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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Zhejiang Textile and Fashion College

理工类/工科类/专科 院校代码:13025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1、学校全称: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025(国标)、0058(浙江省代码)2、校 址: 主校区:宁波市风华路495号(北高教园区) 易斯戴校区:北外环东路1188号?3、邮政编码: 3152114、办学性质: 公办 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6、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7、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二、招生计划: 我院2010年招生总计划为2820(不含3+2),其中省内计划2510人(不含3+2),省外计划310人。省外主要面向河北、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甘肃。我院201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考试院(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三、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3)、男女比例:不限(4)、专业限制:<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方向)、表演艺术(舞蹈方向)仅招女生>(5)、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色盲、色弱者,我校染化类、染整技术(与洁丽雅集团联合培养)、机电一体化(城轨机电自动化方向,与宁波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联合培养)、应用电子技术(城轨通信方向,与宁波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联合培养)四个专业不予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十分清楚,必须详细了解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自己身体状况所不适宜报考的专业,请考生参照我院所公布招生计划的备注栏内有关说明。(6)、机电一体化(城轨机电自动化方向,与宁波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联合培养)、应用电子技术(城轨通信方向,与宁波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联合培养)、新型纺织机电技术(与洁丽雅集团联合培养)、市场营销(营销方向,与洁丽雅集团联合培养)四个专业合格毕业生定向就业率不低于90%。(7)、录取的具体办法: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8、学费:服装设计类、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人物形象设计、美术、服装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表演艺术(舞蹈方向)、表演艺术(音乐方向)、工业设计类九个专业均为7800元/年。服装设计(中新合作办学)12000元/年,服装设计(中日合作办学)15000元/年,市场营销(时装营销与管理)(中新合作办学)13000元/年;其余专业均为6000元/年。9、住宿费:四人间(每生/年1200元)、五人间(每生/年1000元)、六人间(每生/年1000元)。四、新生奖学金: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0级新生奖学金如下:学院面向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的2010级浙江省普高文、理科考生设立新生奖学金,以资助优秀学生特别是家境贫寒的优秀学生完成大学学业。具体按《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0级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新生奖学金申请条件奖学金金额(人民币)高考总分列在浙江省普高文理科第三类名次文科理科前 10?名前 10?名5万元前 100 名前 100 名3万元前 500 名前1000名2万元前1000名前2000名1万元以上奖学金不以名次而累加??五、中外合作办学: 中新(新加坡)合作班学生,顺利修完中新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后,毕业时可获得“双文凭”,即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文凭及新加坡莱佛士设计学院大专文凭。 中日(日本)合作班学生,顺利修完中日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后,毕业时可获得即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文凭及日本彬野学服饰大学颁发的专门课程修了证。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574-86328888?86328004?86329141?86329090(2)传真:0574-86328004(3)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4)、Email地址:f86328888@126.com ?(5)、院校网址:www.zjff.net(6)、招生网网址: http://zs.zjff.net七、招生章程的解释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5月30日

2010-06-07
2011年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1年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国际码:13025 (浙江省代码0058) 二、校 址:主校区:宁波市风华路495号(北高教园区)易斯戴校区:北外环东路1188号三、办学性质:公办四、办学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六、办学条件: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优秀职业院校,是一所特色鲜明培养以纺织服装行业为特色的综合类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在校生逾万名;教职工6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85名,博士、硕士294名,“双师型”教师230余名。学校占地面积800余亩,建筑面积156900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1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60余万册。并为全国纺织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浙江省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浙江省服装专业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宁波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宁波市纺织服装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另建有宁波市先进纺织技术与服装CAD重点实验室和宁波市纺织服装特色数字文献资料库。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浙江省服装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主任单位”、“浙江省及宁波市服装技师培训鉴定单位”、“浙江省高校学生工作创新单位”等荣誉称号。现为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七、招生计划:我院2011年设有32个专业(方向),按专业进行招生录取,招生总计划为2905名,其中省内计划2498人,省外计划407人。省外主要面向面向安徽、江西、江苏、河北、甘肃、福建、湖南、湖北、广西、广东、海南、贵州等十二个省进行招生,其中,面向江苏、福建、广东省、湖北、河北五个省的艺术类考生招收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方向)专业,计划共为5人。我院201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考试院(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八、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高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3、男女比例:录取到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4、专业限制: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方向)、表演艺术(舞蹈方向)仅招女生。5、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性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建议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结合专业的特点及就业去向选择专业。6、色盲、色弱者考生不能报考染整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口吃、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机电一体化(城轨机电自动化方向、与宁波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联合培养),服装设计(中日合作办学)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十分清楚,必须详细了解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自己身体状况所不适宜报考的专业,请考生参照我院所公布招生计划的备注栏内有关说明。