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鞍山市双山医院停车场 距离: 19米 地址: 双山路1006号附近
2.鞍山市双山医院停车场 距离: 103米 地址: 双山路24号
3.日月明春饼停车场 距离: 377米 地址: 集贤街与龙家街交叉口东南100米
公交:乘坐1环(东路),5路/5A路,5路支,6路,19路,35支周日线,35路,35路支周六线,35路支平日线,35路激光产业园,327路,327路三冶班车线,411路到双山医院(公交站)下,走72米到达。
1.鞍山市肿瘤医院停车场 距离: 120米 地址: 莘华路339号
2.铭渲海鲜贵宾楼停车场 距离: 452米 地址: 曙光路313号附近
3.停车场(鞍千路) 距离: 466米 地址: 曙光路与鞍千路交叉口东南50米
公交:乘坐28路到鞍山市肿瘤医院(公交站)下,走64米到达。
按照社保局的通知,我院从即日起开始办理门诊慢性病,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一、参检人员范围:参加鞍山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病情符合慢性病认定标准的均可参加检诊认定。二、鞍山市第三医院认定门诊慢性病种范围:1、糖尿病2、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或合并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3、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出血或脑梗塞),4、慢性肾功能不全,5、甲状腺功能亢进症,6、甲状腺功能减退症,7、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8、真性红细胞增多症,9、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10、再生障碍性贫血,11、类风湿性关节炎,12、重症肌无力,13、血友病,14、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15、运动神经元病,16、冠脉移植术后1年内抗凝治疗。三、门诊慢性病认定方法:从即日起至5月31日止,患者或家属需持两年内相关疾病住院病志复印件(复印病历需加盖医院专用章)、或一年内相关检查报告(如化验、彩超、眼底造影、CT等)、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IC卡,到医保科领取《门诊慢性病体检通知》。根据通知的具体时间,患者本人持上述材料到门诊2楼专家诊室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医生填写《门诊慢性病申请表》。医院初审合格后,由社保局进行复审,患者本人需自带《门诊慢性病申请表》、病例复印件及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医疗保险IC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四、门诊慢性病转院2011年以前已在其他医院鉴定合格的上述病种患者,要求将门诊慢性病转入我院的,暂定2012年11月办理,具体办法另行通知。鞍山市第三医院医保科
1.停车场(立山·时代财富广场东南) 距离: 132米 地址: 立国街与鞍千路交叉口南50米
2.停车场(出入口) 距离: 166米 地址: 鞍千路35号
3.停车场(时代财富购物广场西) 距离: 167米 地址: 鞍千路35号
公交:乘坐36路,39路,327路三冶班车线到立山广场(公交站)下,走105米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