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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

Shan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工科类/理科类/理工类/考研院校 本科 院校代码:10433

山东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山东理工大学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依法治招,确保山东理工大学202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 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理工大学。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八条 招生代码:10433。第九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第十条 办学特点: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以理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学校占地3600亩,现有26个学院,20个校级研究院。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省级一流学科。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历史学、教育学等9个学科门类,化学、工程学2个学科进入ESI前1%,已逐步形成以理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目前,拥有70个本科招生专业,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4000余人,在学研究生3700余人。学校现有教师2179人,其中教授264人、副教授69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005人。双聘院士5人、法国欧洲科学、艺术与人文学院院士1人、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2人、山东省“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泰山系列等省级以上人才80余人。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打造“点面结合、六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大红炉众创空间获批科技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始终保持高水平,获评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深化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监督和控制体系,获评首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先进单位。学校坚持“出人才、出成果、出效益”的科研工作方针,整合科研力量,组建学术团队,选定主攻方向,积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2006年以来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9项。新型聚氨酯化学发泡剂重大发明专利独占许可使用费高达5.2亿元,创全国最高纪录。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建立健全校院两级国际化推进机制,已与美国、英国、韩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等29个国家的101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2019年度来华来校留学生1000余人。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山东理工大学设立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十二条 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山东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33-2786400  2787105)。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五条 山东理工大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理工大学招生简章、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在线网等多种渠道公布并按时报送到相关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公室)。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五章   录 取第十六条 山东理工大学2020年实行按专业(类)招生,分类培养。第十七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需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山东、浙江实行“专业(类)+学校”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要求,均予录取;北京、上海、天津、海南等四省份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和专业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择优录取,志愿间专业级差为2分,只要考生体检符合要求,且服从调剂,原则上不预退档。非综合改革省份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和专业级差的办法分配专业,志愿间专业级差为2分,只要考生体检符合要求,且服从调剂,原则上不预退档。数学类、物理类、外国语类专业在分专业录取时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数学类和物理类专业为数学,外国语类专业为英语)。对于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录取”的录取规则。第十九条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条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到低录取;湖南省:音乐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江西省:音乐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若文化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和综合单科成绩,优先录取成绩高者。第二十一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江苏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则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山西省:进档考生按美术类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安徽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排序。江西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文理综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黑龙江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如综合分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第二十二条 如以上录取规则与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者,以各生源省份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第二十三条 山东省内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按上级有关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英语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爱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爱合作办学)等三个专业应试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余专业对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作限制。第二十五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其他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特殊要求。第二十七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渠道和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在线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三十条  我校是山东省学分制改革首批试点学校,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完善山东理工大学学分制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933号)文件收费标准,按照学分制收费。若政策有变化,执行最新文件精神。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有一套完善的奖、贷、助、补资助体系,用来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七章   证书颁发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总学分,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学位证书。如果修读第二专业,按相关规定颁发第二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第八章   其  它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山东理工大学主页:https://www.sdut.edu.cn/招生在线主页:https://zszx.sdut.edu.cn/联系电话:0533-2780673传    真:0533-2780673 邮    编:255000校    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E-mail:zsb@sdut.edu.cn第三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0-06-14
山东理工大学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学校全称:山东理工大学 (国标码:10433)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招生专业:运动训练专业层次及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二、专业介绍(一)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竞技运动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掌握从事本项运动训练的基本能力,从事运动训练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二)主要课程:运动训练学、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主修项目理论与实践、运动选材学、运动营养学、运动训练与恢复、运动训练管理学、运动心理学、运动生物力学、教育学等。三、招生计划及项目(一)招生计划:面向山东省拟招120人(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二)招生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项目:田径(100米、400米、1500米、女子5000米竞走、男子10000米竞走、跳远、铅球、撑杆跳高和链球)、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手球、摔跤、射击(10米气手枪、10米气步枪、50米步枪卧射)、游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蝶泳)、举重、跆拳道,不接受其他项目考生报考。四、报考条件(一)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二)具备指定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运动技术等级证书截止审批日期为2018年2月28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五、报名(一)报名方式: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二)考生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后(根据个人所获运动等级项目进行报名、考试,不得跨项目报考),依据报名系统规定的考试收费标准在线完成缴费事宜,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缴费的考生不予以确认。六、考试(一)体育专项考试考试方式: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体育专业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考试时间:2018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下载体教联盟APP进行了解。体育专项考试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8版)》。(二)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总分为600分。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生于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及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参加文化考试。七、录取(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和招生计划划定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二)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三)录取新生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在学校招生在线网站向社会公布。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四)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八、学费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继续实行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59号)文件收费标准,按照学分制收费,每生每年7000元。九、其他(一)招生简章公布后,若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教育厅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做出新的规定,我校将按照新的要求执行。(二)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相关事宜,任何盗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人员,一经查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三)咨询电话:0533-2780673(招生办公室)附:体教联盟和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二维码:山东理工大学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2018-01-11
