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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学院

Shenyang Medical College

医药类/考研院校 本科 院校代码:10164

沈阳医学院招生简章

沈阳医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医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8万平方米(约合732.0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8平方米;生师比14.6;专任教师68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9.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0.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133.0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413.5元;图书103.50万册,生均图书72.6册。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2.语种要求: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其它语种考生慎重报考。3.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1100201K临床医学58理工医学48002100401K预防医学58理工医学48003100202TK麻醉学58理工医学48004100203TK医学影像学58理工医学46005100301K口腔医学58理工医学47006100205TK精神医学58理工医学48007101001医学检验技术47理工理学48008101101护理学47理工理学48009101005康复治疗学47理工理学470010100701药学47理工理学480011082702食品质量与安全47理工工学420012101007卫生检验与检疫47理工理学480013101102T助产学47理工理学480014080711T医学信息工程47理工工学480015101001医学检验技术25专升本理学480016101101护理学36专升本理学480017071102应用心理学47理工理学待定18100402食品卫生与营养学47理工理学待定19101003医学影像技术47理工理学待定20101004眼视光学47理工理学待定21620201护理36理工500022620301药学36理工500023620401医学检验技术36理工500024620403医学影像技术36理工500025620501康复治疗技术36理工450026620202助产36理工5000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五、收费情况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标准:800-1200元/生/年。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3. 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奖学金、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的介绍:(1)奖、助学金A.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设立,一等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为44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为2750元,按学年评选,分秋季和春季学期发放。B.综合奖学金根据《沈阳医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沈阳医学院学生奖励规定》实行,综合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金额分别为2000元/学年,1200元/学年,600元/学年,按学期评选和发放。C.院长奖学金根据《沈阳医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沈阳医学院学生奖励规定》实行,院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金额为4000元/学年。以上奖学金获奖面达40%以上。(2)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开办生源地贷款地区的考生如需申请助学贷款需在生源地当地办理。(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我校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建立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的包括“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在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通过课余时间的劳动获得补助。六、录取办法说明1.投档比例:学校根据生源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批次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拟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3.院校志愿及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不含“混合平行志愿”),各批次录取按照该省规定执行。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在学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学校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录取规定。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的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录取过程中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为准,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首先优先录取无政策加分者;其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本科护理学、本科助产学、专科护理、专科助产专业招生男女不限,男生只招填报本科护理学、本科助产学、专科护理、专科助产专业志愿的考生。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浙江、天津、山东省考生报考专业时需符合我校设置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及录取规则按该省确定的相关政策执行。6.联系电话、网址网 址: http://www.symc.edu.cn       联系电话: 024-62215829 024-62215696       传 真: 024-62215809       电子信箱:symczs@163.com七、其它规定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2.沈阳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章程的解释权。3.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2020-06-05
沈阳医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医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7.73万平方米(约合715.9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1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65平方米;生师比16.8;专任教师68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8.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9.0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702.5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700.56元;图书94.80万册,生均图书69册。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2.语种要求: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其它语种考生慎重报考。3.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4.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三、专业设置说明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1071102应用心理学47理工理学待定2082702食品质量与安全47理工工学42003100402食品卫生与营养学47理工理学待定4100701药学47理工理学48005101001医学检验技术47理工理学48006101001医学检验技术25专升本理学48007101003医学影像技术47理工理学待定8101004眼视光学47理工理学待定9101005康复治疗学47理工理学470010101007卫生检验与检疫47理工理学480011101101护理学47理工理学480012120401公共事业管理47理工管理学440013120403劳动与社会保障47理工管理学待定14100201K临床医学58理工医学480015100202TK麻醉学58理工医学480016100203TK医学影像学58理工医学460017100301K口腔医学58理工医学470018100401K预防医学58理工医学480019101102T助产学47理工理学待定20630201护理36理工500021630301药学36理工500022630401医学检验技术36理工500023630403医学影像技术36理工500024630405康复治疗技术36理工450025620202助产36理工待定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我校普通本科口腔医学和康复治疗学学费为4700元/年,医学影像学学费为4600元/年,食品质量与安全学费为4200元/年,其余专业为4800元/年;高职专科康复治疗技术和医学营养学费为45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如果学费有变化,具体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最新批件为准。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标准:800-1200元/生/年。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3. 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的介绍:(1)奖、助学金A.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设立,一等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为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为2500元,按学年评选,分秋季和春季学期发放。B.综合奖学金根据《沈阳医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沈阳医学院学生奖励规定》实行,综合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金额分别为1500元/学年,750元/学年,300元/学年,按学期评选和发放。C.院长奖学金根据《沈阳医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沈阳医学院学生奖励规定》实行,院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金额为4000元/学年。以上奖学金获奖面达40%以上。(2)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开办生源地贷款地区的考生如需申请助学贷款需在生源地当地办理。(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我校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建立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的包括“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设立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通过课余时间的劳动获得补助。六、录取办法说明1.投档比例:学校根据生源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批次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拟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不含“混合平行志愿”),各批次录取按照该省规定执行。    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在学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学校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录取规定。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的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首先优先录取无政策加分者;其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英语、数学、语文。本科护理学、本科助产学、专科护理、专科助产专业招生男女不限,男生只招填报本科护理学、本科助产学、专科护理、专科助产专业志愿的考生。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划分专业;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联系电话、网址网    址: http://www.symc.edu.cn      联系电话: 024-62215829  024-62215696      传    真: 024-62215809      电子信箱: symczs@163.com   七、其它规定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沈阳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章程的解释权。3.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沈阳医学院                        2018年4月24日

