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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 Hong Kong Baptist Univ

综合类 本科 院校代码:16401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英文名: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英文缩写为“UIC”)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6401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同路2000号。邮政编码:519087。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办学性质: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内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香港浸会大学。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内地与香港携手成立的创新型大学。学校在课程设置上经由香港浸会大学批准,在教育质量上接受香港浸会大学的指导、评估和监督,在教学上实行全英文授课。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委员会还负责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并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三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招生详细信息见学校招生信息网。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将按照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录取进度进行安排。第十四条录取批次:在全国,除广东省外的29个省、市、自治区列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在本科一、二批合并的省市区列入本科批次录取)。在广东省,实行本科提前录取批次非军检院校录取,分文理科按考生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同时,在自主招生等院校综合评价录取,分文理科按考生综合成绩根据UIC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从高到低录取。广东省考生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方式、选拔程序、录取标准等执行我校《2018年广东省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实施办法》。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六条投档比例:在全国,除广东省外,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相关规定及学校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含120%)。在广东省,学校在本科提前录取批次非军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以1:1的比例投档;在自主招生等院校综合评价不设投档比例,对于参加我校入学测试,且入学测试成绩合格并在广东高考志愿系统自主招生等院校综合评价志愿栏填报我校的考生,学校在自主招生等院校综合评价投档录取。考生若未能被我校录取,不影响其后续本科批次的录取。第十七条录取要求:在全国,对除广东省以外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本科批次的省市区达到当地本科线,海南达到本科A线),符合学校英语单科成绩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一般情况下,总分相同时,高考成绩排位前者优先录取;但调剂录取时,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分高者。对于报考本科提前录取批次的广东省考生,学校分文理科按考生高考成绩择优录取,一般情况下,总分相同时,高考成绩排位前者优先录取;但调剂录取时,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分高者。一般情况下,对于报考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等院校综合评价的广东省考生,原则上要求高考成绩须达到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对于在我校入学测试中表现特别优秀的考生(即我校全英文入学测试满分225分,入学测试成绩达到200分或以上的考生),可在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下30分(含30分)以内投档。录取时,学校分文理科按考生综合成绩根据UIC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从高到低录取,其中:考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成绩占30%,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如综合成绩相同而又不能同时录取时,则先按考生高考成绩,再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排位的顺序依次录取。UIC入学测试为全英文的笔试(以英文方式考核学生理解能力、通识基础及写作能力)及面试。第十八条专业志愿分档顺序: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分档,依次类推,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在内蒙古自治区亦实行该规则。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总分(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十九条英语单科成绩的投档要求:在全国,除对广东省以外的考生,学校要求凡是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大类的考生,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还须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73.3%或以上,即: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则必须达到110分或以上,而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则必须达到88分或以上;报考其他大类或其他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成绩还须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6.7%或以上,即: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则必须达到100分或以上,而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则必须达到80分或以上。本校为全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条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第二十一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等级要求:对广东省考生,报考我校本科提前录取批次,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2C级及其以上;报考自主招生等院校综合评价,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都达到C级及其以上。对江苏省考生,录取时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且选测科目2B及其以上,必测科目4C及其以上,技术科目合格。考生统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排序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出现同分同等级时,文史类考生语文成绩高者优先,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我校在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不限,录取原则按照上海、浙江招办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二十二条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第二十三条学校按专业大类加专业的方式进行招生。按专业大类招生入读的学生,将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第十周前确认专业分流。学生进校一年后,可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教学资源,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允许部分优秀学生申请专业调整。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四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及新生入学身体检查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五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八万元人民币住宿费:三人间:4000元/人/学年             四人间:3500元/人/学年如上级部门颁布新房型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收费细则详见学校网站。 第八章  奖学金政策第二十六条学生入学奖学金有新生入学奖学金、广东省新生入学奖学金、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适用于除广东省以外,全国普通高考报考我校,录取并按时报到注册的2018年优秀新生。新生入学奖学金为当年学费全免,原则上为期四年,获奖条件及评定办法详见学校《2018年UIC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在广东省,我校设置2018年广东省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细则详见学校《2018年UIC广东省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另,我校对珠海籍新生设有专项奖学金,详见《2018年UIC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学生入学后的在学奖助学金。