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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Liaoni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Medicine

医药类/专科 院校代码:14289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符合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报名、填报志愿办法1.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形式。要求考生通过学院网站报名系统实名注册,按流程进行报名及填报自愿。考生号需到考生所在高中教导处查询。志愿设置:最多可填报六个顺序志愿,一个服从志愿。2.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17年3月14日至3月26日。3.报名网址:http://www.lnyyzyxy.com(招生信息栏单独招生报名入口)。4.学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省招考办进行资格终审,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5.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名单将于2017年4月1日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6.报名考试费:考生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采取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两种形式。7.考生在4月6日至7日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无法打印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可在工作时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协助打印。8.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于2017年4月8日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1.考试方式采取文化课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科目为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占30分)、数学、英语各100分,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占语文的30%。学院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2.考试日程安排: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表考试时间考试科目2017年4月8日8:30-9:30语文(含职业适应性测试)9:40-10:40数学10:50-11:50英语3.考试地点: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其他说明1.填报志愿时以省教育厅批准的计划为准;2.如需了解相关专业介绍,请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看(http://www.lnyyzyxy.com);3.凡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含免试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学生在校学习期满,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达到毕业条件,学校为其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享受高职高专毕业生同等待遇。录取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1.录取分数线的划定根据招生计划和文化课成绩,确定录取分数线。2.录取办法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英语、语文成绩优先录取。3.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4.在学院招生信息网提供录取信息查询,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5.发放录取通知书。6.按教育部规定,凡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单招报考及咨询联系电话 024-89829368、024-89800928、024-89825369

2020-02-11
2018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计划

序号招生专业学制2018拟单招计划招生科类学费备注元/生/年1药品经营与管理(医药营销)390理工50002物流管理(医药物流)350理工50003护理330文理50004医学生物技术330理工50005医学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技术)360文理50006口腔医学技术360理工50007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340理工50008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330理工50009康复治疗技术330理工500010中医康复技术340文理500011康复工程技术315理工500012老年服务与管理325文理500013健康管理340文理500014保险(医疗保险实务)340文理450015家政服务与管理320文理500016医学营养350文理5000合计650

2020-02-11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作为医药相关类高等职业学校肩负着为医药卫生行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等一线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使命。为推进素质教育,探索医药相关类高职院校学生多样化选拔机制,更好地满足医药卫生行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11号)文件精神,2018年学院将继续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旨在选拔一批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适合职业教育、愿意从事医药类技能型工作的优秀学生。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一、招生专业及计划2018年单独招生(招收高中毕业生)专业及计划分布表序号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数学制1药品经营与管理(医药营销)32物流管理(医药物流)33护理34医学生物技术35医学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技术)36口腔医学技术37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38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39康复治疗技术310中医康复技术311康复工程技术312老年服务与管理313健康管理314保险(医疗保险实务)315家政服务与管理316医学营养3注:招生计划总计 人;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学院只开设英语课程,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2018年单独招生(招收中职毕业生)专业及计划分布表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数备注1护理3招收护理类专业考生2口腔医学技术3招收医药相关类专业考生注:招生计划总计 人;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二、招生对象已经获得2018年普通高考资格的辽宁省高中毕业生或已经获得2018年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资格的辽宁省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三、报名、填报志愿办法1.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形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网站报名系统进行实名注册,按流程进行报名及填报自愿。考生号自行查询。志愿设置:⑴高中毕业生最多可填报六个顺序志愿,一个服从志愿。⑵中职毕业生可填报两个自愿。2.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⑴高中毕业生:2018年3月10日至3月24日。⑵中职毕业生:2018年5月10日至6月14日。3.报名网址:http://www.lnyyzyxy.com(招生信息栏单独招生报名入口)。4.学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省招考办进行资格终审,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5.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名单将在网上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6.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缴费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无法打印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可在工作时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协助打印。