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城帮网--教育

地标导航

首页 > 北京教育 > 北京大学
推广

中华女子学院

CHINA WOMEN'S UNIVERSITY

综合类 本科 院校代码:11149

中华女子学院招生简章

中华女子学院2017年艺术类招生专业简介

中华女子学院2017年艺术类招生专业简介 点击查看

2017-01-24
中华女子学院2017年普高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中华女子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中华女子学院章程》为基础,结合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1.学校全称:中华女子学院   英文译名:CHINA WOMEN’S UNIVERSITY2.国标代码:111493.校址及办学地点:校本部: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邮编100101)北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曹八西路28号(邮编102209)第三条 学校是由国家举办、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接受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质量、内涵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建成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一流女子大学,成为全国妇女教育研究中心、妇女理论研究中心、妇女干部培训中心、妇女教育国际交流中心。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策,全面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第六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考试和录取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章  招收对象和报考条件第八条 学校招收的学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中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学校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第九条 学校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第十条 学校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女兼招,不设性别比例限制,其余各专业只招收女生。第四章  计划及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学校近几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模式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第十四条 凡报考我校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遵照各省(区、市)录取办法,综合考核。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第十七条 普通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考生,以省内排序先后为准;如省内未规定排序原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成绩。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基本等级要求为:选测2B、必测4C、技术合格;选测科目要求为: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皆可。进档后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录取,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浙江省考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浙高招委[2017]1号)相关规定;上海市考生,录取时执行《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沪教考院[2017]17号)相关规定。第十八条 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第十九条 应用心理学专业跨学科门类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跨学科门类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第二十条 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比例规定确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二十二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及其它第二十四条学费标准:层次专业名称学制授予学位学费本科女性学、社会工作、社会学、法学、4年法学学士4200(元/年)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4年管理学学士4200(元/年)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4年教育学学士4200(元/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年工学学士4600(元/年)英语4年文学学士5000(元/年)金融学4年经济学学士4200(元/年)汉语国际教育4年文学学士4200(元/年)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4年艺术学学士9000(元/年)播音与主持艺术4年艺术学学士10000(元/年)文化产业管理4年艺术学学士4200(元/年)高职(专科)学前教育、社区管理与服务、旅游管理3年6000(元/年)第二十五条 学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校本部每学年1020元,昌平北校区每学年900元,松竹公寓每学年1500元。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奖助贷制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及其它校内奖、助学金,还可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第二十七条 学校本科新生第一学年在中华女子学院北校区住宿、学习,后三学年回校本部。普通类高职住宿地点为松竹公寓(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8号)。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学校网址:www.cwu.edu.cn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wu.edu.cn咨询电话:010—84659299/84659611监察电话:010-84659012第二十九条 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办公室2017年5月

2017-06-25
中华女子学院2018年普高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中华女子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中华女子学院章程》为基础,结合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1.学校全称:中华女子学院   英文译名:CHINA WOMEN’S UNIVERSITY2.国标代码:11149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第三条 学校是由国家举办、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接受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依法实施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质量、内涵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建成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一流女子大学,成为全国妇女教育研究中心、妇女理论研究中心、妇女干部培训中心、国际妇女教育交流中心。学校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和公益意识、国际视野和知性高雅的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策,全面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考试和录取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章  招收对象和报考条件第八条 学校招收的学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中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学校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九条 学校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条 学校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女兼招,不设性别比例限制,其余各专业只招收女生。  第四章  计划及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学校近几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模式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四条 凡报考我校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遵照各省(区、市)录取办法,综合考核。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 北京市本科提前(A段)批、专科提前批学前教育专业,参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京教人〔2016〕22号)》相关规定执行,考生的高考体检信息须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所招收的学生可享受北京市免费师范生相关政策。 第十八条 普通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考生,以省内排序先后为准;如省内未规定排序原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成绩。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上海市和浙江省按其公布的招生录取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选考科目以所公布为准。 第十九条 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应用心理学专业跨学科门类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第廿一条 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廿二条 学校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比例规定确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廿三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廿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及其它 第廿五条 学费标准: 层次专业名称学制授予学位学费本科女性学、社会工作、社会学、法学、4年法学学士4200(元/年)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学、审计学4年管理学学士4200(元/年)网络与新媒体4年文学4200(元/年)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4年教育学学士4200(元/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4年工学学士4600(元/年)金融学4年经济学学士4200(元/年)汉语国际教育4年文学学士4200(元/年)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4年艺术学学士9000(元/年)播音与主持艺术4年艺术学学士10000(元/年)学前教育【北京市本科提前(A段)批】4年教育学学士免费高职(专科)学前教育、社区管理与服务、旅游管理3年6000(元/年)学前教育【北京市专科提前批】3年免费第廿六条 学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按照北京市相应标准收取住宿费用。 第廿七条 学校实行奖助贷制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及其它校内奖、助学金,还可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第廿八条 学校新生大一、大二在中华女子学院昌平校区住宿、学习,两年后返回校本部。 第廿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学校网址:www.cwu.edu.cn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wu.edu.cn咨询电话:010—84659299/84659611监察电话:010-84659417 第三十条 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卅一条 本章程由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