山东理工大学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为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首批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全国大学外语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高校科研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学校现有25个学院,13个校级研究院,设有机械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其中农业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列入山东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行列。拥有工程硕士(含13个招生领域)、农业硕士(含4个招生领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翻译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艺术硕士等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70个本科招生专业,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历史学、教育学等9个学科门类,已逐步形成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目前,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3000余人,在学研究生3000余人。学校办学实力雄厚、办学设施齐全。学校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品位”的原则,按照“生态化、园林化、数字化、人文化”的建设目标,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学校校园占地3600亩,校内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处处呈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学校按照“汇聚人才、培育团队、成就大师”的师资队伍建设方针,坚持引进与培养并举,着力打造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学校始终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大力倡导“为人师表、诲人不倦”的教风和“德业双修、学而不厌”的学风。学校始终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着力培养有社会责任、有创新精神、有专门知识、有实践能力、有健康身心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校全称:山东理工大学 (国标码:10433)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邮编:255000)招生专业:运动训练专业层次及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二、专业介绍(一)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竞技运动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掌握从事本项运动训练的基本能力,从事运动训练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二)主要课程:运动训练学、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主修项目理论与实践、运动选材学、运动营养学、运动训练与恢复、运动训练管理学、运动心理学、运动生物力学、教育学等。三、招生计划及项目(一)招生计划(含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120人。(二)招生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项目:田径(100米、400米、1500米、女子5000米竞走、跳远和链球)、篮球、排球、足球(十一人制,非守门员)、乒乓球、手球(非守门员)、柔道、射击(10米气手枪、10米气步枪、50米步枪卧射)、游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蝶泳)、跆拳道,不接受其他项目考生报考。四、报考条件(一)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二)具备指定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09年7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五、报名(一)报名方式: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二)考生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后(根据个人所获运动等级项目进行报名、考试,不得跨项目报考),依据报名系统规定的考试收费标准在线完成缴费事宜,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一旦缴费确认,志愿将不能调整,未缴费的考生不予以确认。(三)报名不超过两个学校,并确定好所报院校志愿顺序,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需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并在3月15日12:00前将申请表(原件)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六、考试(一)体育专项考试考试方式: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体育专业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考试时间:2019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下载体教联盟APP进行了解。体育专项考试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9版)》。(二)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总分为600分。考试时间:时间上  午下  午9:00 - 10:3014:00 - 15:304月20日语  文数  学4月21日政  治英  语考试地点:考生于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及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参加文化考试。七、录取(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各项目专项成绩和学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在文化和专项成绩都达到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性别,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照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二)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三)录取新生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在学校招生在线网站向社会公布。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四)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八、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一)招生项目射击、柔道、跆拳道、游泳、手球(非守门员)、排球、乒乓球、田径、篮球、足球(十一人制、非守门员)。(二)报名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2、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2)参加指定项目国际赛事,取得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成绩(见附件3);(3)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运动健将称号;(4)参加指定项目赛事(除棋牌和武术类项目)奥运会项目组别的最高级别组,取得全国前三名成绩(见附件3)。(三)申报材料1、《普通高校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附件2)(扫描件或照片);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扫描件或照片);3、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4、身份证(正面照片);5、电子照片(证件照)。(四)办理程序1、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2、2019年1月31日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2780673),填写并提交《普通高校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3、经我校同意后,于2019年1月1日至2月20日12:00前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网站APP(体教联盟)的“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系统”(以下简称免试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以受理;4、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网站APP公示审核结果(可随时登陆系统查询审核进度),根据审核单位要求提交补充材料;5、根据科教司公示免试入学名单,待教育部批准后,依据文件办理录取手续。(五)有关要求1、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运动员可免试进入我校运动训练本科专业就读;2、每位运动员只能申请并获得一所高校免试入学审批表,若重复申请多所高校,将可能被取消入学资格;3、运动员若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九、学费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继续实行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59号)文件收费标准,按照学分制收费,每生每年7000元。十、其他(一)招生简章公布后,若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教育厅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做出新的规定,我校将按照新的规定执行。(二)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相关事宜,任何盗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人员,一经查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三)咨询电话:0533-2780673(招生办公室)0533-2781327(体育学院)(四)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在线网址:https://zszx.sdut.edu.cn/(五)监督电话:山东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处:0533-2786400/2787105 山东理工大学二〇一九年一月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2:普通高校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docx  点击下载:附件3: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docx  点击下载:报名申请表.docx

2019-01-21
