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城帮网--教育

地标导航

首页 > 重庆教育 > 重庆大学
推广

西南政法大学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

文科类/理科类/政法类/考研院校 本科 院校代码:10652

西南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为提高学生体育水平,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规定,2019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项目及计划(一)招收项目:田径、排球(二)总计划为43人,分项目参考计划:项目小项(位置)性别计划(人)田径100、200、400米男0-3铅球、铁饼、标枪男0-3跳远、跳高、三级跳远男0-3110米栏、400米栏男0-2800、1500、5000、10000米男0-2全能及其他项目男0-2铅球、铁饼、标枪女0-3三级跳远、跳高、跳远女0-3100米栏、400米栏女0-2100、200、400米女0-3800、1500、5000、10000米女0-3全能及其他项目女0-2排球主攻男0-2副攻男0-1二传男0-1接应男0-1自由人男0-1主攻女0-2副攻女0-2二传女0-1自由人女0-1注:各运动队(不同项目、各项目场上位置)最终录取人数以及录取优惠政策将根据考生的体育测试成绩(文化单考的一级运动员还需结合文化统一考试成绩情况),并结合学校项目设置以及场上位置的需要,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予以确定。二、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三、报名程序(一)符合教育部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考生,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2月24日止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202.80.68)进行报名。(二)网上报名后,须于2月26日前(邮政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邮戳在2月26日前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1.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打印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2.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的成绩证明、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等(获奖证书复印件、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必须为同一比赛,三者缺一即视为报名无效);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我校测试合格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资格)、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资料;4.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材料。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401120 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9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 “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 字样。(三)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四、资格审核(一)学校对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但学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西南政法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并且测试成绩合格。(二)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并在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三)考生须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与学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或成绩。五、体育专项测试(一)测试时间: 2019年3月16日(二)测试地点: 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三)测试标准:1.田径项目测试报考的运动小项,全能项目测试跑、跳、投各一项。2.排球测试标准见附件。(四)准考证领取事宜1.领取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2. 请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携带身份证、学籍证明材料、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备查。特别提醒:考生参加体育专业水平测试时,全程不得穿着任何显示考生身份的服装。六、录取(一)考生应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专项测试,测试成绩合格,并且经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二)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课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对于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三)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级运动健将、武术武英级及以上称号考生,由我校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有关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我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培养需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分布,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四)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虑专项测试成绩、各运动队(不同项目、各项目不同位置)急需程度择优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五)高校运动队录取考生的专业原则上应在当地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提前批次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身体条件必须达到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六)被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新生奖学金。(七)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被录取考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复核,对成绩下滑严重以及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七、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监督,受理与此相关的举报或投诉。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一旦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监督电话: 023-67258879。八、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九、本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西南政法大学排球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标准.doc

2019-01-29
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为拓宽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的渠道,鼓励和吸引成绩优异的学生报考我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7年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保送生。按照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中选拔特长突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一、招收保送生条件凡具备2017年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身体健康状况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愿意就读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参加我校保送生选拔。尤其欢迎具备2017年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且具有艺术、体育等方面特长的考生报名。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安排招生计划为我校2017年招生总计划的1%。非外语类保送生可选报我校 2017年招生的所有专业(提前批次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身体条件必须达到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详细规定请见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swupl.edu.cn)。外语类的保送生只能填报英语专业。三、报名程序(一)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保送生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应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24日止,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202.80.68)进行报名。(二)网上报名后,须于2月27日前(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邮戳在2月27日前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招生就业处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1.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保送生申请表”(必须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并打印)原件。2.考生自荐书(网上报名系统公告信息栏下载填写),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性格特点、学科特长、人生规划、社会实践等。3.考生本人申明(网上报名系统公告信息栏下载填写)。4.考生所在中学对其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综合素质的评价以及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5.一名本校校长或教师推荐报考我校的推荐信(含推荐人联系电话)。6.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领取准考证时验证)。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401120 电话:023-67258829 67258088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四、资格审核学校对收到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选拔考试。准予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并确认。五、选拔考试(一)考试科目、时间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综合面试2.考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12日(具体时间及考录细则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告信息栏予以公布)。(二)考试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三)准考证领取事宜1.领取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我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予以公布。2.请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获奖证书原件备查。六、录取程序(一)公示。我校将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情况确定拟录名单,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二)录取。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及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邮寄至考生所在中学。七、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保送生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受理与此相关的举报或投诉。推荐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保证推荐材料真实可靠。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一旦查实将取消其保送资格。监督电话: 023-67258493。八、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就业处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有调整,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2017-01-16
西南政法大学2018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为拓宽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的渠道,鼓励和吸引成绩优异的学生报考我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8年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保送生。按照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中选拔特长突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一、招收保送生条件凡具备2018年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身体健康状况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愿意就读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参加我校保送生选拔。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安排招生计划为我校2018年招生总计划的1%。非外语类保送生可选报我校 2018年招生的所有专业(提前批次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身体条件必须达到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详细规定请见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swupl.edu.cn)。外语类的保送生只能填报英语专业。三、报名程序(一)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保送生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应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2月24日止,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202.80.68)进行报名。(二)网上报名后,须于2月26日前(邮政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邮戳在2月26日前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1.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2018年保送生申请表”(必须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并打印)原件。2.考生自荐书(网上报名系统公告信息栏下载填写),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性格特点、学科特长、人生规划、社会实践等。3.考生本人申明(网上报名系统公告信息栏下载填写)。4.考生所在中学对其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综合素质的评价以及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5.一名本校校长或教师推荐报考我校的推荐信(含推荐人联系电话)。6.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领取准考证时验证)。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401120   电话:023-67258829  67258088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四、资格审核学校对收到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选拔考试。准予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并在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务必及时查看并确认。五、选拔考试(一)考试科目、时间1.考试科目:语文、英语 、面试2.考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10日(具体时间及考录细则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告信息栏予以公布)。(二)考试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三)准考证领取事宜1.领取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我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予以公布。2.请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获奖证书原件备查。六、录取程序(一)公示。我校将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情况确定拟录名单,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二)录取。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及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邮寄至考生所在中学。七、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保送生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受理与此相关的举报或投诉。推荐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保证推荐材料真实可靠。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一旦查实将取消其保送资格。监督电话:023-67258879。八、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有调整,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点击下载:声明.doc  点击下载:自荐书.doc

