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携带医保证、医保卡、身份证、住院通知单在骨外科住院楼一楼大厅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和医保住院登记手续。2.如未带医保证、医保卡、身份证,应在住院24小时内到门诊楼三楼大厅东侧医保窗口办理医保住院登记手续。3.身份证、医保证、医保卡和住院通知单信息须一致,出现不符时以医保卡为准。4.医保住院患者办理完住院手续后,请及时将医保证交至您住院科室护士站的工作人员,我院实行医保证件集中管理制度,以备医保中心人员审查。5.医保患者出院当天,请到护士站索取个人医保证。6.医保患者出院当天,不办理结账。约1周后医保中心审核完毕后,我们会电话通知您来我院办理结账、报销事宜。电话:2078038
1.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停车场 距离: 4米 地址: 黄河路31号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内
2.停车场(新儒苑西北) 距离: 32米 地址: 永安南大道与黄河西路交叉口西北100米
3.停车场 距离: 57米 地址: 朝阳街与黄河西路交叉口西50米
公交:乘坐1路,3路,17路,18路,615路到二医院(公交站)下,走50米到达。
1.沧州市人民医院停车场 距离: 17米 地址: 清池大道7号沧州市人民医院内
2.华北商厦停车场(入口) 距离: 47米 地址: 水月寺街8-5号附近
3.沧州市人民医院停车场 距离: 48米 地址: 清池北大道7号附近
公交:乘坐13路,29路内环,29路外环,604路,612路,613路,656路到市人民医院(公交站)下,走77米到达。
1、参保人员就诊时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证》和医保IC卡),挂号看病,社会保障卡(医保IC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2、患者不得要求超量开药。医生根据病人的病情,按照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原则进行治疗。规定处方用药量为:急性疾病三天量,慢性病七天量,中草药七剂量。慢性病重症开具口服用药,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量,两次间隔时间至少一个月。 3、“慢性病、重症”参保人员门诊就医时,凭社会保障卡(医保IC卡),到医保慢性病重症诊室就医。如果需要到其它诊室就医,挂就诊科室或专家号,然后到医保慢性病重症诊室取病历资料,再到相应诊室就诊。诊查结束后持所有资料到医保慢性病重症诊室,审核盖章。 4、“重症”患者所有放化疗、辅助用药、检查只能由专科医生开具,其他医生不得开具。 5、“慢性病、重症”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而到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治疗的,事前必须办理外检、外治审批手续,否则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1.沧州市中心医院停车场 距离: 18米 地址: 新华西路16号沧州市中心医院内
2.人民公园停车场(出口) 距离: 57米 地址: 新华东路与顺河西街交叉口西北150米
3.人民公园停车场(出口) 距离: 64米 地址: 新华西路北50米
公交:乘坐1路到人民公园(原中心医院)(公交站)下,走70米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