达,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第八条: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招生来源计划上报到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并由省、市、自治区高招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条: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安排专业。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十一条:同一院校志愿级别下,对于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时按投档特征成绩录取。第十三条:在录取基准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河南省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优先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区)按语文、数学、外语优先顺序从高到低录取。第十四条: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普通本科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国家核定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以及各省未完成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我校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开透明。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第十五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第十六条: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专科专业录取原则及报考要求报考美术教育专业的考生须河南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录取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报考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须河南省音乐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录取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录取原则(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戏剧影视文学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择优录取音乐学、音乐学(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30%)择优录取音乐表演、舞蹈编导河南省、山东省按专业主科成绩择优录取;其他省(区)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绘画、动画、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第十八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的招生按河南省教育厅当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招生工作相关文件执行。第十九条:所有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五章 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第二十条:音乐学(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是我校与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合作项目。第二十一条:项目学制4 年。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暂公布申报的学费标准,入校收费执行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国内就读地点在周口师范学院,独立编班,学生可以选择两种授课模式。一是在国内完成整个4年的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将获得周口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及毕业证书。二是在国内完成第一阶段学习合格(前3年),签证成功后赴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完成第二阶段学习(最后1 年),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将分别获得周口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及毕业证书和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学士学位。第六章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第二十二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我校与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合作项目。第二十三条:项目学制4年。学费标准为15000元/年(暂公布申报的学费标准,入校收费执行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就读地点在周口师范学院,独立编班。授课模式为在国内完成4年本科课程学习,由中方和马来西亚外方教师共同授课。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将获得周口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及毕业证书。第七章 费用、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情况第二十四条:我校各专业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普通本科学费标准为 : 文科类每生每年34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3700元,艺术类本科每生每年5700元。专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每生每年33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36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5600元。我校软件学院各专科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软件学院本科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每生每年15000元,音乐学(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每生每年16000元。少数民族预科班每生每年:20000元。预科升入学生按照升入专业科类交纳学费。第二十五条:住宿费700-800元/年。如有调整,以当年河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第二十六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助学金。第二十七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八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第二十九条:招生咨询方式有:电话:0394-8592469网上在线咨询:http://zs.zknu.edu.cnE-mail:zhaoban@zknu.edu.cn学校网址:http://www.zknu.edu.cn第三十条:录取信息公布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knu.edu.cn公布。第三十一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三十二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普通本科、高职层次招生。第三十四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周口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备注小学教育 (全科教师)040107普通4是--物联网工程080905普通4-3700网络工程080903普通4-37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普通4-3700食品质量与安全082702普通4-3700生物工程083001普通4-3700生物技术071002普通4-3700生物科学071001普通4是-3700化学工程与工艺081301普通4-3700环境工程082502普通4-3700材料化学080403普通4-3700应用化学070302普通4-3700化学070301普通4是-3700建筑电气与智能化081004普通4-370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普通4-370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普通4-3700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080705普通4-3700自动化080801普通4-3700电子信息工程080701普通4-3700物理学070201普通4是-3700应用统计学071202普通4-3700信息与计算科学070102普通4-3700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普通4是-3700思想政治教育030503普通4是-3400历史学060101普通4是-3400汉语言文学050101普通4是-3400法学030101K普通4-3400英语050201普通4是-3400学前教育040106普通4是-3400电子商务120801普通4-3400人力资源管理120206普通4-3400财务管理120204普通4-3400市场营销120202普通4-3400国际经济与贸易020401普通4-3400戏剧影视文学130304普通4是-5700广播电视编导130305普通4是-5700播音与主持艺术130309普通4是-5700舞蹈编导130206普通4是-5700音乐学130202普通4是是是-16000与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联合办学。音乐学130202普通4是是-5700音乐表演130201普通4是-5700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5普通4是-5700环境设计130503普通4是-5700视觉传达设计130502普通4是-5700动画130310普通4是-5700绘画130402普通4是-5700美术学130401普通4是是-5700环境设计130503普通4是是-15000与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合作办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040203普通4-3700体育教育040201普通4是-3700心理学071101普通4是-3400生物制药083002T普通4-3700物流管理120601普通4-3400少数民族预科生升入普通4--机器人工程080803T普通4-3700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080910T普通4-3700日语050207普通4-3400软件工程080902普通4-3700新闻学050301普通4-3400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云计算)080910T普通4-37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渗透与测试)080901普通4-3700语文教育670104K普通3是-3300英语教育670106K普通3是-3300数学教育670105K普通3是-3600学前教育670102K普通3是-3300会计630302普通3-3600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650102普通3是-5600软件技术610205普通2-8000数字媒体应用技术610210普通2-8000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普通3-3600

