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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大庆路学校

入学途径:统招

学校类型:市重点/普通/公办

栖霞市大庆路学校简介

栖霞市大庆路学校地处文化路172号,占地面积18500平方米,校舍面积ll704平方米,是我市唯一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现有教职工228人,学历达标率100%。教学班50个,学生总数 3354人。初中部创办于1990年,现有学生1422人,小学部创办于1978年,现有学生1932人。生均占地5.8平方米。
  为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市委、市政府、市教体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学校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先后建成微机室3个,多媒体教室l个,音像备课中心l个,语音室l个,理、化、生实验室各2处,图书室l个,阅览室2个,音、体、美活动室及器材室各一个。先后购置了各类设施仪器,实现了仪器配套达国家一类标准,保障了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开展。

栖霞市大庆路学校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区文化路172号,您可以坐车到大庆路学校、电业局东门等站点,经过该站点的线路有栖霞1路、栖霞2路、栖霞3路、栖霞7路内环、栖霞7路外环;附近标志性建筑有隆丰酒楼、黄焖鸡米饭(安泰小区店)、唯美私房菜、重庆牛杂火锅等;栖霞市大庆路学校 电话:%u0030%u0035%u0033%u0035-%u0035%u0032%u0031%u0031%u0036%u0033%u0039

基本信息
详细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区文化路172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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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265300
招生情况

2013年山东省幼升小参考资料:2013年栖霞市大庆路学校(小学部)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1、居住在山城路以北(含东山小区)至迎宾路北首以南之间的城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双职工或单职工)和合同制工人子女(含下岗职工子女);2、在学校入学区域办厂经商的业主,有一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年纳税额在5000元以上,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期满一年以上的子女。
  招生简章:
  一、入学
  小学招生按学区招收6周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依法按时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任何公办学校不得拒收本学区内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适龄儿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必须由儿童的家长(父母或监护人,下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备案。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适当延长
  初中招生: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户籍所在地划分学区的初中。
  二、转学
  由外地转入我区的初中、小学生应持本人常住本区户口、家长调动或迁移证明、转学证明、学生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划分学区的学校联系,经学校同意审查开具同意接受证明后,再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入审批手续。
  本区学生转往外地的,应持户口迁移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向学校提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发给转学证明和本人档案(加封盖章),再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入审批手续。
  学生因户口迁移、家庭住址搬迁,学生上学路途较远(初中生一般在5000米以外,小学生一般在2500米以外,初四毕业年级在初三结业考试报名结束后,小学五年级在5月1日后不办理区内转学手续。)须由家长持户口、房证等有效证件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双方学校审查同意后,初中转学先由转入学校开具同意接受证明,到行政审批中心办转出或转入的审批手续。持证明回原学校开具转学校证明,再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入审批手续,将手续送转入学校。小学不需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转入审批手续,直接将转入转出手续交双方学校。未经接收学校同意,原校开具转出证明造成学生失学的,由原校承担责任。未经原学校开据转学证明,接收学校擅自接收学生造成学籍管理混乱的,由接收学校承担责任。
  现役军人子女、部队转业干部子女应优先照顾转学;对肢体残疾的学生,转学时应特殊照顾。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办理出国转学手续。
  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转学一般在开学前或开学初办理。
  借读生招生简章:
  一、借读生的界定
  凡无芝罘区正式常住户口的儿童、青少年在芝罘区普通中小学校就读的,均为借读生,借读生包括两类,一类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另一类是其他情况的人员子女。
  二、借读的条件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应具备以下手续:(1)户口暂住证明。(2)夫妻双方的务工证明。在单位打工的应由单位提供劳动合同,个人自办公司或其它经营机构的应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或执照。(3)房屋租住证明。自买房屋的提供房产证;租住房屋的应由租住房房主提供有效证明,居委会证实盖章后方为有效。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借读,要按照其居住地所在学区就近到指定学校入学。目前我区暂时指定接收的学校,小学为:金沟寨学校、奇山小学、塔山小学、幸福小学、新石路小学、青年路小学、北马路小学、珠玑小学、新胜小学、刘家小学、南尧小学、上坊小学、黄务小学、芝罘岛小学;初中为:金沟寨学校、奇山中学、六中、七中、烟台十五中、福安中学、世回尧中学、黄务中学。上述指定接收的学校对于符合条件的借读生,应及时为其办理借读手续。
  3、其它可以借读的具体条件包括:(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2)在本地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外商子女;(3)父母双方在地质勘探、边防部队或从事流动性较大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4)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确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4、其他情况人员子女申请借读,应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文件,到居住地所在学区的中小学申请,经学校审验,符合条件准予入学。
  三、借读生的管理
  1、在申请学籍时,须向教体局提交学生户口本来核实借读生情况,起始年级建立学籍档案时,应提交所有学生的户口本,凡不符合规定接收的学生将不予办理学籍。除了指定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外,其他学校接收借读学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5%。
  2、借读生借读期间,在参加学校的学生活动、社团组织、评优选先和受奖励与处分等方面,与其他在校芝罘区籍学生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3、借读生学籍的取得要按转入转出的有关规定执行,借读生离校时,发给其借读证明,注明借读年级和年限、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符合毕业资格或结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
  4、借读生可与有芝罘区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一起参加小学、初中入学和报考普通高中,但报考普通高中时不得报考烟台一中、二中、三中。
  四、收费及经费的管理
  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指定学校就学,免交借读费。其他情况的借读生到我区公办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除外)借读应按规定标准缴纳借读费(小学每学期300元,初中每学期500元)。
  财政在拨付杂费和公用经费时,只负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负责其它借读生。

收费

作业本费每生每学期1至2年级为7.5元,3至5年级为10元,初中为15元。校服费80元。住宿费50元。

教学特色

学校先后被评为“烟台市规范化学校”、 “烟台市教科研先进学校”、 “烟台市电化教育示范学校”、“烟台市艺术教育示范学校”、 “烟台市优秀家长学校”等。并且连续多年被评为“栖霞市文明单位”。

特色课程

数学、语文、英语(一二年级无)、科学、微机、传统文化、体育、美术、音乐、综合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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