奖助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冯燊均先生国情国学教育优秀学生奖学金、许嘉璐全人教育奖学金、古楚璧伉俪奖学金(中国内地生)、古楚璧伉俪奖学金(中国香港生)、港澳华侨生奖学金、薪传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按照学校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评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二十八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学校招生委员会,联系人:张老师,电话号码:(0756)3620332,传真号码:(0756)3620888,电子邮箱:alanzhang@uic.edu.hk。第二十九条招生咨询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招生热线:(0756)3620011、3620022、 3620033、 3620044传真号码:(0756)3620047电子邮箱:admission@uic.edu.hk学校网址:http://www.uic.edu.hk招生信息网:http://www.uic.edu.hk/admission 第十章  附    则第三十条本章程经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2018-05-31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是由北京师范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共同合作创办的一所独立的高等教育学府。我校在课程设置上必须经由香港浸会大学审批,在教学质量上受香港浸会大学的控制与监管,在课堂教学上实行英文授课。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联合国际学院毕业证书和国际认可的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我校以培养国际化人才为目标,在语言文化、体验拓展、体育文化、义工服务、艺术体验、环境意识、情绪健康和逆境求存八个方面实行“全人教育”新方法;同时为学生创设多元文化的教学环境,重视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四方互动的“四维教育”。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在国内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此章程执行。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英文名: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英文缩写为“UIC”)。学校代码:16401。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28号。邮政编码:519085。第四条  办学性质: 学校于2005年5月获国家教育部特别批准,并取得《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首家内地与香港高等教育界合作办学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第五条  办学层次:为大学四年制本科及研究生。第六条  办学类型: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二章录取规则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一般情况不录取第三及后续志愿的考生。如 遇到总分相同而又不能都录取时,则优先录取英语单科分高者。 第九条 专业志愿出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出档,依次类推。在考生所填志愿都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如学生“服从”调剂,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专业。第十条 投档比例:学校会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第十一条 学校承认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但最终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决定为准。第十二条 为配合全英文教学,学校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并要求凡是高考总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批次分数线的考生,其英语单科成绩还须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3%(含63%)。例如: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其必须达到95分以上(包含95分);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其必须达到76分以上(包含76分)。第十三条 对广东省内的考生,报考英语(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方向)、国际政治(政治与国际关系学方向)专业时,口试成绩不得低于C级(合格)。对外省考生口试要求按当地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对江苏省的考生,我校的录取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且我校环境科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营养学方向)四个专业均只招收选测科目为物理的考生,不招收选测科目为历史的学生;其它专业实行文理兼招,录取选测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其他要求按江苏省的相关政策执行。第十五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无其他特殊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按专业招生。学生进校一年后,可在尊重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教学资源允许部分优秀学生进行专业调整。第三章收费标准及奖学金第十八条 2008级新生收费标准(人民币)学费:4.1万元/学年住宿费: 3400元/人?学年(审批中,以广东省物价局批文为准)。以上收费仅供参考,如上级部门颁布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第十九条 奖学金,适用于2008年新生。入学奖学金:凡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线(不含其他加分),可获得入学奖学金。1、高考总分超过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50分(包含50分,不含其他加分),一次性奖励3万元;2、高考总分超过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0-49分者(不含其他加分),一次性奖励1.5万元。学生入学后的奖学金,由学校考试委员会、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按照学校奖学金的具体规定实行。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招生详细信息更新详见学校招生网。招生网址:http://uic.edu.hk/index.php?option=com_frontpage&Itemid=266招生咨询电话:(0756)3620011、3620022、 3620033、 3620044;传真:(0756)3620055。 学校网址:http://www.uic.edu.hk; 电子邮箱:admission@uic.edu.hk。

2009-06-08
2009年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招生章程

由北京师范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共同合作创办的联合国际学院(UIC)经教育部特别批准,乃香港及内地携手成立的创新型大学。我校在课程设置上经由香港浸会大学批准;在教学质量上接受香港浸会大学的指导、评估和监督;在教学上实行全英文授课。学生毕业达到要求后,将颁发国际认可的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联合国际学院毕业证书。我校以培养素质全面的国际化人才为目标,实施“全人教育”的新模式;强调学生在生活伦理、体验拓展、体育文化、义工服务、艺术体验、环境意识、情绪健康和逆境求存等八个方面的素质培养。同时,学校倡导“四维教育”的理念,即学生的成长与培养需要由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四方的互动来进行;强调通过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共同合作来培养学生的成长与发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在国内的计划内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此章程执行。?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英文名: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英文缩写为“UIC”)。学校代码:16401。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28号。邮政编码:519085。第四条 办学性质:学校于2005年5月获国家教育部特别批准,并取得《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首家内地与香港高等教育界合作办学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第五条 办学层次:为大学四年制的本科和研究生。第六条 办学类型: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二章 录取规则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八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一般情况下不录取第三及后续志愿的考生。如 遇到总分相同而又不能都录取时,则优先录取英语单科分高者。?第九条 专业志愿出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出档,依次类推。在考生所填志愿都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按照“服从”调剂专业。第十条 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承认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但如果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未有加分政策,我校不再给予加分优惠。第十一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含120%)。第十二条 为配合全英文教学,学校要求凡是高考总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批次分数线的考生,其英语单科成绩还须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7% 或以上。例如: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则必须达到100或以上;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则必须达到80分或以上。