九、录取具体方式:1、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考试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有关数据,视报考学校的上线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考试院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2、根据各省具体情况确定录取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采用“志愿优先,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录取办法,按考生专业志愿和考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顺序逐个检索,依次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实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3、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4、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5、参加2011年各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舞蹈、影视表演类等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线以上。6、报考我校服装表演专业的外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所规定的统考,考试合格后才可录取(江苏省参加音乐、福建省表演类、广东省文科音乐类、湖北省非美术类、河北省舞蹈或音乐类统考)。7、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8、无专业加试要求。十、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十一、收费标准:1、学校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职院校收费标准执行,服装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服饰品设计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人物形象设计、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方向)、表演艺术(音乐方向)、表演艺术(舞蹈方向)、美术、产品造型设计、包装技术与设计十一个专业均为7800元/年;服装设计(中外合作办学)15000元/年,其余专业均为6000元/年。2、住宿费:四人间(每生/年1200元)、五人间(每生/年1000元)、六人间(每生/年1000元)。十二、对学生的奖励及资助措施: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奖励优秀学生。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十四、录取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十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招生办公室:0574-86328888、86328004、863291412、传 真:0574-86328004、0574-863291413、分院联系电话(0574-)服装学院:86329925 机电与轨道学院:86329652纺织学院:86329896 易斯戴学院:87619052信息学院:86329611 商学院:86329938国际学院:86329939 4、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5、邮编:3152116、院校网址:http://www.zjff.net信息网网址:http://zs.zjff.net7、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

2011-05-17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码:13025 浙江省代码:0058 二、校 址:主校区:宁波市风华路495号(北高教园区) 易斯戴校区:北外环东路1188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四、办学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六、办学条件: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优秀职业院校,是一所特色鲜明培养以纺织服装行业为特色的综合类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在校生逾万名;教职工6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85名,博士、硕士294名,“双师型”教师230余名。学校占地面积800余亩,建筑面积156900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1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60余万册。并为全国纺织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浙江省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浙江省服装专业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宁波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宁波市纺织服装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另建有宁波市先进纺织技术与服装CAD重点实验室和宁波市纺织服装特色数字文献资料库。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浙江省服装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主任单位”、“浙江省及宁波市服装技师培训鉴定单位”、“浙江省高校学生工作创新单位”等荣誉称号。现为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七、招生计划:我院2012年设有34个专业(方向),按专业进行招生录取,招生总计划约为3397名,其中省内计划约3177人,省外计划220人。省外主要面向安徽、江西、江苏、山东、甘肃、福建、湖北、广西、广东、海南、四川十一个省进行招生。我院201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考试院(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八、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高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3、男女比例:录取到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4、专业限制: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方向)仅招女生。5、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性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建议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结合专业的特点及就业去向选择专业。6、色盲、色弱者考生不能报考染整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口吃、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机电一体化(城轨机电自动化方向、与宁波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联合培养),服装设计(中日合作办学)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十分清楚,必须详细了解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自己身体状况所不适宜报考的专业,请考生参照我院所公布招生计划的备注栏内有关说明。九、录取具体方式:1、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2、对所有进档考生采用“志愿优先,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录取办法,按考生专业志愿和考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顺序逐个检索,依次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实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3、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4、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5、报考音乐、美术、舞蹈、影视表演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12年各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舞蹈、影视表演类等专业统考,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线以上。6、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十、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十一、收费标准:1、学校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职院校收费标准执行,普通文理科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7800元、其中服装设计(中外合作办学)15000元/年。2、住宿费:四人间(每生/年1200元)、五人间(每生/年1000元)、六人间(每生/年1000元)。十二、对学生的奖励及资助措施: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奖励优秀学生。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3、录取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十四、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招生办联系电话:0574-86328888、86328004、863291412、传 真:0574-86328004、0574-863291413、分院联系电话(0574-)时装学院:86329925 机电与轨道交通学院:86329652纺织学院:86329896 易斯戴学院:87619052信息学院:86329610 商学院:86329938国际学院:86329936 艺术分院:863299684、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3152115、院校网址:http://www.zjff.net招生网网址:http://zs.zjff.net官方微博:http: //weibo.com/zjffxy6、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2012-06-05