2018-06-11
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专业男女兼收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孙梦莹)中华女子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女兼招,今天是北京考点最后一个网上报名日。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17年总计划40人,招生范围包括北京、河北、山西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数将根据该省专业课考试成绩情况确定。报考中华女子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要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已设置校考考点省份的考生,可在本省或北京参加专业课考试,但黑龙江省考生初试仅限哈尔滨考点。考生不能在两个考点重复考试,否则成绩均无效。未设置校考考点省份的考生,要在北京参加专业课考试。所有在北京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均要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中华女子学院招办负责人提醒考生,学校艺术类本科只招文科。艺术类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女兼招,不设性别比例限制。报考北京考点校考,考生要在2月22日前登录中华女子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wu.edu.cn)填写相应报名信息并上载照片、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报名前,考生要准备好近期标准证件电子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400像素,大小不超过30K),并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北京考点考试于2月25日在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中华女子学院举行。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要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进入考场。初试内容包括两个指定稿件朗读和回答考官提问,全程摄像。复试名单3月3日12时后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缴费并打印准考证对换单,按规定进行报名及复试。复试将考核自备稿件朗读、创意主持和才艺展示。

2017-02-23
中华女子学院2013年艺术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学校地处首都北京,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目前除女性学专业在本科第一录取批次招生外,其余各专业均在本科第二录取批次招生。  ·学校历史: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亲手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2002年正式转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5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我校一直致力于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推动两性和谐发展,服务妇女全面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公益意识、知性高雅的应用型女性人才。  ·学科专业设置:目前设有21个本科专业,涉及法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经济学、工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同时还设有部分高职专业。有3个国家级和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北京市专业特色建设点,有一个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  ·人才培养质量:人才培养规格符合社会需求定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其中一些专业的就业率达到100%,就业时专业对口率达到70%。考取国内外名牌大学研究生的比率逐年递增。学生在校期间广泛参与国际、国内各类学术及社会公益活动,并获得多项荣誉称号,充分展示了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  ·国际交流合作:学校近年来与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和国际组织进行交流互访,日益成为世界了解中国政府重视妇女教育和妇女发展的重要窗口。先后与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几十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2003年获得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2004年获得招收港澳台(侨)留学生的资格。  艺术学院概况  中华女子学院艺术学院是在原艺术系的基础上于2008年9月成立。  专业设置:十多年来,在创建和发展的过程中,根据社会对艺术类人才的需求,学院不断拓展专业,现已形成较为合理的艺术类综合教学体系结构。2013年面向社会招生: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室内陈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和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组织与策划)五个本科专业。  师资队伍:学院不断加强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已建立起一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师资队伍。在现有教师中,教授、副教授、讲师均毕业于国内外知名艺术学府,并聘请行业知名专家、学者作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授课。这支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是高水平的教学与科研质量的保障。  办学特色:围绕“将女性特点融入专业特色之中,突出实践教学,培养应用型艺术创新人才”的学科定位,学院积极开展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调整课程结构,改进教学方法,加大教学设施的投入,建设多个实验室能够满足各专业实践教学的需要,国内多家知名企业作为校外创新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了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场所。  人才培养质量:多年来,学院培养了一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需求的、有理想有抱负的应用型艺术人才,有许多学生在国内外各级各类展演及设计大赛中获奖。以艺术学院学生为主体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颁奖礼仪专业志愿者团队,2009年国庆六十周年的阅兵式女民兵团队,2010年上海世博会闭幕式的表演团队,向全世界展示了庄重、柔美的中国女性形象,为学院增辉添彩,在媒体中被广泛关注并给予高度评价。2011年第二届“夏青杯”朗诵大赛优秀奖、2012年“齐越节”朗诵艺术大赛二等奖、首届首都高校女大学生主持人大赛一等奖及省市广电系统组织的主持人大奖赛冠军,凸显我校播音品牌的影响力,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舞蹈编导方向学生参加了中央电视台2012年网络春节晚会的演出,同时在2012年底作为大陆唯一参演单位赴澳门参加“划破时空——舞向2013”庆祝澳门回归大学生艺术汇演。  招生专业简介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旨在培养从事服装与服饰设计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能够掌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知识,具有前瞻性的设计理念,较强的设计创造能力和动手制作能力,将设计理论和相关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应能够独立进行服装的构思、设计并运用工艺技术手段完成最终的设计目标。  主要开设课程: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主要以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性项目设计课程群分学期授课。专业基础课程有服装设计原理、服装结构与工艺、服装材料基础与设计、服装CAD、服装发展史;专业方向性项目设计课程群由成衣设计项目、定制服装设计项目和功能服装设计项目组成。主要开设的课程是:品牌女装策划、女装结构与工艺、服装搭配与展示、服装工艺流程与管理、礼服设计方法与流程、服饰图案设计与应用、首饰设计、功能性服装设计、功能性服装材料研究、功能性服装结构与工艺等。  专业特色: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以高水平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合理的课程结构、先进的教学方式培养应用型服装设计人才。