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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Beijing

文科类/理科类/工科类/理工类/考研院校/211/研 本科 院校代码:10008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科技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的高校,是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第三条  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校址及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第四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五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就业处三级机构组成。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履行民主管理和监督职能;招生就业处是执行机构。第七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受权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5.客观、公正地完成本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八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北京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状况、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本校来源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第十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第十一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侨联考等。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1.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10%以内。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级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安排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2. 浙江省和上海市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其本省已经公布的学校2019年各招生专业(类)对学生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3. 江苏省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AB+及以上,且物理为必选;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AB+及以上,且历史为必选;对进档的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相同分数时,等级优先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已被学校认定的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在达到同样等级条件时,方能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4. 按照专业志愿填报的浙江省考生,达到分数后直接录取到其所填报志愿专业。5. 按照学校志愿填报省份的考生(含上海市按照专业组填报),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以最大程度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的级差分为最终设定值,前三个专业志愿间有级差,均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将进档考生按实际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别排队,然后依次逐个安排专业)。当高考实际分数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6.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7. 关于退档。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学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8. 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英语、日语、德语)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制。9.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10. 学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学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在自主招生考核中参考学生综合素质材料。11.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学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第五章 附则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2019年学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每人100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5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19年学费标准,将按新标准执行。本科住宿费标准:每人900元/学年,收费依据为“京价(收)字【2003】348号”。第十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ustb.edu.cn,咨询电话:010-62325294  62332893,传真: 010-82371778。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10-62332307。第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9-05-30
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科技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科技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第三条  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校址及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第四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五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就业处三级机构组成。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履行民主管理和监督职能;招生就业处是执行机构。第七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受权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5.客观、公正地完成本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八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北京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状况、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本校来源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第十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第十一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侨联考等。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1.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10%以内。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级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安排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2. 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等6个改革省市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其本省已经公布的学校2020年各招生专业(类)对学生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3. 江苏省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AB+及以上,且物理为必选;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AB+及以上,且历史为必选;对进档的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相同分数时,等级优先顺序依次为: A+A+、A+A、AA、A+B+、AB+。已被学校认定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在达到同样等级条件时,方能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4. 按照专业(类)志愿填报的浙江省、山东省考生,达到分数后直接录取到其所填报志愿专业(类)。5. 按照学校志愿填报省份的考生(含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按照专业组填报),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将进档考生按实际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别排队,然后依次逐个安排专业)。