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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

Heilongjiang sanjiang art vocational college

综合类 本科 院校代码:13730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大学专科)单考单招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黑龙江省户籍,高中或职高、中专、技校的应、往届毕业生,身体健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招生专业  1、建筑室内设计,专业代码:540104。  2、影视动画,专业代码:660209。  3、电子商务,专业代码:630801。  4、软件技术,专业代码:610205。  5、空中乘务,专业代码:600405。  三、报名  1、即日起至2019年3月,登录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入“2019高职单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提前报名者,可享受交纳储备金免学费政策。  2、2019年3月1日上午9:00至3日下午16:00,到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基本信息及缴报名费;  3、2019年3月4日上午8:30至5日下午17:00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  4、面谈时间:2019年3月23日、24日。  咨询电话:0451-51701377 51701577; 400-6056111  四、考试与录取办法  由我院自主考试与录取。  五、毕业学历  1、选择高职专科的学生,毕业承认第一学历为大学专科。  2、选择在省内专升本的学生,毕业承认第一 学历为大学本科。  3、选择出国留学的学生,由国外留学院校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取得本科学历,并且可以升入研究生学部继续深造。  六、就业安置  新生入学即签订安置工作服务协议书,确保工作,终身跟踪服务。  七、奖优助困(在校生可获得的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人;  4、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人;  5、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人。  七、参军入伍  录取后,可报名参军,享受大学生应征入伍的一切待遇和优惠政策。  欢迎报考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  点击此处进入学院官网2019单考单招  网上报名系统  咨询电话  学院招生办:0454-8871111 8872222  哈尔滨教学实习基地:0451-51701377 51701577  北京教学实习基地:010 -89718041 89718040

2020-02-13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 2020年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黑龙江省户籍,高中或职高、中专、技校的应、往届毕业生,身体健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招生专业专业代码 高职专科专业名称专升本对应本科专业54010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学540104建筑室内设计环境设计540104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方向)工程造价650111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设计650101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650101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学650102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650103广告设计与制作广告学610205软件技术(IT设计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10207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660209影视动画动画650125美术(书法方向)美术学650125美术(国画方向)美术学650125美术(油画方向)美术学650125美术(雕塑方向)美术学650125美术(美术教育方向)美术学610205软件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30801电子商务电子商务630801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实务方向)电子商务630703广告策划与营销市场营销640101旅游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方向)旅游管理  三、报名  即日起至2020年3月报名。咨询电话:0451-51701377 51701577  四、考试与录取办法  由我院自主考试与录取。  五、毕业学历  1、选择高职专科的学生,毕业承认第一学历为大学专科。  2、选择在省内专升本的学生,毕业承认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  3、选择出国留学的学生,由国外留学院校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取得本科学历,并且可以升入研究生学部继续深造。  六、就业安置  新生入学即签订安置工作服务协议书,确保工作,终身跟踪服务。  学院始终将学生的就业与创业工作纳入重中之重工作日程。黑龙江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派驻到我院的党委书记、省政府督导专员王少青同志到任后,十分重视校企合作,亲赴各地洽谈合作,使我院大学生带薪实习、高薪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更上一层楼。目前,学院在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建立了完整的校企合作链,在各省会城市与沿海发达城市有选择的建立了校企合作。学院建40年来,21000多名毕业生全部就业,其中,有近3000名毕业生独立创业,有2200多名学生升本或留学深造,有数百名学生投笔从戎,报效祖国。  七、奖优助困(在校生可获得的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人;  4、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人;  5、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人。  八、参军入伍  录取后,可报名参军,享受大学生应征入伍的一切待遇和优惠政策。  九、省内专升本说明  学制五年(3+2),学生在我院学习三年,到本科院校学习两年,毕业由本科院校颁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第一学历为本科。  十、国际留学  为响应国家号召与需求,深化中外人文交流,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留学教育,培养掌握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熟练运用外语,精通专业技能、善于中外沟通的国际化人才,我院先后与韩国、日本、俄国、西班牙、美国、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意大利、加拿大等国家的优质大学合作开办了“3+1”和"2+2"韩、日、俄、英四个语种国际留学班,学生在我院学习3年或2年,赴国外学习1至2年,两校学分互认,毕业颁发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由国外留学院校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取得本科学历,并且可以升入研究生学部继续深造。  留学费用:韩、日、俄国家,一年学费与生活费等约需人民币九万元左右,其它国家留学费用相对较高。   咨询电话 : 0451--51701577 0451--51701377  免费咨询热线 : 400-6056-111

2020-02-13
三江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高校代码:11122(国标代码)  高校名称:三江学院  院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10号  办学层次:本科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高校  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根据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保证2016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保证我校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简介  三江学院地处六朝古都、历史文化名城——南京,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江苏省首家民办本科普通高校,也是全国最早成立的四所民办本科高校之一。三江学院办学24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学校作为民办本科高校接受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取得“良好”等级,学校曾被评为“全国民间先进组织”、“中国民办高校综合实力10强”、“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5A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和谐校园”等等。学校现有铁心桥主校区、东校区、南校区、东山校区、竹山路校区和一个联合办学点。铁心桥主校区座落于南京城南牛首山麓新秦淮河畔,欧式校舍,典雅壮丽,与青山绿水融为一体,绿化率达70%。校舍面积42万平方米,千兆光纤校园网覆盖整个校园,图书馆藏书296多万册。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9000人,设有16个二级学院、46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文、工、经、管、理、艺等学科门类。  二、招生原则  我校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招生网)  四、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招生代码1911、1625)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CC、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含4C)级以上,技术科目须合格。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符合“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的要求。  2、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我校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5%以内。  3、我校认可各省的加分,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其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4、专业分配原则: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即“专业清”)分专业录取,专业之间无级差。