四、报名考试费用考生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采取通过考试报名系统网上缴费和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计划财务处现场缴费两种形式进行。五、命题与考试(一)命题为组织和管理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11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执行《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中职对口升学和单招考试专业综合课命题、评卷及技能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二)考试1.考试方式及科目:高中毕业生:文化课考试。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总分300分。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课考试、专业综合课考试、专业技能考试。护理专业文化基础课100分(其中:语文50分、数学30分、英语20分)、专业综合课,100分(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各50分)、技能考核(皮内注射)100分,总分300分;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文化基础课100分(其中:语文50分、数学30分、英语20分)、专业综合课100分(口腔固定义齿修复工艺技术、口腔正畸工艺技术各50分)、技能考核(下颌第一磨牙铸造金属全冠熔模制作)100分,总分300分。2.考试日程及时间安排: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时间安排表考试时间考试科目2018年4月7日8:30-9:30语文9:40-10:40数学10:50-11:50职业适应性测试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时间安排表考试时间考试科目2018年6月30日8:30-10:00文化基础课10:10-11:40专业综合课13:00-17:30技能考核2018年7月1日8:30-17:30技能考核3.考试地点: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3)考务管理1.考生按考场座位图入座。考试时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符合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试结束后交招生就业处审核。2.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在监考和技能考核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六、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通过学院单招网上报名系统发布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七、录取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网上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1.录取分数线的划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确定录取分数线。2.录取方法: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高中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优先录取。中职考生依次按专业技能、专业综合课、文化基础课成绩优先录取。3.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提交学院党委会批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三天后,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4.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单。核实投递信息,确保录取通知书准确投递。5.按教育厅文件规定,凡被我院4月份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和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中职升本、高职院校组织的中职升高职考试录取;已被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中职升本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中职升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既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又参加我院6月份的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按省招考办录取备案时间先后为序,以先录取备案的结果为准。6.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7.单独招生的新生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报到入学,学院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八、申诉及举报方式申诉及举报电话:024-29825357申诉及举报邮箱:lnyy jw@163.com九、其他说明1.填报志愿时以省教育厅批准的计划为准。2.相关专业介绍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3.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享受高职高专学生同等待遇。入学后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学生在校学习期满,达到毕业条件,学院为其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2020-02-11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作为医药相关类高等职业学校肩负着为医药卫生行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等一线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使命。为推进素质教育,探索医药相关类高职院校学生多样化选拔机制,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适合职业教育、愿意从事医药类技能型工作的优秀学生,更好地满足医药卫生行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9〕9号)文件精神,2019年学院将继续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一、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与招生就业处合署办公,具体如下:㈠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及院长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及副院长成 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由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负责同志担任。工作职责为: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部署和组织管理,对招生考试录取安全工作负总责。研究解决单独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审核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制方案;审定上报文件;负责组织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实施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㈡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由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纪委副书记担任成 员:由纪检监察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职责:负责对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㈢独招生工作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工作组、考务组、技能考核组、考生引导组、安全保障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招生录取组⑴负责考生报名软件系统开发、管理工作。⑵负责单独招生宣传工作。⑶负责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制、招生考试方案制定及单独招生申报工作。⑷负责组织制定考试大纲、试卷样稿。⑸组织考生报名、考生信息审核及准考证打印工作。⑹负责单独招生录取及备案工作。⑺负责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工作。⑻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总结和上报工作。2.命题工作组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完成以下工作:⑴选拔命题教师和确定命题地点。负责命题教师的政治审查,按照专业成立专业命题组,开展命题及制定评分细则工作;命题组由3-5名命题教师组成,各组设组长1人,实行组长负责制。命题组组长为政治可靠、学术精湛的优秀教师。命题教师选拔的具体条件为:政治可靠、无直系亲属参加单招考试、没有参与任何机构组织的单招考试辅导工作。