当高考实际分数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不分文理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选考3科总分。6.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7. 关于退档。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学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8. 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英语、日语、德语)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制。9. 录取时,不区分往届生和应届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10. 学校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学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11.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学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第五章 附则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2020年学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每人100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5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20年学费标准,各项收费标准最终以北京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本科住宿费标准:每人900元/学年,收费依据为“京价(收)字【2003】348号”。第十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ustb.edu.cn,咨询电话:010-62325294  62332893,传真: 010-82371778。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10-62332307。第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0-06-30
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结合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将继续选拔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项目及人数二、报考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且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备注:(1)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所报考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一致)。(2)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3、田径各项测试参考报名标准:备注:(1)全能项目测试跨栏(成年组比赛规则)、跳跃和投掷,其中跳跃和投掷各测一项,另附加身体素质测试(如需要)。各测试项目标准参考全能评分表。(2)撑杆跳高项目的考生可测跳远和100米或引体和倒立。(3)田径中长跑项目的考生:800米、1500米和5千米三个项目,只要达到其中一项的报名标准,即可参加另外两项测试。(4)径赛成绩均为手计时。跨栏、投掷项目使用器械均为成人标准。三、降分标准及录取办法1、A类项目: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65%时(部分A类项目考生要求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最低控制线)予以录取。其中田径项目原则上不招收享受二本线优惠政策的考生。2、B类项目: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时予以录取。注: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3、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单招条件(获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考试办法和要求请阅读教育部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7〕11号)。4、根据测试成绩综合评定,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须签订协议,按教育部相关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录取。5、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四、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00:00至2017年2月17日24:00,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系统(点击进入)。2、提供材料:(1)参赛秩序册本人页、相关成绩册本人页、运动等级证书(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上传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认定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资格)、比赛获奖成绩证书。(2)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资料扫描件。以上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3.资格审查:(1)我校组织各项目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凡未进行网上报名或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2)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1—3个工作日,登录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查询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后考生下载打印《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考试登记表》(以下简称考试登记表)。报到时,考生凭考试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测试。五、专项测试1、现场报到时间:2017年2 月24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办理。2、地点: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部办公室(体育馆西南角5号门)。3、现场报到确认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和本人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下载打印的考试登记表。(3)参赛秩序册本人页复印件、成绩册本人页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和比赛获奖证书原件。(4)考生须提供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打印的运动员资料(网址为http://jsdj.sport.gov.cn/)。(5)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报到。(6)由中学教务签字盖章的考生高中阶段各科期末考试成绩登记表.docx(点击下载)4、体育专项测试及要求(1)测试时间及地点(2)各项目测试内容田径项目:测试内容包括田径各专项测试、专项素质测试(根据项目需要)、兴奋剂检测(根据测试情况进行抽测,检测费用先押后退,结果不合格者费用自理)。篮球项目:运球往返上篮、定时自投自抢、三对三、五对五。足球项目:颠球、长传球、运球射门、比赛。跆拳道项目:30秒左右横踢高位技术、30秒跳马提膝、护具组合动作、实战比赛。羽毛球项目:抽签分组进行循环赛,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轮淘汰赛。比赛决出前八名。前八名考生须参加身体素质测试(3分钟双摇跳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3)测试现场公布考生测试成绩,考试登记表须考官和考生签字方为有效。(4)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我校将对部分成绩优秀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抽检)。5、测试结果公示(1)测试完成7日后,考生可登录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及学校对本人的拟录取意见。(2)对测试达到我校要求者,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上进行公示,如公示无异议并经生源地省级招办审核通过,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候选人。六、监督机制1、学校在高水平运动员选拔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2、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报名与测试资格。3、所有测试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4、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七、高水平运动队管理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学制4年。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我校针对运动队学生专门制订运动队培养方案,将运动队训练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自2017级起,我校将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实行竞赛与训练年度考核,考核合格方能毕业。八、其它事项1、本次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2、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九、咨询电话(010)62334386  (010)62332427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部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2017年1月10日