同分时,按选测等级、语文与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5、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日语或英语,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6、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美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的总分排序,从高往低进行录取;(2)摄影专业:①江苏省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的总分排序,从高往低进行录取;②外省录取原则:采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加文化成绩的总分排序,从高往低进行录取。(3)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7、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8、根据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9、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省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10、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请假未被我校批准或逾期一周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11、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徇私舞弊者取消入学资格。  12、我校充分尊重考生选择专业的意愿。  五、预留计划使用说明  根据教育部规定,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六、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七、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人文社科类本科14000元/年;理工科类本科15000元/年;艺术类本科16500元/年;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国内)19000元/年。  住宿费标准: 1000-1600元/年。  八、奖助贷学金  优秀新生奖学金:三江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标准为3000元/生。凡被我院录取且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授予三江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①江苏省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新生,其高考成绩位于该类已报到新生总数前1%(含1%)的;其中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部分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摄影)新生报到人数如少于100人,该专业已报到新生中录取成绩排名第一的,授予优秀新生奖学金;②外省文科类、理科类新生,高考成绩在该类已报到新生中排名第一的。  学年奖学金:入学后,在每一学年结束时,所有课程的学分均通过正常教学安排而获得(不包括经过补考、缓考和免修获得的学分),同时无违纪处分记录,均有资格参加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凡满足上述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评奖年度总人数的前5%者,将获得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年;学生平均学分绩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评奖年度总人数的前5.01%-10%者,将获得二等奖学金1500元/生·年。  三江励志奖学金:我校在籍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家境贫困的优秀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优秀贫困生助学金的评定。优秀贫困生助学金设置比例为10%,奖金额度为2000元/生·年。  国家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奖金额度为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由学校推荐申报,奖金额度为50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由学校推荐申报,设一、二、三等,奖学金额度分别为4000元/生·年、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  吴其瑾奖助金和校外企业、校友设立的各种奖学金:用以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贫困生。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来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九、组织机构  1、三江学院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过程中有关问题。  2、三江学院招生就业中心:负责组织和完成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  3、三江学院招生监察工作组:由学校纪委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全过程。  十、证书颁发  三江学院学生毕业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三江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三江学院学士学位。  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5)52897064  2、学校网址:http://www.sju.js.cn 招生网址:http://zsb.sju.js.cn  3、网上咨询:http://wszx.sju.js.cn 录取查询:http://lqcx.sju.js.cn  4、E-mail:admission@sju.js.cn  5、办学地址:  主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10号  东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花神大道128号  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宁水路16号  东山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中水路58号  竹山路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181号  联合办学点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学府路8号  邮编:210012  十二、未尽事宜,请查看我校招生网站。本章程由三江学院招生就业中心负责解释。

2020-07-30
三江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三江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依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保证我校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简介三江学院地处“六朝古都”——历史文化名城南京,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是江苏省首家民办本科普通高校,也是全国最早的四所民办本科高校之一。在28年的办学历程中,三江学院坚持“立德树人、以生为本、学用结合、服务社会”的办学方针,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学校作为全国首家民办本科高校接受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取得“良好”等级。2018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目前已成为全国应用技术型大学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7年学校成为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学校在省编制部门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学校现有铁心桥主校区、东校区、南校区、东山校区。铁心桥主校区坐落于南京城南雨花台区牛首山麓新秦淮河畔,欧式校舍,典雅壮丽,与青山绿水融为一体,绿化率达70%。校舍面积47.47万㎡,千兆光纤校园网覆盖整个校园,图书馆藏书近354万册。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1235人,12个二级学院、51个本科专业。学校以“强化优势专业,改造传统专业,培育新兴专业”为指导,组建了与江苏省支柱产业和新产业密切对接的六个专业集群,形成了工、文、管、经、法、艺、理等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目前拥有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江苏省级品牌专业2个、省级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1个、“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省级一流专业7个,省级及以上重点建设专业数量和层次均名列同层次高校前列。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利用“名校强市”的资源优势和民办机制,实施“积极引进、着力培养、择优聘用、逐步强化”的建设方针。任课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占54%,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83.4%,“双师双能型”教师占32.7%。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4人、入选省级人才工程项目32人,专业带头人均具有高级职称。学校通过不断教育教学改革,培养质量持续提升。学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93%以上,就业质量与公办高校持平,已经为社会输送了十多万名高质量人才。二、招生原则我校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三、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招生网https://zsb.sju.edu.cn(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四、录取规则1、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招生代码1911)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CC、必测科目需达到5合格;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符合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的要求。2、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我校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5%以内。3、认可各省的加分,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其投档成绩进行录取。4、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5、专业分配原则: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即“专业清”)分专业录取,专业之间无级差。