第十三条 对广东省内的考生,报考英语(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方向)、国际政治(政治与国际关系学方向)专业时,口试成绩不得低于C级(合格)。对外省考生口试要求按当地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对江苏省的考生,我校的录取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且我校环境科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营养学方向)四个专业均只招收选测科目为物理的考生,不招收选测科目为历史的学生;其它专业实行文理兼招,录取选测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其它要求按江苏省的相关政策执行。第十五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无其它特殊要求。?第十七条 学校按专业招生。学生进校一年后,可在尊重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教学资源,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允许部分优秀学生申请专业调整。?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第十八条 2009级新生收费标准(人民币)学费:5万元/学年住宿费: 3400元/人?学年(以上收费仅供参考;如上级部门颁布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第十九条 奖学金,适用于2009年新生。入学奖学金:高考总分超过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不含其他加分)及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85% 或以上。例如: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则必须达到127或以上;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则必须达到102分或以上。一次性奖励1万元。学生入学后的奖学金,由学校考试委员会、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按照学校奖学金的具体规定实行。?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招生详细信息更新详见学校招生网。?招生咨询电话:(0756)3620011、3620022、 3620033、 3620044;传真:(0756)3620055学校网址:http://www.uic.edu.hk?电子邮箱:admission@uic.edu.hk

2009-06-08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在国内的计划内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此章程执行。 第三条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是经教育部特别批准,乃香港及内地携手成立的创新型大学。我校在课程设置上经由香港浸会大学批准;在教学质量上接受香港浸会大学的指导、评估和监督;在教学上实行全英文授课。我校以培养素质全面的国际化人才为目标,实施“全人教育”的新模式,倡导“四维教育”的理念,强调通过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共同合作来培养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学校国标代码:16401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英文名: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英文缩写为“UIC”)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28号。邮政编码:519085。办学性质: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内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香港浸会大学。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学生毕业达到要求后,将颁发国际认可的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毕业证书。?第二章 录取规则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一般情况下不录取第三及后续志愿的考生。如遇总分相同而又不能都录取时,则优先录取英语单科分高者。 第六条? 专业志愿出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出档,依次类推,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在内蒙古自治区亦实行该规则。在考生所填志愿都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按照“服从”调剂专业。第七条? 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承认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但如果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未有加分政策,我校不再给予加分优惠。第八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含120%)。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第九条? 为配合全英文教学,学校要求凡是高考总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批次分数线的考生,报考英语(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方向)、英语(翻译学方向)、国际政治(政治与国际关系学方向)、新闻学(国际新闻学方向)专业的,其英语单科成绩还须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73.3%或以上,即: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则必须达到110分或以上,而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则必须达到88分或以上;报考其他专业的,其英语单科成绩还须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6.7%或以上,即: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则必须达到100分或以上,而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则必须达到80分或以上。本校为全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十条? 对广东省的考生,报考英语(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方向)、英语(翻译学方向)、国际政治(政治与国际关系学方向)专业时,口试成绩不得低于C级(合格)。对外省考生口试要求按当地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如遇到总分相同而又不能都录取时,则优先录取英语单科分高者;如英语单科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第十二条 对江苏省的考生,我校的录取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且我校环境科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营养学方向)、心理学(应用心理学方向)五个专业均只招收选测科目为物理的考生,不招收选测科目为历史的学生;其它专业实行文理兼招,录取选测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我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等级要求为: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其它要求按江苏省的相关政策执行。第十三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四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十六条 学校按专业招生。学生进校一年后,可在尊重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教学资源,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允许部分优秀学生申请专业调整。?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第十七条 2010新生收费标准(人民币)学费:5万元/学年住宿费:1700-2200元/人·学年 三人间如上级部门颁布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第十八条 入学奖学金,适用于2010年新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高考总分(以当地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不含其他加分)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或以上;2.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85%或以上,即: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则必须达到127分或以上;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则必须达到102分或以上。入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万元人民币。学生入学后的奖学金,由学校考试委员会、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按照学校奖学金的具体规定实行。?第四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招生详细信息更新详见学校招生网。?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招生委员会,联系人:陈焕贤,电话:(0756)3620098。招生咨询电话:(0756)3620011、3620022、 3620033、 3620044,传真:(0756)3620047。 学校网址:http://www.uic.edu.hk电子邮箱:admission@uic.edu.hk