2017-01-11
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结合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将继续选拔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项目及人数二、报考条件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备注:(1)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所报考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2)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3、报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其专项成绩应不低于我校设定的最低报名成绩标准(如下图所示),否则,网上报名初审将不予通过。注:径赛成绩标准均为电动计时三、降分标准及录取办法1、A类项目: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65%时(部分A类项目考生要求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最低控制线)予以录取。其中田径项目原则上不招收享受二本线优惠政策的考生。2、B类项目: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时予以录取。注: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3、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单招条件(获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文化课实行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请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的内容为准。具体测试办法和要求请阅读教育部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70号)。4、根据测试成绩综合评定,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须签订协议,按教育部相关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学制为四年。5、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四、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15日24:00,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系统(点击进入) 。报考跆拳道项目的考生也必须在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系统中进行网报。2、扫描上传材料:(1)参赛秩序册本人页、成绩册本人页、运动等级证书(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上传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认定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资格)、比赛获奖成绩证书。注:请考生只上传本人最好运动成绩的相关资料并在上传的秩序册本人页及成绩册本人页中将自己的姓名做标注。(2)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资料扫描件。以上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3.资格审查:(1)我校组织各项目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凡未进行网上报名或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2)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1—3个工作日,登录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查询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后考生下载打印《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考试登记表》(以下简称考试登记表)。注:请考生不要在考试登记表下方的教练员意见、体育部测评意见及学校审批意见三栏中填写任何内容。五、专项测试1、现场报到时间:(1)报考田径项目和足球项目的考生,报到时间为:2018年1月1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办理。(2)报考篮球项目和羽毛球项目的考生,报到时间为:2018年1月2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办理。2、报到地点: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部办公室(体育馆西南角5号门)。3、现场报到确认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和本人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下载打印的考试登记表。(3)参赛秩序册本人页复印件、成绩册本人页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和学籍证明(加盖所在中学公章)(4)考生须提供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打印的运动员资料(网址为http://jsdj.sport.gov.cn/)。(5)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报到。(6)由中学教务签字盖章的考生高中阶段各科期末考试成绩登记表.docx4、体育专项测试及要求(1)测试时间及地点(2)各项目测试内容或办法田径项目:测试内容包括田径各专项测试、专项素质测试(根据项目需要)、兴奋剂检测(根据测试情况进行抽测,检测费用先押后退,结果不合格者费用自理)。备注:1)报考田径全能项目的考生持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所对应的项目必须为全能项目之一;全能测试项目为110米栏、跳高和标枪,考生最终测试成绩为三个项目累积分,各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以全能评分表为准;如果考生持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所对应的项目不是测试的三个项目之一,则还需加测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项目。2)凡入学前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行业体协参加(报名)下列比赛之一者: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含预赛、预选赛、资格赛等属于全运会名义的比赛);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下列项目全国性比赛:全国田径锦标赛(含室内赛、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项群赛、全国青年锦标赛等比赛的考生不能参加测试;入学前是普通中学在校学生,在参加以上所列限制赛事之前,已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以中学生身份注册者,不受此限。3)田径项目测试均采用电子设备。跨栏、投掷项目使用器械均为成人标准。篮球项目:运球往返上篮、定时自投自抢、三对三比赛、五对五比赛。足球项目:颠球、长传球、运球射门、比赛。羽毛球项目:抽签分组进行循环赛,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轮淘汰赛。比赛决出前八名。前八名考生须参加身体素质测试(3分钟双摇跳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跆拳道项目:该项目实行全国统测,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牵头组织实施。实施全国统测后,我校不再组织跆拳道项目的校考。报考该项目的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跆拳道项目测试办法和要求请阅读教育部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70号)。注:报考我校跆拳道项目的考生也必须在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系统中进行网报。(3)测试现场公布考生测试成绩,考试登记表须考官和考生签字方为有效。(4)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我校将对部分成绩优秀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抽检)。5、测试结果公示(1)测试完成7-1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及学校对本人的拟录取意见。(2)对测试达到我校要求者,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上进行公示,如公示无异议并经生源地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将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候选人。六、监督机制1、学校在高水平运动员选拔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2、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报名与测试资格。3、所有测试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4、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七、高水平运动队管理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学制4年。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我校针对运动队学生专门制订运动队培养方案,将运动队训练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自2017级起,我校将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实行竞赛与训练年度考核,考核合格方能毕业。八、其它事项1、本次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2、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九、咨询电话(010)62334386 (010)62332427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部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2018年1月2日 ----  点击下载:考生高中阶段各科期末考试成绩登记表.docx