同分时,按选测等级、语文与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6、英语、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7、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和表演(影视表演)专业: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的总分排序,从高往低进行录取;(2)表演(声乐)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总分排序,从高往低进行录取;(3)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8、根据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9、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新生所在省份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10、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请假未被我校批准或逾期一周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11、学校充分尊重考生选择专业的意愿。五、预留计划使用说明学校安排招生计划总数的0.5%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优先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自治区使用。六、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的或隐瞒病史的,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对徇私舞弊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七、收费标准2020年学费和住宿费以江苏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为:普通人文社科类专业收费17000元/生?年,理工科类专业19000元/生?年,艺术类21500元/生?年,财务管理和会计学专业19000元/生?年,嵌入式培养专业21000元/生?年;住宿费1000-1700元/生?年。八、奖助贷学金三江学院坚持以生为本,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学校开辟绿色通道,积极通过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家族贫困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如下奖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1、江苏省内考生:凡被我校录取且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奖励标准:考分达到或超过江苏省本一控制线的优秀新生,奖励优秀新生奖学金10000元/生;除达本一线新生之外,符合下列条件者,奖励优秀新生奖学金3000元/生,具体如下:江苏省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新生,其高考成绩位于该类已报到新生总数前1%(含1%)的;其中部分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表演)因高考计分标准不同,按专业单独统计,新生报到人数如少于100人,该专业已报到新生中录取成绩排名第一的。2、省外考生:凡被我校录取且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奖励标准:符合下列条件者,奖励优秀新生奖学金3000元/生,具体如下:外省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新生,其高考成绩位于该类已报到新生总数前2%(含2%)的;如该省文科、理科、艺术类招生计划少于50人,高考成绩在该类已报到新生中排名第一的。  学年奖学金:入学后,在每一学年结束时,所有课程的学分均通过正常教学安排而获得(不包括经过补考、缓考和免修获得的学分),同时无违纪处分记录,均有资格参加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凡满足上述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评奖年度总人数的前5%者,将获得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年;学生平均学分绩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评奖年度总人数的前5.01%-10%者,将获得二等奖学金1500元/生?年。三江励志奖学金:我校在籍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家境贫困的优秀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三江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奖金额度为2000元/生?年。国家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奖金额度为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由学校推荐申报,奖金额度为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由学校推荐申报,设一、二、三等,助学金额度分别为43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300元/生?年。吴其瑾奖助金和校外企业、校友设立的各种奖学金:用以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贫困生。此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九、组织机构1、学校招生委员会:学校招生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学校招生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和部署。2、招生就业中心:负责学校招生的职能部门,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日常工作。3、纪检监察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和录取工作。十、证书颁发三江学院学生毕业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三江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三江学院学士学位。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025)528970642、学校网址:https://www.sj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sju.edu.cn3、网上咨询:https://wszx.sju.edu.cn  录取查询:https://lqcx.sju.edu.cn4、E-mail:sjzs@sju.edu.cn5、办学地址:主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310号东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花神大道128号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宁水路16号东山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中水路58号邮编:210012十二、详尽信息在我校招生网站上查询。本章程由三江学院招生就业中心负责解释。

2020-06-04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院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严格按照“十公开”、“三十个不得”等工作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者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三条 学院全称为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学院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来社区221国道旁。邮编:154013。咨询电话:0454—8871111   0451-51701377   400-605-6111传真电话:0454—8871111学院网址:www.sjmsxy.net.cn。电子邮箱:sjmsxy@163.com。第四条 学院创办于1980年10月,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普通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学校地点在佳木斯市,下设有四系两院一部,即数字传媒系、环境艺术工程系、影视动画系、美术教育系、信息管理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和国际学部。开设有:艺术设计、美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影视动画、软件技术、空中乘务、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等18个专业,文、理、艺兼招。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主管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第八条 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编制和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厅核定后向社会公布。2020年招生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与工艺、动漫制作技术、影视动画、美术教育、美术、广告策划与营销、软件技术、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空中乘务。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九条 招考类别:1、艺术类(艺术文、艺术理);2、文史类和理工类;3、中职对口升学类。 第五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第十条 录取原则:1、艺术类考生,承认各省术科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术科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50%+术科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文史类与理工类考生,按文化课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的原则进行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和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按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3、对口升学的考生按技能和文化课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4、投档人数不满足成班条件的专业,调剂至同类其他专业录取。第十一条 各专业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第十二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除空中乘务、旅游管理与美术教育专业外,其他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第十三条 学院依据考生投档信息中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被录取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第十四条 学生按学院规定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国家承认学历。 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项目以学院网站(www.sjmsxy.net.cn)公示为准。