通过系列特色项目设计课程使学生掌握服装设计的方法与流程,开发学生创造潜力,并以校外专业实习基地为辅助,强化学生的设计实践能力和市场意识,成为适应服装行业和时尚产业需求的应用型设计人才。  就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就职于国内知名女装品牌、运动装品牌、时尚媒体等公司或机构。毕业生可就职于服装设计、服装技术、服装纺织品设计与营销、服饰品设计、时尚传媒、服装教育等相关行业。  环境设计(室内陈设设计)  环境设计(室内陈设设计)着力培养具备室内陈设整体策划能力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具备良好的艺术审美能力,掌握室内陈设设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独立进行室内陈设的设计构思、设计表现和运用综合手段使设计方案得以实现的能力。学生在陈设品的设计及陈设空间整体策划能力方面应具备较强的专业优势,能够适应当今社会对室内陈设行业的需求。  主要开设课程:环境设计(室内陈设设计)既开设了包含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常规核心课程。比如平面、立体、空间造型方法,色彩理论与实践,制图、专业技法、计算机辅助设计、材料训练等。同时在专业方向性课程中分为四个项目模块授课:陈设品设计项目,居住陈设设计项目,商业展示设计项目,陈设创意设计项目。具体课程包括:陈设品市场、陶瓷设计、纤维艺术、纺织品设计、居住空间、居住陈设设计、商业与展示空间、品牌规划与视觉、光环境设计基础、主题展示设计、创意设计研究方法、艺术品市场、公共艺术等。  专业特色:中华女子学院作为中国最早开设陈设设计方向专业的高校,结合了国际设计定位、国内市场需求与女子学院女生生源的特点,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国内外知名企业作为校外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了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更广阔的学习场所。在陈设品设计与陈设方面取得很好的教学效果,学生作品在国内外竞赛中屡次获奖。在陈设行业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与竞争力。  就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就职于北京住总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筑装饰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香港达特斯室内设计有限公司(北京)等公司从事室内陈设相关设计工作;毕业生可就职于陈设品设计、主题空间陈设、商业展示设计、酒店艺术品选配、室内空间设计、店面陈设、应用软件及多媒体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教育等相关行业。  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旨在培养社会市场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艺术设计人才,使学生注重现代设计的概念、思维、表现、传达方式的有机结合,运用理论、图像、文字、空间、时间等多种互动媒介和美学理论进行设计学习,在多学科、多领域的实践过程中开发学生的创意潜能,培养系统的学习方法,并以此形成本专业的风格和特色,使学生具有独立完成项目的设计和策划能力。培养具有完整的专业基础、优秀的专业素质、创新的开拓能力,能以专业性的态度来解决问题、服务社会的设计人才。  主要开设课程:视觉传达专业以模块形式分学期进行授课,品牌设计模块、书籍形态设计模块、互动媒体设计模块和扩展课程模块为我专业教学的核心模块,模块中包含的重点课程为招贴设计、视觉形象整体设计、包装设计、印刷材料与工艺、书籍设计、插图设计、互动设计、视听传媒、信息设计、公共空间导向设计、空间展示设计等。  专业特色:随着时代的发展,视觉传达设计逐渐形成一个与其他视觉媒介相关联、并相互协作的设计新领域,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使学生掌握视觉传达设计的基本理论,具备较强的艺术审美能力之外,更加注重培养学生进行跨学科、多领域的教学实践,在实践中激发学生的创意潜能,培养创造性思维,使学生具备判断、分析以及设计实施、管理的综合能力,以适应时代多元化发展的需求。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就职于品牌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等公司或机构。毕业生可就职于广告策划、多媒体互动设计、网络、移动互联网及终端设计、出版、设计教育等相关行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旨在培养具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公益意识,具备新闻工作者的调查和综合分析的能力、策划工作者的创新能力和语言工作者的交流和表达能力,具有较宽厚的多学科知识基础,适应广播电视产业需求和市场变化的具有公益心、服务精神的高层次复合型口语传播人才。  主要开设课程:播音主持导论、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节目主持艺术、艺术语言创作、节目主持创作、新闻理论、新闻采访、新闻写作、媒体节目策划、名著经典研读、传播学概论、社会学概论、交流心理学、公共关系沟通、艺术概论、表演、舞台形体、造型设计。  专业特色:本专业主要致力于培养以播音与主持创作能力见长同时具备采访、编辑、策划等方面能力的广播电视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目前,中华女子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托地域传媒资源和学校教学资源在以下方面具备较为成熟的培养体系:  l 依托双学位学习机制,培养知识复合型节目主持人。  l 依托首都文化资源及公益传媒教学实践基地,培养具有公益与服务意识的各级各类机构公益传播、口语传播人才。  l 依托首都影视传媒资源,培养影视配音专业人才。  l 依托女性研究资源,培养女性节目主持人。  l 依托学前教育研究资源和少儿节目主持实践基地,培养少儿节目主持人。  就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目前主要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广播电视总台、山西卫视、湖南人民广播电台、团中央网络电视台、北京各区县电视台及其他地方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与新媒体单位从事播音、主持、采访、编辑、制作、策划等工作。毕业生可就职于传媒企业从事采编策划营销等传媒行业或企事业单位宣传部门从事社会文化建设与传播工作。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舞蹈组织与策划)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舞蹈组织与策划)旨在培养了解经济、文化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文化艺术素养,具备艺术管理及舞蹈组织与策划能力,能够在与文化产业相关的政府部门、传媒机构和社区等单位从事文化艺术管理、舞蹈编创、组织策划等工作,知性高雅的复合型女性人才。  主要开设课程:管理学基础、文化产业管理、社区文化推广与策划、文化艺术创意、演出组织与策划、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基训、古典舞、社区舞蹈、舞蹈编导创作实践、音乐表演、音视频制作、戏剧表演、舞台灯光舞美、舞台化妆及服装设计  专业特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舞蹈组织与策划)是文化产业管理与舞蹈编导有机结合的跨学科、综合性、复合型的新专业;培养的学生除具有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组织策划相关知识,接受管理理论、舞蹈编创、组织策划、社区艺术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训练,还需掌握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的方法与流程。能够适应多领域、多层次和多岗位的社会需求,具有较好的就业前景。  就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就职于文化产业相关领域的政府管理部门、文化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和演艺传媒机构等单位从事文化艺术管理、舞蹈编创、组织策划等工作。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专业层次学费学制计划数计划分布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9000元/年四年50人130人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南环境设计(室内陈设设计)本科9000元/年四年50人视觉传达设计本科9000元/年四年30人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10000元/年四年40人北京、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甘肃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组织与策划)本科10000元/年四年25人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湖南  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条件:招收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符合国家报考条件的考生。有艺术类统考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本省统考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  2.