2018-01-09
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为了全面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和学生的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16]10号文件通知要求,我校可在高中毕业生中,通过全面考核测试,降分招收部分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学生。我校将举办“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一、招生对象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注:文理科兼收的省份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安徽、湖北、云南、陕西、甘肃,其它省份只有理科招生计划)。各省考试科目及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章程)与统招生一致。二、招考类别 三、报考条件1、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有舞台表演经验,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2、专业素质:声乐类:具有独唱能力,识五线谱,参加过大型演出;舞蹈类:女生要求身高1.63米以上,男生要求身高1.70米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以测试。具有独舞能力,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器乐类:管乐、民乐、弦乐取得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协会等机构颁发的该专业业余水平最高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当水平,要求参加乐团排练演出2年以上 。表演类:具有良好的话剧表演基本功及艺术修养,参加过大型演出。3、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统一测试,成绩合格才能报名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的省(区、市)生源,可直接参加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报名测试。注: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艺术项目四、报名与初审1、报名:请考生登录http://art.ustb.edu.cn,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下载并打印《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报名表》,经中学签章后附上相关报名材料寄至我校。(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1日17:00截止接收报名材料时间:2017年1月13日17:00(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2)邮寄资料:包括报名表、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所参加乐团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该生在校乐团排练演出的书面证明,需注明考生在团的起止时间,证明需加盖中学公章)、近期个人表演u盘或DVD光盘(音乐类需要同期录音,不允许后期处理,文件名为“项目-姓名-省份-报考作品名称”)、高中以来比赛活动中最高荣誉证明复印件以及考生本人手写的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学科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600以内)。所有材料恕不退还。材料不齐全不真实者不能通过初审。(3)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35室收件人:校团委文体部 邮编:100083来函请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并在信封注明“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某某特长”的字样。2、初审:我校在收到报名表和材料后进行初审。1月16日后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凡通过初审的学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参加报到和测试。五、测试程序1、报到时间:2017年3月3日下午2:30—下午5:30 3月4日上午8:30—11:30地点:校学生活动中心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并领取准考证。2、文化课测试时间:2017年3月4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报到时通知)3、艺术专业测试时间:2017年3月5日 全天4、测试内容: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测试和文化课测试。声乐类:自备歌曲一首、视唱练耳(五线谱);舞蹈类:自备舞蹈一个、基本功、模仿、技巧展示;器乐类:自备曲目一首、视奏一段(西乐:五线谱、民乐:简谱);表演类:自备小品片段一个、自备朗诵一段、即兴测试;文化课测试:笔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每门100分。注:(1)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2)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光盘等演出相关物品;我校可为考生提供CD、mp3等播放设备。(3)器乐类测试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类测试如需使用伴奏,自带伴奏员。(4)我校可提供的乐器:声乐考场:钢琴;管乐考场:定音鼓、14*5英寸音乐会小军鼓(五组响弦)、4.3八度马林巴、架子鼓、3.5八度木琴;民乐考场:民族排鼓、中国大扁鼓、中国小扁鼓。六、录取说明1、优惠分值:按照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签约类型为两档:(1)降20分档,即高考实际考分应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2)降至一本线档:即高考实际考分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2、认定标准:按照文理科分别划定文化课达标线,并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各个项目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1)文化课测试成绩必须达标。(2)艺术专业测试成绩必须80分以上。(3)降至一本线录取的优惠资格:符合条件(1)(2),按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排名,对艺术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给予签约。(4)提档线降20分录取的优惠资格:符合条件(1)(2),按文化课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排名,对其中部分考生给予签约。3、调剂原则:如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拟签约人数,或如某项目考生水平无法达到我校要求,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类别或项目间的名额调剂。1)一本线名额调剂原则:首先满足同类专业内部调剂,如同类专业不符合条件再进行跨类专业调剂;按照重点招收专业排序依次调剂。2)降20分调剂原则:首先同类专业按照专业排序依次调剂,如不符合条件再进行跨类按照专业排序调剂。(调剂顺序参照招考类别表)4、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效。5、上海和浙江采取当地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方式,具体分值写入签约协议中并公示。七、注意事项1、考生报到及测试时均需持身份证原件。2、食宿自理。咨询电话(团委):(010)62333080咨询时间:2017年1月4日至1月16日,2月27日至3月5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八、监督机制1、学校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对招生工作参与人员加强管理,严防权力寻租现象发生。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如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签约和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招办。九、附则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及团委。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北京科技大学团委2017年1月4日

2017-01-11