2018-05-30
周口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周口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第三条:学校性质与简况1.学校全称:周口师范学院2.学校代码:104783.学校性质:河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4.学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文昌路东段5.证书种类:学业合格者颁发周口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6.周口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1973年,座落在颍河、沙河、贾鲁河三川交汇处的河南省周口市。周口是中华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文化积淀深厚,名胜古迹众多,有华夏始祖太昊伏羲氏的陵寝,是中国第一位哲学家、思想家、道教鼻祖老子诞生地。学校有良好的办学条件。目前占地面积1525亩,校舍建筑面积48.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近9000万元;现有16个教学(院)系,5个公共教学部,设有本科专业36个,涵盖文、理、工、法、历史、教育、管理、经济等8大学科门类。目前全日制普通在校生达13000多人,现有专任教师792余名,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237余人,拥有博士、硕士学历(学位)教师386多人。图书馆藏书85.3万册,外文藏书10万余册。通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综合实力明显提高,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学校”、“河南省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先进单位”、“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先进集体”、“河南省教育质量管理先进单位”、“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学院”、“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招生就业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第六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河南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08年面向17个省、市、自治区的分省分专业计划。第八条: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寄送到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由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条:对学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安排专业。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第十一条:同一志愿级别下,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办法。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时按投档特征成绩录取。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第十四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第十五条: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学前教育(美术方向)、学前教育(音乐方向)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河南省考生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山东考生按专业成绩占50%与文化成绩占50%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总分*5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50)。 报考艺术类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山东考生按专业成绩占50%与文化课成绩占50%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总分*5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50);其它省份考生按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课成绩占40%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总分*6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40)。 报考艺术类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山东、江西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其它省份考生按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课成绩占40%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总分*6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40)。 报考艺术类艺术设计、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河南考生按专业成绩的50%与文化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山东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第十六条:所有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我校原则上只录取英语语种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生除外)。第五章 费用 奖助学金 勤工助学等情况第十八条:学费标准见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第十九条:住宿费500-1000元/年。如有调整,以当年河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第二十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砺志奖学金、综合奖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第二十二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六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第二十三条:招生咨询方式有:电话:0394-8592469 网上在线咨询:http://zs.zknu.edu.cnE-mail:zhaoban@zknu.edu.cn学校网址:www.zknu.edu.cn第二十四条:录取信息公布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knu.edu.cn公布。第二十五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二十六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394-8511966 8511506(纪检)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本科、高职层次招生。第二十八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周口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08-05-21
周口师范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第三条:学校性质与简况1.学校全称:周口师范学院2.学校代码:104783.学校性质:河南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4.学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文昌路东段5.证书种类:学业合格者颁发周口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6.周口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1973年,座落在颍河、沙河、贾鲁河三川交汇处的河南省周口市。周口是中华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文化积淀深厚,名胜古迹众多,有华夏始祖太昊伏羲氏的陵寝,是中国第一位哲学家、思想家、道教鼻祖老子诞生地。学校有良好的办学条件。目前占地面积1525亩,校舍建筑面积48.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近1.05亿元;现有16个教学(院)系,5个公共教学部,设有本科专业44个,涵盖文、理、工、法、历史、教育、管理、经济等8大学科门类。目前全日制普通在校生达17400多人,现有专任教师95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295余人,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32人。图书馆藏书107万册,外文藏书11万余册。通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综合实力明显提高,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学校”、“河南省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先进单位”、“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先进集体”、“河南省教育质量管理先进单位”、“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学校”、“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招生就业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第六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河南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第八条: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到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并由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条:对学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安排专业。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第十一条:同一志愿级别下,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办法。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时按投档特征成绩录取。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第十四条: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报考艺术类学前教育(音乐方向)、学前教育(美术方向)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30%)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音乐表演、音乐表演(地方戏曲方向)、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动画、、装潢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50%)择优录取。报考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第十五条:所有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费用 奖助学金 勤工助学等情况第十六条:学费标准见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第十七条:住宿费500-1000元/年。如有调整,以当年河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第十八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砺志奖学金、综合奖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 第十九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第二十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六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方式有:电话:0394-8592469 8512179 网上在线咨询:http://zs.zknu.edu.cnE-mail:zhaoban@zknu.edu.cn学校网址:www.zknu.edu.cn第二十二条:录取信息公布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knu.edu.cn公布。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本科、高职层次招生。第二十五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周口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0-06-09