2018-01-10
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为拓宽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的渠道,鼓励和吸引成绩优异的学生报考我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9年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保送生。按照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中选拔特长突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一、招收保送生条件凡具备2019年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省级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退役运动员等,身体健康状况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愿意就读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参加我校保送生选拔。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安排招生计划为我校2019年招生总计划的1%。非外语类保送生可选报我校 2019年招生的所有专业(提前批次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身体条件必须达到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详细规定请见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swupl.edu.cn)。外语类的保送生只能填报英语专业。三、报名程序(一)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保送生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应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2月24日止,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202.80.68)进行报名。(二)网上报名后,须于2月26日前(邮政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邮戳在2月26日前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1.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保送生申请表”(必须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并打印)原件。2.考生自荐书(网上报名系统公告信息栏下载填写),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性格特点、学科特长、人生规划、社会实践等。3.考生本人申明(网上报名系统公告信息栏下载填写)。4.考生所在中学对其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综合素质的评价以及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5.一名本校校长或教师推荐报考我校的推荐信(含推荐人联系电话)。6.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领取准考证时验证)。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401120 电话:023-67258829 67258088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四、资格审核学校对收到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选拔考试。准予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网上报名结束后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并在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务必及时查看并确认。五、选拔考试(一)考试科目、时间1.考试科目:语文、英语 、面试2.考试时间: 3月9日(具体时间及考录细则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告信息栏予以公布)。(二)考试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三)准考证领取事宜1.领取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我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予以公布。2.请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获奖证书原件备查。六、录取程序(一)公示。我校将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情况确定拟录名单,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二)录取。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及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邮寄至考生所在中学。(三)被确定为我校保送生并被录取的考生,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新生奖学金。七、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保送生招生工作监督,受理与此相关的举报或投诉。推荐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保证推荐材料真实可靠。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一旦查实将取消其保送资格。监督电话:023-67258879。八、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有调整,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2019-01-14
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面向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让更多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农村学子进入我校就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精神,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中学农村学生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一、组织机构(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学校普通本科招办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材料审核、资格认定等具体工作。(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二、招生专业:法学、知识产权、刑事科学技术、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英语。三、招生计划: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四、报名条件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份确定后向社会公布)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三)理想信念坚定、成绩优良、品学兼优。五、报名(一)时间:2017年4月14日起至4月30日止。(二)报名采取考生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三)方式:网上报名考生登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填报西南政法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以完成网上报名。(四)报名材料及要求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下述所有申请材料,按系统要求规格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考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2.连续3年就读的学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3.户籍证明(以下三项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户口簿首页、考生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4.考生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5.学生个人申请陈述,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性特长及选择报考专业的理由、未来规划及设想等;6.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和可展现学生成长环境、综合素质及学业能力的其他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均无效。六、资格审核报考我校且经所在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考生情况、培养潜质并兼顾各省份生源人数,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将在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同时报送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七、录取办法(一)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合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分科类和专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二)凡被我校确定为高校专项计划的合格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对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和录取的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其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考生所属省(区、市)有招生计划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三)被我校确定为高校专项计划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合格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被录取到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八、监督机制(一)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察处邮箱:xzhpb@swupl.edu.cn监督电话:023-67258879(二)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三)中学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确保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的材料客观、真实,应在中学和班级公示报考考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入选或入学资格,并上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上级主管部门。(四)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及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九、咨询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就业处本科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01120学校网址:http://www.swupl.edu.cn电子信箱:xzbkzb@swupl.edu.cn咨询电话:023-67258088 67258830 (传真)十、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政策。