2018-05-29
沈阳医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沈阳医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医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80万平方米(约合731.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0平方米;生师比10.5;专任教师71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9.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7.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704.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079.7元;图书99.2万册,生均图书71.7册。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2.语种要求: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其它语种考生慎重报考。3.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1082702食品质量与安全47理工工学42002100701药学47理工理学48003101001医学检验技术47理工理学48004101001医学检验技术25专升本理学48005101005康复治疗学47理工理学47006101007卫生检验与检疫47理工理学48007101101护理学47理工理学48008101102T助产学47理工理学48009100201K临床医学58理工医学480010100202TK麻醉学58理工医学480011100203TK医学影像学58理工医学460012100301K口腔医学58理工医学470013100401K预防医学58理工医学480014100205TK精神医学58理工医学待定15080711T医学信息工程47理工工学待定16071102应用心理学47理工理学待定17100402食品卫生与营养学47理工理学待定18101003医学影像技术47理工理学待定19101004眼视光学47理工理学待定20620201护理36理工500021620202助产36理工500022620301药学36理工500023620401医学检验技术36理工500024620403医学影像技术36理工500025620404医学美容技术(原医疗美容技术)36理工500026620501康复治疗技术36理工450027620802医学营养36理工500028590301药品经营与管理(原医药营销)36理工待定29620402医学生物技术36理工待定30620405口腔医学技术36理工待定31620406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36理工待定32620407眼视光技术36理工待定33690304社区康复36理工待定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五、收费情况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标准:800-1200元/生/年。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3. 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奖学金、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的介绍:(1)奖、助学金A.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设立,一等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为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为2500元,按学年评选,分秋季和春季学期发放。B.综合奖学金根据《沈阳医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沈阳医学院学生奖励规定》实行,综合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金额分别为2000元/学年,1200元/学年,600元/学年,按学期评选和发放。C.院长奖学金根据《沈阳医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沈阳医学院学生奖励规定》实行,院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金额为4000元/学年。以上奖学金获奖面达40%以上。(2)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开办生源地贷款地区的考生如需申请助学贷款需在生源地当地办理。(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我校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建立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的包括“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设立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通过课余时间的劳动获得补助。六、录取办法说明1.投档比例:学校根据生源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批次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拟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3.院校志愿及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不含“混合平行志愿”),各批次录取按照该省规定执行。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在学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学校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录取规定。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的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录取过程中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为准,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首先优先录取无政策加分者;其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英语、语文。本科护理学、本科助产学、专科护理、专科助产专业招生男女不限,男生只招填报本科护理学、本科助产学、专科护理、专科助产专业志愿的考生。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划分专业;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浙江省考生报考专业时需符合我校设置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及录取规则按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政策执行。6.联系电话、网址网 址: http://www.symc.edu.cn联系电话: 024-62215829 024-62215696传 真: 024-62215809电子信箱: symczs@163.com 七、其它规定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沈阳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章程的解释权。3.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沈阳医学院2019年4月26日

2019-05-10
沈阳医学院2013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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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5
沈阳医学院招生章程

沈阳医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院校全称: 沈阳医学院办学地点: 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层次: 本科学习年限:学制2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4年;学制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学制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6年;学制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5-7年;学制6年专业,学习年限为6-8年。办学形式: 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4.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6.8亿元,其中教学、科研设备总值5925万元;图书馆藏书59.6万余册,中外文期刊2100余种。学校有专任教师472人。二、计划说明计划总数:2008年招生计划总数1880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1430人,面向外省招生450人,面向省内招生计划中招收三校生计划30人,招收高职专科升本科计划60人,招收高中毕业生1340人。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均只招英语考生。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收对象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00201预防医学高中5医学医学100301临床医学高中5医学医学100302麻醉学高中5医学医学100303医学影像学高中5医学医学100304医学检验高中4医学理学100701护理学高中4医学理学100401口腔医学高中5医学医学100301临床医学(英语班)高中6医学医学110302公共事业管理高中4管理学管理学110302公共事业管理高中4管理学管理学100304医学检验高中2医学理学100701护理学高中2医学理学630201护理高中3 630301药学高中3 630401医学检验技术高中3 630403医学影像技术高中3 630405康复治疗技术高中3 630201护理中专2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颁发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标注专升本字样。达到沈阳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医学院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五、学费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我院普通本科口腔医学学费为4700元/年,公共事业管理学费为4400元/年,医学影像学学费为4600元/年,其余专业为48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康复治疗技术学费为45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如果学费有变化,具体收费标准按新生入学时物价局最新批件为准。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执行退费。奖学金、助学金情况:我院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确实困难新生可以持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经我院招生录取领导小组核实后先入学,再缓交学费。我院设有奖学金评定制度,并按照国家和沈阳市奖学金和助学金相关政策,为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下发奖助学金。六、录取原则: 投档比例我校投档比例为120%。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对拟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院校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数时,根据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取满为止,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报考我院临床医学(英语班)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一定的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划定),其它无相关科目或加试要求。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对教育部和我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及相同条件优先录取考生的规定,我院按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我院在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志愿优先)的原则,不设定分数级差。七、其它规定: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沈阳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章程的解释权。 3、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八、联系方式: 网 址: http://www.symc.edu.cn 联系电话: 024-62215829 024-62215826 传 真: 024-62215809 电子信箱:symczs@163.com