2010-04-28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Normal07.8 pt02falsefalsefalse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Style Definitions */table.MsoNormalTable{mso-style-name:"Table Normal";mso-tstyle-rowband-size:0;mso-tstyle-colband-size:0;mso-style-noshow:yes;mso-style-parent:"";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mso-para-margin:0cm;mso-para-margin-bottom:.0001pt;mso-pagination:widow-orphan;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ansi-language:#0400;mso-fareast-language:#0400;mso-bidi-language:#0400;}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在国内的计划内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此章程执行。 第三条?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是经教育部特别批准,乃香港及内地携手成立的创新型大学。我校在课程设置上经由香港浸会大学批准;在教学质量上接受香港浸会大学的指导、评估和监督;在教学上实行全英文授课。我校以培养素质全面的国际化人才为目标,实施“全人教育”的新模式,倡导“四维教育”的理念,强调通过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共同合作来培养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学校国标代码:16401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英文名: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 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英文缩写为“UIC”)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28号。邮政编码:519085。办学性质: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内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香港浸会大学。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学生毕业达到要求后,将颁发国际认可的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毕业证书。?第二章 录取规则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般情况下不录取第三及后续志愿的考生。 第六条? 专业志愿出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出档,依次类推,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在内蒙古自治区亦实行该规则。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调剂录取时,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分高者。第七条? 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承认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但如果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未有加分政策,我校不再给予加分优惠。第八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含120%)。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第九条? 为配合全英文教学,学校要求凡是高考总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批次分数线的考生,报考英语(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方向)、英语(应用翻译方向)、英语(现当代英语语言文学方向,2011年拟新增)、国际政治(政治与国际关系方向)、新闻学(国际新闻方向)专业的,其英语单科成绩还须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73.3%或以上,即: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则必须达到110分或以上,而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则必须达到88分或以上;报考其他专业的,其英语单科成绩还须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6.7%或以上,即: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则必须达到100分或以上,而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则必须达到80分或以上。本校为全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十条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专业调剂录取时,总分相同且英语单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对江苏省考生,我校录取时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且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2B及其以上,必测科目4C及其以上,技术科目合格。第十一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二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十四条 学校按专业招生。学生进校一年后,可在尊重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教学资源,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允许部分优秀学生申请专业调整。?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第十五条 2011新生收费标准(人民币)学费:六万元/学年(省物价局审批中)住宿费:2,500-3,400元/人·学年? 如上级部门颁布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奖学金适用于2011年新生,为当年学费全免,原则上为期四年。获奖条件及评定办法详见学校《2011年UIC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学生入学后的奖学金,由学校考试委员会、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按照学校奖学金的具体规定实行。?第四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招生详细信息更新详见学校招生网。?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招生委员会,电话:(0756)3620332,传真:(0756)3620047。 招生咨询电话:(0756)3620011、3620022、 3620033、 3620044,传真:(0756)3620047。Normal07.8 pt02falsefalsefalse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Style Definitions */table.MsoNormalTable{mso-style-name:"Table Normal";mso-tstyle-rowband-size:0;mso-tstyle-colband-size:0;mso-style-noshow:yes;mso-style-parent:"";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mso-para-margin:0cm;mso-para-margin-bottom:.0001pt;mso-pagination:widow-orphan;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ansi-language:#0400;mso-fareast-language:#0400;mso-bidi-language:#0400;}学校网址:http://www.uic.edu.hk招生信息网:http://www.uic.edu.hk/admission电子邮箱:admission@uic.edu.hkNormal07.8 pt02falsefalsefalse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Style Definitions */table.MsoNormalTable{mso-style-name:"Table Normal";mso-tstyle-rowband-size:0;mso-tstyle-colband-size:0;mso-style-noshow:yes;mso-style-parent:"";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mso-para-margin:0cm;mso-para-margin-bottom:.0001pt;mso-pagination:widow-orphan;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ansi-language:#0400;mso-fareast-language:#0400;mso-bidi-language:#0400;}

2011-04-15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香港及内地携手成立的创新型大学。我校在课程设置上经由香港浸会大学批准,在教学质量上接受香港浸会大学的指导、评估和监督,在教学上实行全英文授课。学校国标代码:16401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英文名: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 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英文缩写为“UIC”)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28号。邮政编码:519085。办学性质: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内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香港浸会大学。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全日制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毕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颁发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录取规则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般情况下不录取第三及后续志愿的考生。第五条  专业志愿出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出档,依次类推,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在内蒙古自治区亦实行该规则。