2017-04-19
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让更多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农村学子进入我校就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精神,我校2019年继续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中学农村学生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一、组织机构(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学校普通本科招办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材料审核、资格认定等具体工作。(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二、招生专业:法学、知识产权、刑事科学技术、经济学类(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金融工程)、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电子商务与法律)、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哲学、英语、德语。三、招生计划: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四、报名条件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份确定后向社会公布)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三)理想信念坚定、成绩优良、品学兼优。五、报名(一)时间:2019年4月16日起至4月26日止。(二)报名采取考生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三)方式:考生登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填报西南政法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以完成网上报名。(四)报名材料及要求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下述所有申请材料,按系统要求规格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考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2.连续3年就读的学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3.户籍证明(以下三项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户口簿首页、考生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4.考生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5.学生个人申请陈述,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性特长及选择报考专业的理由、未来规划及设想等;6.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和可展现学生成长环境、综合素质及学业能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在上传申请表时一并上传。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均无效。六、资格审核报考我校且经所在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的考生,我校将结合计划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同时报送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七、录取办法(一)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分科类和专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二)凡被我校确定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对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和录取的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其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考生所属省(区、市)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三)被我校确定为高校专项计划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被录取到大类招生专业的,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八、监督机制(一)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察处邮箱:xzhpb@swupl.edu.cn监督电话:023-67258879(二)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三)中学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确保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的材料客观、真实,应在中学和班级公示报考考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入选或入学资格,并上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上级主管部门。(四)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及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九、咨询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01120本科招生网址:http://zs.swupl.edu.cn电子信箱:xzbkzb@swupl.edu.cn咨询电话:023-67258088  67258830 (传真)十、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政策。附件:高校专项计划常见问题答疑

2019-04-11
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常见问题答疑

1. 什么是高校专项计划?哪些地区的考生能报名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又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是国家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农村学生上大学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2. 哪些学生有资格参加高校专项计划?参加高校专项计划需要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理想信念坚定、成绩优良、品学兼优。3.学生如何报名?考生登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填报西南政法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以完成网上报名。4.上传证明材料是否需要学校盖章?上传的申请表、成绩证明、学籍证明和学校颁发的证书需要学校盖章,并且申请表必须要学校盖鲜章。5.往届生复读学校与原学校不一致时,成绩证明、学籍证明盖哪个学校的章?往届考生复读学校与原高中学校不一致时,对于成绩证明,高一高二阶段成绩填写原就读学校时获得成绩,高三阶段成绩填写现就读学校成绩,同时两个学校都需加盖公章,对在该校就读阶段的成绩做出证明。对于学籍证明,若在原高中学校有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则可由原学校出具学籍证明,若在原高中无三年连续学籍,则需两个学校都出具就读阶段学籍证明,满足所在县高中三年连续学籍条件。6.户籍证明如何提供?提供户口页复印件,需包括本人页、户主页、户口增减页、监护人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7.其他资料是否同申请表一起上传?是的,都在申请表上传通道一并上传。8.上传材料后需要邮寄纸质材料吗?不需要。9.参加了自主招生,还能参加高校专项计划吗?可以参加。10.高校专项计划对学科竞赛有没有要求?没有要求。11.复读生可以参加高校专项计划吗?可以。12.高校专项计划学校组织单独考试吗?不组织。13.报名高校专项时是否必须服从专业调剂?是的。14.报名高校专项时填报的专业,和高考后填报志愿专业是否必须一致?否。报名时所填专业只是意向。高校专项计划各个省份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之后会在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高考后填报志愿只能在所公布专业中进行选择。15.高校专项计划的优惠是什么?被我校确定为高校专项计划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被录取到大类招生专业的,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16.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各省一般在提前批次录取之后,本科一批录取之前,具体以各省招办规定为准。

2019-04-11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相关推荐 常见问题
相关专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