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死亡变更承租人卖房,原承租人死亡的,如何办理置换业务

2024-01-02房产证

来源:天津人民政府网

(1)直管公产房屋承租人生前可以指定其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其他同户口薄亲属在其死亡后继续承租直管公产住宅。指定形式可以采取司法公证或者到直管公产房屋经营管理部门提交指定承租人告知书,并在本市主要纸质媒体刊登公告方式完成。(2)直管公产房屋承租人生前未指定承租人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过户。承租人子女已故或者无本市常住居民户口的,承租人子女的子女可以申请过户。
房产证
分享到
热点推荐

天津不动产登记-异议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证  |  2024-05-08

办理天津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房产撤抵押需要哪些材料

日常办事  |  2024-05-08
天津便民指南

天津外地农业户口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问题

母亲是在外地上的医保,投靠子女后,以后在天津的医保问题怎么解决

天津市退休金如何发放

天津残疾人的养老保险问题

国庆医保结算

天津站  >  天津办事指南  >  天津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