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山东理工大学是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院校之一。为了更好地开展体育运动,选拔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项目及计划1、招生项目:篮球、田径2、招生计划:面向山东省计划招收80人,其中篮球10人、田径70人。项目小项计     划男子女子篮球10人 0-5人0-5人田径70人短跑0-6人0-10人中长跑0-14人0-10人跨栏0-5人0-3人竞走0-2人0-2人投掷0-3人0-6人跳跃0-3人0-6人各项目最终签约人数将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二、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的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8月31日之后出生),须参加山东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合格,同时应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等级和项目必须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核实,并保留截图。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1、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9:00-11:30 ; 14:00-16:302、报名地点: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203室3、报名材料:①《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贴好照片。②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资料;④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与复印件。四、选拔我校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不再组织学校体育专项测试,将根据山东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成绩以及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实行逐级公示,即在我校招生在线网(http://zszx.sdut.edu.cn)上公示、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公示合格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山东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协议书》,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五、录取1、我校将统筹考虑学生运动特长和学业发展,严格执行有关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公示合格考生。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急需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可适度降低至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2、与我校签订协议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专业志愿,高考成绩达到规定标准的,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按照公示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六、监督机制我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电话:0533-2786400   2787105。七、其他1、对在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或全国高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2、报名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考生路途、报名过程中健康、安全等责任自负。报名具体安排如有变化,将在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在线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八、本简章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郑重声明: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3-2780673。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附件:《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2017年3月17日

2017-03-22
山东理工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为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首批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全国大学外语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高校科研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学校现有25个学院,13个校级研究院,设有机械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其中农业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列入山东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行列。拥有工程硕士(含13个招生领域)、农业硕士(含4个招生领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翻译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艺术硕士等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70个本科招生专业,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历史学、教育学等9个学科门类,已逐步形成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目前,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3000余人,在学研究生3000余人。学校办学实力雄厚、办学设施齐全。学校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品位”的原则,按照“生态化、园林化、数字化、人文化”的建设目标,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学校校园占地3600亩,校内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处处呈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学校按照“汇聚人才、培育团队、成就大师”的师资队伍建设方针,坚持引进与培养并举,着力打造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学校始终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大力倡导“为人师表、诲人不倦”的教风和“德业双修、学而不厌”的学风。学校始终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着力培养有社会责任、有创新精神、有专门知识、有实践能力、有健康身心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一、招生计划及项目1、招生计划: 22人2、招生项目:足球(十一人制)二、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要求的报名条件。考生须持有足球项目(十一人制)运动员等级证书且已参加生源所在省份高考报名者方可报考我校。1.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足球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2.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三、报名时间及相关材料1、报名时间: 2019年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2、报名地点: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大学生事务中心204房间)3、报名材料:(1)《山东理工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见附件1),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贴好照片;(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页面上);(3)运动员等级证书;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资料;(4)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秋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复印件;(5)省级(含)以上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确实无法提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的,可使用复印件,但必须由赛事主办单位在封面和体现考生姓名位置盖章,能够证明本人为主力队员的材料(纸质或视频材料)。(6)《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附件2)注:报名所需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及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四、体育专项测试1、体育专项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在线网https://zszx.sdut.edu.cn/)2、测试地点:山东理工大学第一体育场3、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9版)执行,满分100分。注: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需事先购买本人人身意外保险。现场确认时需出示保单原件,未购买本人人身意外保险者取消其参加测试资格。五、合格考生名单的确定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情况,将分为三个层次确定合格考生,每层次均分性别、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合格考生名单,且三个层次合格考生总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人数的2倍。第一层次: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单独招生。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标准,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考试。此类考生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此类考生应于2019年3月1日12:00--3月15日12:00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高水平文化课考试报名。各科目考试安排如下:时间上  午下  午9:00-10:3014:00-15:304月20日语  文数  学4月21日政  治英  语注:考生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网站及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安排参加文化考试。第二层次: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的考生,参加生源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第三层次: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入选考生名单实行逐级公示,即在我校招生在线网(http://zszx.sdut.edu.cn)上公示、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六、录取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确定并公示的拟录取人数分别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20%和30%,我校将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招生计划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层次合格考生,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和我校招生在线网站(https://zszx.sdut.edu.cn)上公示。2、公示合格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山东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协议书》,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同时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七、监督机制我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电话:0533-2786400;0533-2787105。八、其他1、对在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或文化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2、报名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考生路途、报名过程中健康、安全等责任自负。报名具体安排如有变化,将在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在线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3、学费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以山东省物价局规定为准。九、本简章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郑重声明: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3-2780673。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点击下载:山东理工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表.doc  点击下载: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docx