2013年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码:13025 浙江省代码:0058 二、校 址:主校区:宁波市风华路495号(北高教园区) 易斯戴校区:北外环东路1188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四、办学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六、办学条件: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优秀职业院校,是一所特色鲜明培养以纺织服装行业为特色的综合类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在校生逾万名;教职工6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85名,博士、硕士294名,“双师型”教师230余名。学校占地面积800余亩,建筑面积156900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1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60余万册。并为全国纺织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浙江省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浙江省服装专业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宁波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宁波市纺织服装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另建有宁波市先进纺织技术与服装CAD重点实验室和宁波市纺织服装特色数字文献资料库。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浙江省服装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主任单位”、“浙江省及宁波市服装技师培训鉴定单位”、“浙江省高校学生工作创新单位”等荣誉称号。现为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七、招生计划:我院2013年设有50个专业(方向),按专业进行招生录取,招生总计划约为3400名,其中省内计划约3180人,省外计划220人。省外主要面向安徽、甘肃、四川、山东、广东、江西、湖南、河南、辽宁、广西、湖北、海南、云南等十三个省进行招生。我院201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考试院(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八、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高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3、男女比例:录取到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4、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建议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结合专业的特点及就业去向选择专业。5、色盲、色弱者考生不能报考染整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口吃、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机电一体化(城轨机电自动化方向、与宁波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联合培养),服装设计(中日合作办学)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十分清楚,必须详细了解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自己身体状况所不适宜报考的专业,请考生参照我院所公布招生计划的备注栏内有关说明。九、录取具体方式:1、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2、对所有进档考生采用“志愿优先,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录取办法,按考生专业志愿和考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顺序逐个检索,依次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实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3、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4、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5、报考音乐、美术、舞蹈、影视表演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13年各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舞蹈、影视表演类等专业统考,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线以上。6、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十、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十一、收费标准:1、学校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职院校收费标准执行,普通文理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7800元、其中服装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5000元。2、住宿费:四人间(每生/年1200元)、五人间(每生/年1000元)、六人间(每生/年1000元)。十二、对学生的奖励及资助措施: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奖励优秀学生。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3、录取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十四、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招生办联系电话:0574-86328888、86328004、863291412、传 真:0574-86328004、863291413、分院联系电话(0574-)时装学院:86329925 机电与轨道交通学院:86329652纺织学院:86329896 易斯戴学院:87619052信息学院:86329610 商学院:86329938国际学院:86329142 艺术学院:863299684、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3152115、院校网址:http://www.zjff.net 招生网网址: 官方微博:http: //weibo.com/zjffxy6、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2013-06-04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码:13025 浙江省代码:0058二、校 址:主校区;宁波市风华路495号(北高教园区) 易斯戴校区:北外环东路1188号三、办学性质:公办四、办学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六、办学条件: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优秀职业院校,是一所特色鲜明培养以纺织服装行业为特色的综合类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在校生逾万名;教职工6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85名,博士、硕士294名,“双师型”教师230余名。学校占地面积800余亩,建筑面积156900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1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60余万册。现为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获得了"宁波市文明单位"、"平安校园"、"教育服务经济贡献奖"、"教育推动奖"、"浙江省优秀校园文化品牌"、"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首批国家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首批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等荣誉称号。七、招生计划:我院2014年设有50个专业(方向),按专业进行招生录取,招生总计划约为3400名,其中省内计划约3185人,省外计划215人。省外主要面向安徽、甘肃、广东、江西、广西、海南等六个省进行招生。我院201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考试院(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八、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高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3、男女比例:录取到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4、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性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建议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结合专业的特点及就业去向选择专业。