报考要求:  (1)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若个别省份有特殊规定的,遵照该省要求执行)。  (2)我校没有投放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省份的考生,不得报考我校。  (3)已设置校考考点省份的考生,需在本省或北京参加专业课考试(如本省有特殊规定,遵照本省规定执行),其中北京考点仅接受网上报名的方式。  (4)未设置校考考点的省份的考生,一律在北京参加专业课考试;不允许在两个考点重复报名,否则成绩均无效。  (5)所有在北京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应在2013年2月16日9时至2月25日16时期间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并自行打印校考准考证。  (6)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室内陈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三个专业按设计学类大类招生。  (7)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只招文科(省内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8)我校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除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女兼招,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只招女生。  (9)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组织与策划)之间可以相互兼报(省内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招生计划: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生,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各省专业课考试成绩情况确定,详见各省2013年志愿填报信息。  4.报名准备:  (1)需现场报名的考点,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按要求填写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影印件;本人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分别贴在报名表、准考证指定的位置上,并交纳报名考试费(各省考点有特殊规定的,遵照各省考点规定执行)。  (2)北京考点的考生一律不接受现场报名,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华女子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w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载照片、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考生请于报名前准备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电子照片(要求: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400像素,大小不超过30K),并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  (3)考生一旦报名后,报名考试费原则上一律不予退还。  5.考试必备: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本省招生办公室签发的《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及身份证(或学生证等其它带有照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考试的所需用品(考试纸除外)自备。  6.考试科目及要求:  (1)设计学类  ①命题素描 180分钟  ②命题色彩 180分钟  (2)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①指定稿件朗读一 ②指定稿件朗读二  复试:①创意主持 ②才艺展示  三试:①自备稿件播读 ②新闻稿件播读 ③回答考官提问  *考生参加考试只限淡妆。全程摄像。  (3)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组织与策划)  初试:①身体条件测量(自备体操服、练功鞋)  ②舞蹈表演(3分钟之内、音乐、服装自备)  复试:①基本功测试 ②命题即兴表演 ③才艺展示(含口试)  *考生参加考试只限淡妆。全程摄像。  7.成绩公示及合格证发放  (1)2013年3月8日12时后公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三试名单,进入三试的考生须于3月8日12时-13日12时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wu.edu.cn)自行打印三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来我校本部进行专业三试。  (2)2013年4月1日后公布各专业考试成绩并确定合格标准,届时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wu.edu.cn)进行查询。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原则上按照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4)设计学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须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核对考生信息后提交专业志愿,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专业志愿信息的考生,一律按自愿服从调剂处理。  (5)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组织与策划)的考生,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请及时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留存,我校不再进行合格证的寄送。  8.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及综合分数,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安排具体专业,级差1.5分,不予累积。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满足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50分  (3)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组织与策划):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50分  (4)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与省统考(联考)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我校男女兼招的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不设男女比例要求。  (6)以上原则若与各省规定相冲突,遵照各省要求执行。中华女子学院2013年艺术类本科加试考点安排 (空白区域考点协议尚未签订,待补充)省 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加试考点 北京播音与主持艺术2013年2月16日9时至2月25日16时网上报名3月2日初试3月3日复试3月16日、17日三试报名网站:http://zhaosheng.cwu.edu.cn考试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一号中华女子学院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组织与策划)3月2日初试3月3日复试设计学类3月3日山西播音与主持艺术1月28、29日1月30、31日山西师范大学设计学类2月21、22日2月24日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太原师范学院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组织与策划) 黑龙江播音与主持艺术1月26、27日1月28、2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黑龙江东方学院江苏设计学类 江西设计学类 山东播音与主持艺术3月3、4日3月5、6日报名、考试地点:由济南招办统一安排河南播音与主持艺术2月19、20日2月21、22日河南省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郑州市二十四中学设计学类2月21日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组织与策划)2月21日湖南播音与主持艺术1月26、27日1月28、29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36号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组织与策划)2月3、4日2月5日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邮编:100101 电话:010-84659299  学院网址:www.cw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haosheng.cwu.edu.cn