命题工作实行命题教师追责制,签订责任书。学院实行入围封闭命题。入围环境监控设施齐备,无任何外界联系渠道;命题设备专机专用,试卷所用U盘命题现场发放,命题工作结束后上交命题工作组,集中存档。⑵负责与命题组成员及命题教师签订保密责任书;按照学院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实践环节评价标准和办法监督检查命题和考试过程,对命题安全工作负总责。⑶组织教师命题,试卷印刷、判卷、核分。⑷制定技能考核考官遴选标准,设置技能考核流程。⑸考试成绩报送及协助完成考生要求成绩复核工作。3.考务组⑴负责考试考场安排及考试期间考务各项工作。⑵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和谐温馨的考试环境,为考生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做好考生考场的调整工作。⑶加强监考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规范考核程序;严明考试纪律,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考试安全。4.技能考核组⑴遴选、培训技能考核考官。⑵组织技能考试实施。⑶严明考核纪律,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考核安全。⑷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和谐温馨的考试环境,为考生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做好技能考试考生的考场引导、调整工作。5.考生引导组负责引导考生进入笔试考场及考生家长到指定地点休息的工作。6.安全保障组⑴网络组负责对报名系统管理、维护和保障工作。对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网络问题随时提供技术支持,对可能出现的网络故障,提前做好应急的维修准备和应急的设备准备,充分保证录取数据的安全。⑵保卫组具体负责考试试卷的运送安全,考试、录取现场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持、车辆疏导和安置工作。⑶后勤组负责供电、通讯、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期间的电源、电话正常运转。⑷财务组负责学生考务费的收取。二、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2019年单独招生(招收高中毕业生)专业及计划分布表序号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数学制学费(元/年.生 )1药品经营与管理(医药营销)90350002物流管理(医药物流)50350003护理30350004医学生物技术30350005医学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技术)60350006口腔医学技术60350007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40350008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30350009康复治疗技术303500010中医康复技术403500011康复工程技术153500012老年服务与管理503500013健康管理503500014家政服务与管理303500015医学营养7035000注:招生计划总计675人;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执行省物价局批复文件;学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2019年单独招生(招收中职毕业生)专业及计划分布表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数备注学费(元/年.生)1护理360招收护理类专业考生50002口腔医学技术330招收医药相关类专业考生5000注:招生计划总计90人;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执行省物价局批复文件。三、报名及考试收费㈠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形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网站报名系统进行实名注册,按流程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考生号自行查询。志愿设置:1.高中毕业生最多可填报六个志愿,一个服从志愿。2.护理专业中职毕业生可填报两个志愿,其他医药类专业中职毕业生只可填报口腔医学技术专业。㈡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1.高中毕业生:2019年3月5日至3月26日。2.中职毕业生:2019年5月10日至6月5日。㈢报名网址:http://www.lnyyzyxy.com(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官网单独招生报名入口)。㈣学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㈤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缴费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无法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工作时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协助打印。㈥报名考试费用:考生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采取通过考试报名系统网上缴费和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计划财务处现场缴费两种形式进行。中途决定不参加考试考生申请退费者,到学院计划财务处现场办理退费。四、命题与考务组织管理㈠命题为组织和管理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专业课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发〔2019〕2号)和《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㈡考务组织管理1.考生按考场座位图入座。考试时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符合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试结束后交招生就业处审核。2.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在监考和技能考核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㈠考试科目:高中毕业生:文化课考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总分300分。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课考试、专业综合课考试及专业技能考试。文化基础课100分(其中:语文50分、数学30分、英语20分)。专业综合课100分(护理专业:护理学基础50分、内科护理50分;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口腔固定义齿修复工艺技术50分、口腔正畸工艺技术50分)。专业技能考核100分(护理专业:皮内注射100分;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下颌第一磨牙铸造金属全冠熔模制作100分),总分300分。㈡考试时间: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时间安排表考试时间考试科目2019年4月13日8:30-9:30语文9:40-10:40数学10:50-11:50职业适应性测试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时间安排表考试时间考试科目2019年6月22日8:30-10:00文化基础课10:10-11:40专业综合课13:00-17:30技能考核2019年6月23日8:30-17:30技能考核㈢考试地点: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上的安排。六、招生录取办法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网上录取,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㈠录取分数线的划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经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确定录取分数线。㈡录取方法: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高中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优先录取。中职考生依次按专业技能、专业综合课、文化基础课成绩优先录取。㈢录取结果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批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三天后,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㈣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单。核实投递信息,确保录取通知书准确投递。㈤按教育厅文件规定,凡被我院4月份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已被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中职升本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中职升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既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又参加我院6月份中职升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按省招考办录取备案时间先后为序,以先录取备案的结果为准。