5、色盲、色弱者考生不能报考染整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自动化方向)、机电一体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方向)、模具设计与制造、应用电子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方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中日合作办学)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十分清楚,必须详细了解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自己身体状况所不适宜报考的专业,请考生参照我院所公布招生计划的备注栏内有关说明。九、录取具体方式:1、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2、对所有进档考生采用“志愿优先,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录取办法,按考生专业志愿和考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顺序逐个检索,依次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实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3、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4、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5、报考音乐、美术、舞蹈、影视表演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14年各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舞蹈、影视表演类等专业统考,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线以上。6、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十、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十一、收费标准:1、学校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职院校收费标准执行,普通文理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7800元、其中服装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5000元。2、住宿费:四人间(每生/年1200元)、五人间(每生/年1000元)、六人间(每生/年1000元)。十二、对学生的奖励及资助措施: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奖励优秀学生。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3、录取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十四、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招生办联系电话:0574-86328888、86328004、863291412、传 真:0574-863280043、分院联系电话(0574-)时装学院:86329925 机电与轨道交通学院:86329652纺织学院:86329896 易斯戴学院:87619052信息学院:86329610 雅戈尔商学院:86329938国际学院:86329936 艺术与设计学院:863299684、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3152115、院校网址:http://www.zjff.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zs.zjff.edu.cn/ 官方微博:http: //weibo.com/zjffxy6、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2014-06-27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码:13025 二、校 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办学条件: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是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在校生逾万名;教职工63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80余人,博士、硕士学位380余人。学校占地面积800余亩,资产总值8亿多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近一亿元,各类图书100万余册。现为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获得了“宁波市文明单位”、“平安校园”、“教育服务经济贡献奖”、“教育推动奖”、“浙江省优秀校园文化品牌”、“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首批国家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国家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等荣誉称号。 七、招生计划:我校2015年设有34个专业(方向),按专业进行招生录取,招生总计划约为3444名,其中省内计划约3214人,省外计划约230人。省外主要面向安徽、甘肃、江西、广西、海南、辽宁、黑龙江等七个省进行招生。我校201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考试院(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八、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高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录取到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建议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结合专业的特点及就业去向选择专业。 5、色盲、色弱者考生不能报考染整技术、染整技术(数码印染与营销方向)、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中日合作办学)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报考服装设计(中英班)、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中英班)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如英语单科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则按英语单科高考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十分清楚,必须详细了解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自己身体状况所不适宜报考的专业,请考生参照我校所公布招生计划的备注栏内有关说明。 九、录取具体方式: 1、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的省份,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办法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以此类推,直到录满为止。 3、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同分时平行志愿按名次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5、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 6、报考音乐、美术、舞蹈、影视表演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15年各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舞蹈、影视表演类等专业统考,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线以上。 7、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十、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收费标准: 1、学校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职院校收费标准。工科类专业6600元/年,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7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其中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建筑装饰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人物形象设计、表演艺术等专业9800元/年;服装设计(中日合作办学)、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5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按照6000元/年。 2、住宿费:四人间(每生/年1200元)、五人间(每生/年1000元)。 