2019-03-13
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  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理工大学。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八条  招生代码:10433。第九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第十条  办学特点: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理工科大学。学校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其中农业工程学科首批入选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专业学位包含了16个工程硕士招生领域,5个农业推广硕士招生领域,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授予权;有75个本科招生专业。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已逐步形成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学校现有1952名专任教师,其中教授225人、副教授66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65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等各类人选20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各类人选29人,省级教学名师13人,博士生导师56人。另聘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及一批校外兼职教授。现有22个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2900余人,在学研究生2600余人。学校现为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全国大学外语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高校科研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学校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品位”的原则,按照“生态化、园林化、数字化、人文化”的建设目标,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学校始终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大力倡导“为人师表、诲人不倦”的教风和“德业双修、学而不厌”的学风。深化学分制改革,构建了“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基础厚、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校注重产学研结合,积极参与山东制造业强省建设,积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学校设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山东工程技术研究院设在我校,有1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检测研发公共服务基地、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1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70余所国外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6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2016年度长期来华留学生达674人。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始终保持较高水平,荣获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面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机遇,山东理工大学将秉承“厚德、博学、笃行、至善”的校训,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主题,以特色发展为主线,以深化综合改革为动力,实施人才工作优先发展战略,立足区域,贴近行业,着力提升学生成长成才能力,着力提升应用基础研究能力,着力提升校地融合发展能力,为早日建成有特色、高水平、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山东理工大学设立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十二条  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山东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33-2786400  2787105)。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第十五条  山东理工大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理工大学招生简章、校园网等多种渠道公布并按时报送到相关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五章  录取第十七条  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实行按专业招生,分类培养。第十八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第十九条  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照专业级差的办法安排专业,志愿间专业级差为2分。数学类、物理类、外国语类专业在分专业录取时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数学类和物理类专业为数学,外国语类专业为英语)。对于平行分考生,在分专业录取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因素。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第二十条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按上级有关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对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作限制。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第二十五条  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第二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渠道和山东理工大学校园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九条  我校是山东省学分制改革首批试点学校,收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继续实行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5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三十条      学校建有一套完善的奖、贷、助、补资助体系,用来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七章  证书颁发第三十一条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总学分,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学位证书。如果修读第二专业,按相关规定颁发第二专业证书。第八章  其  它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山东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sdut.edu.cn/招生就业网主页:http://zszx.sdut.edu.cn/联系电话:0533-2780673传真:0533-2782287邮编:255049校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E-mail:lgdzsb@sdut.edu.cn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7-05-09
山东理工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山东理工大学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  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理工大学。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八条  招生代码:10433。第九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第十条  办学特点:山东理工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理工科大学。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其中农业工程学科首批入选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专业学位包含了16个工程硕士招生领域,5个农业推广硕士招生领域,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授予权;有70个本科招生专业。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已逐步形成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山东理工大学设立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十二条  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山东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33-2786400  2787105)。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第十五条  山东理工大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理工大学招生简章、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在线网等多种渠道公布并按时报送到相关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五章  录取第十六条  山东理工大学2018年实行按专业招生,分类培养。第十七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照专业级差的办法安排专业,志愿间专业级差为2分。数学类、物理类、外国语类专业在分专业录取时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数学类和物理类专业为数学,外国语类专业为英语)。对于平行分考生,在分专业录取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等因素。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录取”的录取规则。第十九条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山东省内美术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公式:综合分(美术类)=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综合分(体育类)=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湖南省艺术类专业采用湖南省统一的排序规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按上级有关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中爱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爱合作办学)两个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对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作限制。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第二十四条  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第二十五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渠道和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在线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八条  我校是山东省学分制改革首批试点学校,收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继续实行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5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有一套完善的奖、贷、助、补资助体系,用来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七章  证书颁发第三十条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总学分,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学位证书。如果修读第二专业,按相关规定颁发第二专业证书。第八章  其  它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山东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sdut.edu.cn/招生在线主页:http://zszx.sdut.edu.cn/联系电话:0533-2780673传真:0533-2780673  邮编:255049校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E-mail:zsb@sdut.edu.cn第三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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