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调剂录取时,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分高者。第六条  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承认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但如果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未有加分政策,我校不再给予加分优惠。第七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含120%)。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第八条  为配合全英文教学,学校要求凡是高考总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批次分数线的考生,报考英语(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方向)、英语(应用翻译方向)、英语(现当代英语语言文学方向)、国际政治(政治与国际关系方向)、新闻学(国际新闻方向)专业的,其英语单科成绩还须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73.3%或以上,即: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则必须达到110分或以上,而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则必须达到88分或以上;报考其他专业的,其英语单科成绩还须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6.7%或以上,即: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则必须达到100分或以上,而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则必须达到80分或以上。本校为全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九条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专业调剂录取时,总分相同且英语单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对江苏省考生,我校录取时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且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2B及其以上,必测科目4C及其以上,技术科目合格。第十条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三条          学校按专业招生。学生进校一年后,可在尊重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教学资源,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允许部分优秀学生申请专业调整。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第十四条          2012级新生收费标准(人民币)学费:六万元/学年住宿费: 创雅苑 3400元/人·学年文化小镇 5000元/人·学年2012级统招新生将统一安排入住创雅苑,大二时统一安排入住文化小镇。 如上级部门颁布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奖学金适用于2012级新生,为当年学费全免,原则上为期四年。获奖条件及评定办法详见学校《2012年UIC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学生入学后的奖学金,由学校考试委员会、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按照学校奖学金的具体规定实行。 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招生详细信息更新详见学校招生网。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招生委员会,电话:(0756)3620332,传真:(0756)3620047。招生咨询电话:(0756)3620011、3620022、 3620033、 3620044,传真:(0756)3620047。学校网址:http://www.uic.edu.hk招生信息网:http://www.uic.edu.hk/admission电子邮箱:admission@uic.edu.hk 

2012-06-06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香港及内地携手成立的创新型大学。我校在课程设置上经由香港浸会大学批准,在教学质量上接受香港浸会大学的指导、评估和监督,在教学上实行全英文授课。学校国标代码:16401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英文名: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 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英文缩写为“UIC”)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28号。邮政编码:519085。办学性质: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内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香港浸会大学。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全日制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毕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颁发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录取规则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般情况下不录取第三及后续志愿的考生。第五条  专业志愿出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出档,依次类推,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在内蒙古自治区亦实行该规则。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调剂录取时,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分高者。第六条  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承认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但如果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未有加分政策,我校不再给予加分优惠。第七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含120%)。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第八条 为配合全英文教学,学校要求凡是高考总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批次分数线的考生,报考英语(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方向)、英语(应用翻译方向)、英语(现当代英语语言文学方向)、国际政治(政治与国际关系方向)、新闻学(国际新闻方向)专业的,其英语单科成绩还须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73.3%或以上,即: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则必须达到110分或以上,而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则必须达到88分或以上;报考其他专业的,其英语单科成绩还须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6.7%或以上,即: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则必须达到100分或以上,而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则必须达到80分或以上。本校为全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九条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专业调剂录取时,总分相同且英语单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对江苏省考生,我校录取时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且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2B及其以上,必测科目4C及其以上,技术科目合格。第十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三条          学校按专业招生。学生进校一年后,可在尊重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教学资源,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允许部分优秀学生申请专业调整。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第十四条          2012级新生收费标准(人民币)学费:六万元/学年住宿费: 创雅苑 3400元/人·学年文化小镇 5000元/人·学年2012级统招新生将统一安排入住创雅苑,大二时统一安排入住文化小镇。 如上级部门颁布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奖学金适用于2012级新生,为当年学费全免,原则上为期四年。获奖条件及评定办法详见学校《2012年UIC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学生入学后的奖学金,由学校考试委员会、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按照学校奖学金的具体规定实行。 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招生详细信息更新详见学校招生网。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招生委员会,电话:(0756)3620332,传真:(0756)3620047。招生咨询电话:(0756)3620011、3620022、 3620033、 3620044,传真:(0756)3620047。学校网址:http://www.uic.edu.hk招生信息网:http://www.uic.edu.hk/admission电子邮箱:admission@uic.edu.hk

201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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