周口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周口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第三条:学校性质与简况1.学校全称:周口师范学院2.学校代码:104783.学校性质:河南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4.学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文昌路东段5.证书种类:学业合格者颁发周口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6.周口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1973年,座落在颍河、沙河、贾鲁河三川交汇处的河南省周口市。周口是中华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文化积淀深厚,名胜古迹众多,有华夏始祖太昊伏羲氏的陵寝,是中国第一位哲学家、思想家、道教鼻祖老子诞生地。学校有良好的办学条件。目前占地面积1525亩,校舍建筑面积48.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近1.05亿元;现有16个教学(院)系,5个公共教学部,设有本科专业44个,涵盖文、理、工、法、历史、教育、管理、经济等8大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重点培育实验室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目前全日制普通在校生达19557多人,现有专任教师122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295余人,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654人。图书馆藏书107万册,外文藏书11万余册。通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综合实力明显提高,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学校”、“河南省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先进单位”、“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先进集体”、“河南省教育质量管理先进单位”、“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学校”、“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招生就业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第六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河南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第八条: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到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并由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条:对学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安排专业。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第十一条:同一志愿级别下,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办法。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时按投档特征成绩录取。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第十四条: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报考艺术类学前教育(音乐方向)、学前教育(美术方向)、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30%)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音乐表演、音乐表演(地方戏曲方向)、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动画、美术教育、装潢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50%)择优录取。报考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第十五条:所有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五章? 费用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情况第十六条:学费标准见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第十七条:住宿费500-1000元/年。如有调整,以当年河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第十八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砺志奖学金、综合奖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第十九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第二十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六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方式有:电话:0394-8592469 ?8512179 网上在线咨询:http://zs.zknu.edu.cnE-mail:zhaoban@zknu.edu.cn学校网址:www.zknu.edu.cn第二十二条:录取信息公布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knu.edu.cn公布。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本科、高职层次招生。第二十五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周口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1-05-04
周口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第三条:学校性质1.学校全称:周口师范学院2.学校代码:104783.学校性质:河南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4.学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文昌路东段5.证书种类:学业合格者颁发周口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五条:招生就业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第六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河南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第八条: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到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并由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条:对学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安排专业。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第十一条:同一学校志愿级别下,对于专业志愿,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其他省市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原则。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时按投档特征成绩录取。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第十四条: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学前教育(音乐方向)、学前教育(美术方向)、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30%)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音乐表演、音乐表演(地方戏曲方向)、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动画、美术教育、装潢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50%)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第十五条:所有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五章 费用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情况第十六条:学费标准见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第十七条:住宿费500-1000元/年。如有调整,以当年河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有关规定为准。第十八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砺志奖学金、综合奖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第十九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第二十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六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方式有:电话:0394-8592469 8512179 网上在线咨询:http://zs.zknu.edu.cnE-mail:zhaoban@zknu.edu.cn学校网址:www.zknu.edu.cn第二十二条:录取信息公布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knu.edu.cn公布。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本科、高职层次招生。第二十五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周口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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