2013-01-05
中华女子学院2014年艺术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办学性质:学校地处首都北京,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目前除女性学专业在本科第一录取批次招生外,其余各专业均在本科第二录取批次招生。·学校历史: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亲手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2002年正式转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5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我校一直致力于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推动两性和谐发展,服务妇女全面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公益意识、知性高雅的应用型女性人才。·学科专业设置:目前设有21个本科专业,涉及法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经济学、工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同时还设有部分高职专业。有3个国家级和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有一个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人才培养质量:人才培养规格符合社会需求定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其中一些专业的就业率达到100%,就业时专业对口率达到70%。考取国内外名牌大学研究生的比率逐年递增。学生在校期间广泛参与国际、国内各类学术及社会公益活动,并获得多项荣誉称号,充分展示了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国际交流合作:学校近年来与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和国际组织进行交流互访,日益成为世界了解中国政府重视妇女教育和妇女发展的重要窗口。先后与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几十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2003年获得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2004年获得招收港澳台(侨)留学生的资格。艺术学院概况中华女子学院艺术学院是在原艺术系的基础上于2008年9月成立。专业设置:十多年来,在创建和发展的过程中,根据社会对艺术类人才的需求,学院不断拓展专业,现已形成较为合理的艺术类综合教学体系结构。2014年面向社会招生: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室内陈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四个本科专业。师资队伍:学院不断加强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已建立起一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师资队伍。在现有教师中,教授、副教授、讲师均毕业于国内外知名艺术学府,并聘请行业知名专家、学者作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授课。这支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是高水平的教学与科研质量的保障。办学特色:围绕“将女性特点融入专业特色之中,突出实践教学,培养应用型艺术创新人才”的学科定位,学院积极开展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调整课程结构,改进教学方法,加大教学设施的投入,建设多个实验室能够满足各专业实践教学的需要,国内多家知名企业作为校外创新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了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场所。人才培养质量:多年来,学院培养了一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需求的、有理想有抱负的应用型艺术人才,有许多学生在国内外各级各类展演及设计大赛中获奖。以艺术学院学生为主体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颁奖礼仪专业志愿者团队,2009年国庆六十周年的阅兵式女民兵团队,2010年上海世博会闭幕式的表演团队,向全世界展示了庄重、柔美的中国女性形象,为学院增辉添彩,在媒体中被广泛关注并给予高度评价。2011年第二届“夏青杯”朗诵大赛优秀奖、2012年“齐越节”朗诵艺术大赛二等奖、首届首都高校女大学生主持人大赛一等奖及省市广电系统组织的主持人大奖赛冠军,凸显我校播音品牌的影响力,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舞蹈编导方向学生参加了中央电视台2012年网络春节晚会的演出,同时在2012年底作为大陆唯一参演单位赴澳门参加“划破时空——舞向2013”庆祝澳门回归大学生艺术汇演。1 [2] [3] [4] 下一页

