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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The Tourism College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综合类 本科 院校代码:13623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招生简章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高质量地做好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办学类型:民办、独立学院层    次:本科、专科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文化园区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2.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3.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4.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5.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6.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7.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8.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9.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10.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11.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12.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13.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14.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15.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16.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17.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18.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19.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20.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6200元;21.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6200元;22.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6200元;23.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24.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25.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26.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27.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28.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29.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30.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3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32.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600元。专科专业:1.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2.导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3.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七条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第八条 我校设有奖贷助勤补免偿“七位一体”的奖励和助学体系,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学校设立200万元新生入学奖助学金,奖优助困,其中:新生入学奖学金共100万元,根据新生高考分数与所在省份控制线的分数差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等级,分为五个等级(特等10000元/生、一等5000元/生、二等2000元/生、三等1000元/生、四等500元/生);新生入学助学金共100万元,符合条件的新生可以提出申请,根据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等次,分为三个等次(特等免除当年全部学费、一等5000元/生、二等2000元/生)。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新生录取对外语语种的要求无特别要求。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学生比例的要求无特别要求。第十一条 对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照各省份调档原则执行。照顾加分、降分投档项:对考生加分或减分照顾、降分投档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普通类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优先级别: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美术类录取原则:考生需参加各省组织的省统考,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优先尊重各省艺术类投档办法与成绩核算意见,若无明确指示性文件则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优先级别:艺术类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tccu.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文化园区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邮编:130607)   联系电话:(0431)89811555、89811666、89811777   联 系 人:冷老师、仇老师、张老师  

2020-06-22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高质量地做好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第二章 收费标准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6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3800元。  专科专业: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导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证券与期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品牌代理经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600元。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院实施“四位一体”的奖助体系:我院设有“奖、助、勤、缓”“四位一体”的奖励和助学体系。同时,学院还设有一、二、三等奖学金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此外,学院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和缓交学费等助困措施。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地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只按实考分数进行排序,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有一定特长的考生。      专业录取:按“专业清”原则录取。 优先级别,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综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语文、外语、理综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美术类录取原则:考生需参加各省组织的省统考考试,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优先尊重各省艺术类投档办法与成绩核算意见,若无明确指示性文件则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优先级别,艺术类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综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语文、外语、理综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ctourcollege.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文化园区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邮编:130607)      联系电话:(0431)89811555、89811666、89811777      联系人:冷老师、仇老师、张老师

2017-05-17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高质量地做好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6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3800元;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62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专科专业: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导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七条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地方政府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后再向学校申请资助,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第八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为争创省内一流民办大学,我校本着“立德树人,求是创新”的校训,根据上级政策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实行“奖、助、勤、贷、免、补”的资助政策:学校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每生1000元/年,二等每生500元/年,三等每生200元/年;我校设有新生入学奖助学金200万元奖扶助困,其中:新生入学奖学金共100万元,根据新生高考分数与所在省份控制线(录取线)分数的差值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确定等级,设有五个等级,特等10000元,一等5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四等500元;新生助学金共100万元,根据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档次,分为四个档次,符合条件的新生可以提出申请,特档免除当年全部学费,一档10000元,二挡5000元,三档2000元。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可按生源地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只按实考分数进行排序,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优先级别,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综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语文、外语、理综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美术类录取原则:考生需参加各省组织的省统考考试,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优先尊重各省艺术类投档办法与成绩核算意见,若无明确指示性文件则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优先级别:艺术类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综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语文、外语、理综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ctourcollege.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文化园区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邮编:130607)      联系电话:(0431)89811555、89811666、89811777      联 系 人:冷老师、仇老师、张老师

2018-06-07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高质量地做好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学校性质:民办招生层次:本科、专科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本科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600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6200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620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专科专业: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导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第七条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第八条 我校设有奖贷助勤补免偿“七位一体”的奖励和助学体系,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学校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1000元/生、二等500元/生、三等200元/生);设立200万元新生入学奖助学金,奖优助困,其中:新生入学奖学金共100万元,根据新生高考分数与所在省份控制线的分数差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等级,分为五个等级(特等10000元/生、一等5000元/生、二等2000元/生、三等1000元/生、四等500元/生);新生入学助学金共100万元,符合条件的新生可以提出申请,根据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等次,分为三个等次(特等免除当年全部学费、一等5000元/生、二等2000元/生);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九条 新生录取对外语语种的要求无特别要求。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学生比例的要求无特别要求。第十一条 对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照各省份调档原则执行。照顾加分、降分投档项:对考生加分或减分照顾、降分投档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普通类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优先级别: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美术类录取原则:考生需参加各省组织的省统考,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优先尊重各省艺术类投档办法与成绩核算意见,若无明确指示性文件则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优先级别:艺术类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www.tccu.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文化园区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邮编:130607)  联系电话:(0431)89811555、89811666、89811777  联 系 人:冷老师、仇老师、张老师