北京林业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全国重点大学——北京林业大学,隶属于国家教育部,是一所农、理、工、管、经、文、法、哲、教、艺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点院校,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试点建设项目高校及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的建设,繁荣校园文化,推动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的全面提高,2019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一、报名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一定艺术特长且特长项目符合我校招生计划要求的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招。二、招生项目及要求北京林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2019年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9人,公示拟签约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本年度招生项目和拟签约人数具体如下:专业类别专业项目拟签约人数A档B档民乐二胡23大提琴23琵琶12唢呐12扬琴02说明:(1)A档合格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需达到生源省区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B档合格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需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区第一批次普通类统招(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得低于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上海市考生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2)专业项目按照重点次序排序。如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拟签约人数,或某项目考生水平无法达到我校测试要求,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项目拟签约人数。(3)拟报考我校的考生,同时须根据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艺术团人选。(4)自带服装、道具、乐器等演出应用物品。三、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9年1月7日8:00-1月15日17:00。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需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可以兼报项目,最多兼报一项,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无需交费,我校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2、扫描上传材料(2019年1月15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截图):(1)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盖章的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2)所获艺术专业最高等级证书、参加过中学艺术团经历证明、中学阶段获省市级艺术比赛奖励证书等能证明考生艺术特长的材料。3、发送影像资料(2019年1月15日17:00前以E-mail形式发送至blzsb@bjfu.edu.cn):近期代表个人专业水平的剧目视频,视频文件格式确保支持主流播放器,文件名及邮件主题为“项目-姓名-省份”。四、资格初审1、材料审核:初审结果公布:1月21日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申请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及测试具体通知,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2、复试确认:网上确认时间:3月7日8:00—3月8日17:00初审合格考生需要网上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没有按时间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不再安排其参加复试。五、复试安排和要求1、报到、测试时间:3月16日(如有变化见我校招生网)。报到材料:考生现场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将所获艺术专业最高等级证书、参加过中学艺术团经历证明、中学阶段获省市级艺术比赛奖励证书等能证明考生艺术特长的材料原件上交学校进行审定,并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及报名申请表原件交学校存档。2、地点:北京林业大学(具体报到、测试地点详见测试通知,预计测试前一周在招生网公布)。3、内容:能熟识简谱,懂得基本乐理,个人演奏水平能够达到或接近业余最高级。自选曲目一首,视奏一段。六、资格认定学校高水平艺术团专业测试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艺术专业水平测试,根据专业水平测试结果,结合学校艺术团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将合格考生分为A、B两档,分别享有相应的录取政策。合格名单经北林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为我校最终入选名单。七、录取办法1、录取原则:被我校确定为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者,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要求在艺术团相应批次填报志愿,并在考生所在省区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A、B档合格考生高考达到相应分数,可予以录取。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艺术团资格测试的考生,必须同时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后,方能被我校录取。2、专业确定: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高考录取时A档考生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B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750分制,下同)上加40分参与专业选择,加分后仍未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相应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的,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剂专业,专业级差为3,1,0。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区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3、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进入北京林业大学后均为学生艺术团团员,按相关规定参加艺术团的教学排练、校内外演出和比赛,不得擅自退团。八、监督机制1、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选拔程序及结果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10-62338237。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我校从严查处招生考试中各种作弊行为。对违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九、重要日程1、网上报名时间:1月7日8:00-1月15日17:002、材料上传及影像资料发送时间:1月15日17:00前3、初审结果公布:1月21日4、复试确认时间:3月7日8:00-3月8日17:005、复试报到、测试时间:3月16日(如有变化见我校招生网)6、复试结果查询:3月26日(入选名单报教育部和省级招办备案,并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十、其他事项1、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2、本简章由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3、咨询电话:010-62338216(招生办)、62338222(招生办)、82381399(传真);010-62336145(艺术团孙老师)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http://zsb.bjfu.edu.cn/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2019年1月

2019-01-09
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 优惠政策分两档

记者从北京科技大学获悉,北科大2018年在京招收管乐、弦乐、民乐、舞蹈、声乐、表演6类高水平艺术团,文理兼收,录取优惠政策分两档。考生要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且具有艺术特长。其中,舞蹈类要求身高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器乐类考生要求管乐、民乐、弦乐取得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协会等机构颁发的业余水平最高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当水平,要求参加乐团排练演出2年以上。考生要参加北京市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统一测试,成绩合格才能报名北科大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艺术项目。符合条件的考生要于1月11日前登录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按要求注册、填写、下载并打印《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经所在中学签章后附上相关报名材料,于1月13日前寄至北科大。学校招办副主任王进表示,学校在收到申请表和材料后进行初审。1月18日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3月1日12时前,通过初审的考生要在报名系统中完成考试确认,并于3月5日至9日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专业测试和文化课测试。文化课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时间为3月10日下午。艺术专业测试内容根据考生报考类型各不相同,时间为3月11日。录取时签约类型为两档,一是高考实际分数要达到第一批次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二是高考实际分数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少于项目拟签约人数,或如某项目考生水平无法达到学校要求,学校可进行类别或项目间的名额调剂。(记者 许 卉)

201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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