十二、学校对优秀考生激励措施: (一)浙江省生源第三批一志愿填报我校,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下列政策: ①普高第三批(理科)名次前15000名(含)的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第一专业志愿(除宁波轨道交通集团订单班外); ②普高第三批(理科)名次前20000名(含)的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前四个专业的其中一个专业志愿中(除宁波轨道交通集团订单班外); ③普高第三批(文科)名次前10000名(含)的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第一专业志愿(除宁波轨道交通集团订单班外); ④普高第三批(文科)名次前12000名(含)的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前四个专业的其中一个专业志愿中(除宁波轨道交通集团订单班外); (二)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可享受我校新生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一志愿填报我校且已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的全日制新生。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000元/人,三等奖学金2000元/人。(详见我校《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三)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录取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十四、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办联系电话:0574-86328888、86328004、86329141 2、传 真:0574-86328888 3、分院联系电话(0574-) 机电与轨道交通学院:86329652 商学院:86329938 信息媒体学院:86329610 艺术与设计学院:86329968 时装学院:86329925 纺织学院:86329896 国际学院:86329936 4、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 3152115、院校网址:http://www.zjff.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zs.zjff.edu.cn/ 官方微博:http: //weibo.com/zjffxy6、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2015-06-12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码:13025 二、校 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三、办学性质:公办四、办学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六、办学条件: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是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在校生逾万名;教职工63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8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300余人,博士、硕士学位430余人。学院坐落于宁波市北高教园区,占地面积800余亩,资产总值8亿多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近一亿元,各类图书100万余册。现为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获得了“宁波市文明单位”、“平安校园”、“教育服务经济贡献奖”、“教育推动奖”、“浙江省优秀校园文化品牌”、“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首批国家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首批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等荣誉称号。七、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高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3、男女比例:录取到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4、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建议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结合专业的特点及就业去向选择专业。5、色盲、色弱者考生不能报考染整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精细化工技术(环境监测评估方向)、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班)、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时尚传媒方向中英班)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十分清楚,必须详细了解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自己身体状况所不适宜报考的专业,请考生参照我校所公布招生计划的备注栏内有关说明。八、录取具体方式:1、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的省份,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办法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以此类推,直到录满为止。3、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同分时平行志愿按名次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5、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6、报考音乐、美术、舞蹈、影视表演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16年各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舞蹈、影视表演类等专业统考,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线以上。7、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九、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另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班)、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时尚传媒方向中英班)专业的考生,若符合条件的,可获得由英国索尔福德大学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十、收费标准:1、学校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职院校收费标准。工科类专业6600元/年,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7500元/年、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7500/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人物形象设计、表演艺术等专业9800元/年;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5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按照6000元/年。2、住宿费:按省物价等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执行。十一、学校对优秀考生激励措施: (一)浙江省生源第三批一志愿填报我校,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下列政策:①普高第三批(理科)名次前15000名(含)的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第一专业志愿(除宁波轨道交通集团订单班外); ②普高第三批(理科)名次前20000名(含)的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前四个专业的其中一个专业志愿中(除宁波轨道交通集团订单班外); ③普高第三批(文科)名次前10000名(含)的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第一专业志愿(除宁波轨道交通集团订单班外); ④普高第三批(文科)名次前12000名(含)的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前四个专业的其中一个专业志愿中(除宁波轨道交通集团订单班外); (二)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3、录取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十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招生办联系电话:0574-86328888、86328004、863291412、传 真:0574-863288883、二级学院联系电话(0574-)机电与轨道交通学院:86329102/86329655 商学院:86329052/86328811 信息媒体学院:86329610 艺术与设计学院:86329965 时装学院:86329915/86329925 纺织学院:86329896 中英时尚设计学院(国际学院):86329601/86329143 4、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号楼1楼招生就业处 邮编: 3152115、院校网址:http://www.zjff.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zs.zjff.edu.cn/ 官方微博:http: //weibo.com/zjffxy6、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201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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