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附属中学招生情况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法定监护人,且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和房产证都属于本学区,需持户口簿和房产证到学区内学校报名。
2.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与其他亲属共同持有,且监护人所占比例不低于50%,适龄新生随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与房产证一致都属于本学区的,需持户口簿和房产证到学区
内学校报名。
3.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已落户本学区,购买具有政府合法审批手续并由具有资质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持户口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
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到学区内学校报名。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可到开放商处索取。
4.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从出生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之一的户口一直随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同时三代一直未曾分居,且爷爷、奶奶(或姥
爷、姥姥)的户口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都属于本学区,需持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的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
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和莱山区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父母双方)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5.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口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不属于同一学区的,由莱山区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6.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含集体户口),且其法定监护人在莱山区无房产的,由莱山区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7.符合上述条件,开学前因学区内学校新生名额已满未报名的新生,由莱山区教体局安排至其它尚有接收能力的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