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统一评定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学院协助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每年最高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等举措顺利完成学业。第十七条 本章程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修订之日起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0-06-12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院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严格按照“十公开”、“三十个不得”等工作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者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三条 学院全称为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学院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来社区221国道旁。邮编:154013。咨询电话:0454—8871111、8872222。传真电话:0454—8871111。学院网址:www.sjmsxy.net.cn。电子邮箱:sjmsxy@163.com。第四条 学院创办于1980年10月,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普通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学校地点在佳木斯市,下设有三系三院一部,即数字传媒系、环境艺术工程系、影视动画系、美术教育研究院、信息管理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和国际学部。开设有:艺术设计、美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影视动画、软件技术、空中乘务、电子商务等15个专业,文、理、艺兼招。办学38年培养21000多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第五条 学院占地面积24.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学院绿草如茵,空气清新,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师资力量雄厚,有浓厚的文化艺术气息。图书馆、美术馆、电脑设计室、影视动画工作室、制图室、形体室、创客空间、专业设计实训室等一应俱全,全部实现多媒体立体化教学。第六条 学院以“重实践、讲效益、求质量、攀高峰”为校训。以“培养实用型美术人才,使学生掌握创新本领、实现创业回报”为培养目标和办学定位;以“非智力因素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建言献策教育”为教育目标和育人定位;以“全程实战教学,使作业变作品、作品变商品,实现经济回报”为教学目标和能力定位;为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需求,促进学生创新创业,巩固带薪实习,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创办优质品牌高校、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奠定坚实基础。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学院成立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党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第十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编制和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厅核定后向社会公布。2018年招生专业:建筑室内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空中乘务、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广告策划与营销、电子商务、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美术、影视动画、美术教育。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第十一条 招考类别:1、艺术类(艺术文、艺术理);2、文史类和理工类;3、中职对口升学类。 第五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1、艺术类考生,承认各省术科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术科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50%+术科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文史类与理工类考生,按文化课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对口升学的考生按技能和文化课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4、投档人数不满足成班条件的专业,调剂至同类其他专业录取。第十三条 各专业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第十四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除空中乘务与美术教育专业外,其他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第十五条 学院依据考生投档信息中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通过特快专递向被录取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第十六条 学生按学院规定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国家承认学历。 第六章  附则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以省物价、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项目以学院网站(www.sjmsxy.net.cn)公示为准。第十八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统一评定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还可为其介绍、提供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第十九条 本章程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修订之日起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05-07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院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严格按照“十公开”、“三十个不得”等工作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者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三条 学院全称为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学院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来社区221国道旁。邮编:154013。咨询电话:0454—8871111、8872222。传真电话:0454—8871111。学院网址:www.sjmsxy.net.cn。电子邮箱:sjmsxy@163.com。第四条 学院创办于1980年10月,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普通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学校地点在佳木斯市,下设有三系三院一部,即数字传媒系、环境艺术工程系、影视动画系、美术教育研究院、信息管理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和国际学部。开设有:艺术设计、美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影视动画、软件技术、空中乘务、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等16个专业,文、理、艺兼招。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主管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第八条 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编制和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厅核定后向社会公布。2019年招生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与工艺、动漫制作技术、影视动画、美术教育、美术、广告策划与营销、软件技术、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空中乘务。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九条 招考类别:1、艺术类(艺术文、艺术理);2、文史类和理工类;3、中职对口升学类。 第五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第十条 录取原则:1、艺术类考生,承认各省术科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术科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50%+术科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文史类与理工类考生,按文化课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对口升学的考生按技能和文化课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4、投档人数不满足成班条件的专业,调剂至同类其他专业录取。第十一条 各专业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第十二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除空中乘务与美术教育专业外,其他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第十三条 学院依据考生投档信息中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被录取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第十四条 学生按学院规定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国家承认学历。 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以省物价、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项目以学院网站(www.sjmsxy.net.cn)公示为准。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统一评定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还可为其介绍、提供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第十七条 本章程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修订之日起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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