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022年在未发布新文件之前,按照此标准执行。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津民规〔2020〕1号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从2020年9月1日起,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98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10元。 二、调整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和标准 城乡低收入家庭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980元至1470元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1010元至1515元; 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294元调整为每户每月303元。 三、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由每人每月18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870元。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供养)的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8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87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4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30元。 此次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所需资金仍按原渠道解决。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2020年8月25日自2020年9月1日至今,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常见问答一、2020年什么时候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0年9月1日起执行新的低保标准,低保家庭9月份可以领到调标后的救助金额。二、新的低保标准是多少?新的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010元,较之前的标准每人每月上涨30元。三、特困人员的救助标准是多少?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87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供养)的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87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530元。四、低收入家庭的救助标准是多少?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为每户每月3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