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须知与要求: 一、入住老人自愿入院。如退院则由本人及家属提出申请,子女及全家人同意方可出院。
二、入住老人及家属监护人员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说明并无乙肝或其他传染病。由老人监护人员与院方签申请表一份、协议书一式两份。
三、有精神病、传染病的患者不得入住。
四、院方提供被套、床单、枕套。入住老人需自带棉被、枕心、脸盆、毛巾、水杯、香皂等日用品及四季换洗衣服。其他多余物品,请不要带入养老院。
五、入住老人不得将电器带入养老院。若确实需要,经院方同意方可带入使用,全部费用(包括电费)由家属担负。
六、养老院对老人提供流动服务与呼叫服务相结合。老人及子女若有增项服务,应该与院方协商。
七、入住老人如果不习惯院里生活,可以出院,费用按天数退还。
照顾自理,半自理的专业护理人员以及看护照顾瘫痪的老人
1.濠城镇医院 距离: 52米 地址: 017县道与329省道交叉口西北150米
2.连城镇卫生院-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 距离: 52米 地址: 017县道与329省道交叉口西北150米
3.濠城镇卫生院 距离: 70米 地址: 017县道与329省道交叉口西北150米
1.石湖乡卫生院 距离: 52米 地址: 石湖老街
2.石湖医院第二门诊 距离: 269米 地址: 304省道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