㈥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据考生高考报名体检结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㈦单独招生的新生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报到入学,学院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复查合格新生入学后提出退学申请的,按实际发生在校学习时间收取学费,剩余部分全部退还。七、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通过学院单招网上报名系统发布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八、招生咨询、申诉和举报受理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24-89800928 024-89829368申诉及举报电话:024-29825357申诉及举报邮箱:lnyy jw@163.com九、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宣传网址http://www.lnyyzyxy.com十、其他说明㈠填报志愿时以省教育厅批准的计划为准。㈡相关专业介绍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享受高职高专学生同等待遇。入学后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学生在校学习期满,达到毕业条件,学院为其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十一、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工作时间表序号时间工作内容13月5日-3月26日网上报名、填报志愿23月27日-4月2日资格审核33月28日-4月3日缴纳考试报名费44月4日-4月9日安排考场54月10日-4月12日网上打印准考证64月13日考试74月14日-4月17日评卷、汇总成绩84月18日公布成绩及录取分数线94月19日考生申请核查分数104月20日核分、预录取114月21日公布录取结果124月22日被录取学生,到校领取录取通知单134月23日省招办查重,处理重复录取学生数据144月24日录取数据报送省招办、打印录取名册注:本表为具体工作安排,如有工作与教育厅时间不一致,则以教育厅规定时间为准,完成相关单独招生工作。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时间表序号时间工作内容15月10日-6月5日网上报名、填报志愿26月6日-6月12日资格审核36月7日-6月13日缴纳考试报名费46月14日-6月18日安排考场56月19日-6月21日网上打印准考证66月22日-6月23日考试、考核76月24日-6月30日评卷、汇总成绩87月1日-7月2日公布成绩及录取分数线97月3日考生申请核查分数107月4日-7月5日核分、预录取117月6日公布录取结果127月9日-7月10日被录取学生,到校领取录取通知单137月11日-7月14处理重复录取学生数据147月15日录取数据报送省招办、打印录取名册注:本表为具体工作安排,如有工作与教育厅时间不一致,则以教育厅规定时间为准,完成相关单独招生工作。

2020-02-11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19年(高中起点)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19年(高中起点)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2020-02-11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0-12-10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医学生物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健康管理、医学营养、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物流管理专业在主校区办学:主校区地址为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口腔医学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康复工程技术、中药生产与加工、生物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学、中药学、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在本溪校区办学:本溪校区地址为本溪市溪湖区枫叶路207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4.办学层次:高职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55.9万平方米(约合838.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3.9平方米;生师比24.9;专任教师30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1.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9.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389.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478.4元;图书34.6万册,生均图书31.4册。二、招生计划安排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比例要求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三、专业设置说明须按下表中内容填报专业情况(高职专业不填写“授予学位门类”),并提供专业及学位授予权审批文件。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1590201中药生产与加工33文理兼招50002590207生物制药技术33文理兼招50003590208中药制药技术33文理兼招50004590209药物制剂技术33文理兼招50005590204药品质量与安全33文理兼招50006590301药品经营与管理33文理兼招50007630903物流管理33文理兼招50008620301药学33文理兼招50009620302中药学33文理兼招500010620201护理33文理兼招500011620202助产33文理兼招500012620401医学检验技术33文理兼招500013620402医学生物技术33文理兼招500014620403医学影像技术33文理兼招450015620404医学美容技术33文理兼招500016620405口腔医学技术33文理兼招500017620406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33文理兼招500018620807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33文理兼招500019620501康复治疗技术33文理兼招500020620503中医康复技术33文理兼招500021620808康复工程技术33文理兼招500022620801健康管理33文理兼招500023620802医学营养33文理兼招500024620407眼视光技术33文理兼招500025690301老年服务与管理33文理兼招500026690302家政服务与管理33文理兼招500027620803中医养生保健33文理兼招5000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五、收费情况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已具体列明,学生住宿费为1000元/年。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根据《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如下: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资助标准按照中央核对比例给予资助;孤儿大学生教育资助,按照规定给予孤儿大学生助学资助;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按照规定给予学生助学资助。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提前告知、本人申请、综合认定等工作程序,将已通过认定的学生录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并持续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状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资助帮扶,解决学生困难。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设五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六、录取办法说明1.投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及录取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未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招生项目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报考顺序录取。如专业报考顺序也相同,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英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6.联系电话、网址学校全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电    话:024-89800928、89829368网    址:http://www.lnyyzyxy.com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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