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卢湾高级中学招生情况
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良好学习能力及学习习惯、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在所毕业学校名列前茅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初中阶段获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
(2)在科技类、学科类竞赛活动中获市级三等奖或区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具备以上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必须以卢湾高级中学为其推荐志愿。
(2)选拔办法
在以卢湾高级中学为推荐生志愿的学生中,根据预录取标准择优预录取。如第一志愿招生计划数未完成,则在第二志愿填报卢湾高级中学的学生中择优预录取;如仍未完成计划数,则在愿意征求学生中择优预录取。
(3)录取程序
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