2019-05-24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校 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1595号 邮编:1301223、办学层次:本科4、办学类型:独立学院5、学习形式:全日制6、外语语种:国际经济与贸易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7、身体状况:健康,达到国家教育部《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规定中的体检标准;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艺术设计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8、男女比例:不限。9、学费标准:英语、日语、朝鲜语、俄语专业13000元/年;艺术设计、雕塑专业14000元/年;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专业11500元/年。10、招生人数:面向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1750人,详见各省招生计划。 11、颁发证书: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颁发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毕业证书。12、录取原则:(一)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①山东、内蒙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加试,并取得我院颁发的艺术加试合格证书,方可报考我院;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内蒙最低录取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加试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承认同等以上学历高校专业加试合格证,优先录取取得我校艺术加试合格证的考生。②其他各省:承认该省艺术联考成绩,考生文化课计入该省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加试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③对外语单科成绩无要求。④数学成绩计入录取总分。(二)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三)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无(四)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与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协商处理。13、咨询、联系电话:(1)联系电话:(0431)84529046、84529041-8203 传 真:(0431)84529046 联 系 人:于老师、冷老师、仇老师 (2)网 址:www.cctourcollege.com(3)电 邮:lvyouxueyuan@hotmail.com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8年3月18日

2008-05-08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1、学校全称: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办学层次:本科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4、学习形式:全日制5、外语语种:语种不限。6、身体状况:健康,达到国家教育部《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规定中的体检标准;艺术设计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7、男女比例:不限8、学费标准:英语、日语、朝鲜语、俄语专业14000元/年;艺术设计、雕塑、动画专业15000元/年;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专业11500元/年;建筑学专业12000元/年。9、招生人数:面向全国19个省、自治区招生1850人,详见各省招生计划。?10、颁发证书: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由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11、录取原则及要求:(一)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二)一般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三)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①内蒙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加试,并取得我院颁发的艺术加试合格证书,方可报考我院;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最低录取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加试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承认其他本科院校专业加试合格证,优先录取取得我校艺术加试合格证的考生。②其他各省:承认该省艺术联考成绩,考生文化课进入该省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加试成绩×40%+文化课成绩×60%=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③对外语单科成绩无要求。(四)根据考生志愿情况和各专业资源情况与生源省招生办协商,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五)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六)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与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协商处理。12、奖助体系:学院设有“奖、助、勤、缓”四位一体的解困助学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外,还设有学院一、二、三等奖学金。?13、咨询、联系电话:(1)主校区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邮编:130607)(2)联系电话:(0431)89811555、89811666、89811777、89811888?传 真:(0431)89811999 联 系 人:于老师、冷老师、仇老师 (3)网 址:www.cctourcollege.com(4)电 邮:lvyouxueyuan@hotmail.com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9年3月24日

2009-04-27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办学类型:独立学院。第三条?学校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 净月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1595号第二章?招生计划第五条?我校共有本科专业17个,专科专业8个。2010年招生的本科专业13个,专科专业3个。第六条?2010年我校计划招生2080人,其中本科1880人,专科200人。第七条?在有关省(区、市)招生人数,详见教育部审定的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生源计划。?第三章?招生说明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语种不限第九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不限第十条?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健康,达到国家教育部《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规定中的体检标准;美术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第十一条?录取规则(一)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二)一般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三)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①吉林省考生:承认省艺术联考成绩,考生文化课进入省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加试成绩+文化课成绩×60%=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②其他各省:承认该省艺术联考成绩,考生文化课进入该省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加试成绩×40%+文化课成绩×60%=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③对外语单科成绩无要求。(四)根据考生志愿情况和各专业资源情况与生源省招生办协商,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五)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六)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与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协商处理。第十二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www.cctourcollege.com通讯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邮编:130607)联系电话:(0431)89811555、89811666、89811777、89811888?传 真:(0431)89811999联系人:于老师、冷老师、仇老师、张老师第四章?学历证书颁发第十三条?本科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专科或高职毕业证书。?第五章?学位授予?第十四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第六章?收费标准第十五条?学费收取标准本科专业:英语、日语、朝鲜语、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专科专业:旅行社经营管理、酒店管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景区开发管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20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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