2013-12-12
中华女子学院2008年普高招生章程

总则 中华女子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唯一一所公办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央部委院校,隶属于全国妇联。学院成立于1949年,座落在北京亚运村姜庄湖畔,是一所具有女性特点的现代化的花园式高等学校。为了保证中华女子学院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中华女子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章程》适用范围与招生工作原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华女子学院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工作依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招收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三条 招收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符合国家报考条件的考生。第四条 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一般院校体检标准执行。第五条 我院目前只开设英语语种课程,普高专业只招女生。录取办法: 第六条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遵照各省录取办法,综合考核,按各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第七条 我院调档比例范围为100%—120%(根据生源情况确定)。第八条 普通专业进档考生,按总成绩排队,择优录取,专业级差3分。第九条 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总成绩排队录取。第十条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在100分以上(含100分)。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笔试成绩在115分以上(含115分),口试及听力成绩要求4分以上(含4分)。第十二条 学前教育、旅游管理、文秘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原则上身高1.60米以上。第十三条 录取模式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对于考生所做的加分,我院予以承认。 收费及奖贷方法 第十五条 录取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收取标准,按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物价局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第十七条 为确保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设有多项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同时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其它 第十八条 本《章程》发布后,若国家新出台相关政策,本《章程》如有不符之处,以国家新出台相关政策、规定为准。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名称:中华女子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邮编:100101咨询电话:010—84659201或84659299 网址:www.cwu.edu.cn 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办2008年4月1日

2008-05-06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相关推荐 常见问题
相关专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