2008-04-16
沈阳医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院校全称: 沈阳医学院办学地点: 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层次: 本科学习年限:学制2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4年;学制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学制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6年;学制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5-7年;学制6年专业,学习年限为6-8年。办学形式: 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4.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4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6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39人,其中教学、科研设备总值5721.51万元,图书馆藏书62.4万余册。 二、计划说明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均只招英语考生。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收对象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00201预防医学高中5理工医学100301临床医学高中5理工医学100302麻醉学高中5理工医学100303医学影像学高中5理工医学100304医学检验高中4理工理学100701护理学高中4理工理学100401口腔医学高中5理工医学100301临床医学(英语班)高中6理工医学110302公共事业管理高中4理工管理学文史100304医学检验高职专科2理工理学100701护理学(高级护理)高职专科2理工理学630201护理高中3 630301药学高中3 630401医学检验技术高中3 630403医学影像技术高中3 630405康复治疗技术高中3 630201护理中专2 630101临床医学五年制高职转段2 630201护理五年制高职转段2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颁发说明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标注“专升本”字样。达到沈阳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我院普通本科口腔医学学费为4700元/年,公共事业管理学费为4400元/年,医学影像学学费为4600元/年,其余专业为48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康复治疗技术学费为45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如果学费有变化,具体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最新批件为准。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执行退费。奖学金、助学金情况:我院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确实困难新生可以持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经我院招生录取领导小组核实后先入学,再缓交学费。我院设有奖学金评定制度,并按照国家和沈阳市奖学金和助学金相关政策,为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下发奖助学金。 六、录取原则: 投档比例我校按不超过120%比例投档。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对拟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责任。院校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数时,根据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取满为止,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报考我院临床医学(英语班)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一定的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划定),其它无相关科目或加试要求。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对教育部和我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及相同条件优先录取考生的规定,我院按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我院在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志愿优先)的原则,不设定分数级差。 七、其它规定: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沈阳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章程的解释权。 3、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八、联系方式: 网 址: http://www.symc.edu.cn 联系电话: 024-62215829 024-62215696 传 真: 024-62215809 电子信箱:symczs@163.com

2009-04-21
沈阳医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沈阳医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院校全称:沈阳医学院办学地点: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层次:本科学习年限:学制2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4年;学制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学制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6年;学制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5-7年;学制6年专业,学习年限为6-8年。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4.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4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6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38人,其中教学、科研设备总值6090.6万元,图书馆藏书68.86万余册。?二、计划说明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均只招英语考生。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00201预防医学5理工医学100301临床医学5理工医学100302麻醉学5理工医学100303医学影像学5理工医学100304医学检验4理工理学100701护理学4理工理学100401口腔医学5理工医学100301临床医学(英语班)6理工医学100307康复治疗学4理工理学100304医学检验2专升本理学630201护理3?理工?630301药学3?理工?630401医学检验技术3?理工?630403医学影像技术3?理工?630405康复治疗技术3?理工?630407医学营养3理工?630408医疗美容技术3理工?630201护理2?中职升高职?630201护理2五年制高职转段???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颁发说明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标注“专升本”字样。达到沈阳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五、收退费等说明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我院普通本科口腔医学学费为4700元/年,医学影像学学费为4600元/年,其余专业为48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康复治疗技术学费为45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新设专业按物价局批件执行。如果学费有变化,具体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最新批件为准。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执行退费。奖学金、助学金情况:我院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确实困难新生可以持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经我院招生录取领导小组核实后先入学,再缓交学费。我院设有奖学金评定制度,并按照国家和沈阳市奖学金和助学金相关政策,为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下发奖助学金。?六、录取原则:投档比例我校按不超过120%比例投档。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对拟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责任。院校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数时,根据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取满为止,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报考我院临床医学(英语班)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一定的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划定),其它无相关科目或加试要求。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对教育部和我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及相同条件优先录取考生的规定,我院按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我院在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志愿优先)的原则,不设定分数级差。 七、其它规定: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2、沈阳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章程的解释权。3、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八、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symc.edu.cn 联系电话:?024-62215829 ?024-62215696 传真:?024-62215809 电子信箱:symczs@163.com

201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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