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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

综合类 本科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201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复试考试地点安排

01 播音与主持艺术 面试:明德楼02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 面试:东配楼 笔试:《视频作品分析》立德楼03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 面试:博学楼 笔试:《电视作品分析》立德楼04 戏剧影视文学 面试:博学楼 笔试:《命题故事写作》立德楼05 戏剧影视导演 面试:明德楼 笔试:《命题写作》立德楼06 表演 面试:博学楼07 摄影 面试:博学楼 笔试:《图片摄影专业知识和文艺常识》立德楼08 影视摄影与制作 面试:博学楼 笔试:《影片分析》立德楼09 环境设计(光影空间艺术方向) 面试:博学楼 笔试:《画面构成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笔试》立德楼1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面试:博学楼 笔试:《素描》立德楼、中国传媒大学附属小学;《色彩命题创作》立德楼;11 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方向) 笔试:《色彩》大学生活动中心;《素描》大学生活动中心;《命题创作》大学生活动中心;12 动画 面试:31号楼 笔试:《素描》立德楼、中国传媒大学附属小学;《动态速写、命题故事漫画创作》大学生活动中心13 动画(游戏艺术方向) 面试:31号楼 笔试:《素描》立德楼、中国传媒大学附属小学;《创作能力考核》大学生活动中心14 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像与网络视频方向) 面试:31号楼 笔试:《专业能力考试》立德楼;15 数字媒体艺术(网络与智能媒体设计方向) 面试:31号楼 笔试:《专业能力考试》立德楼;16 艺术与科技(数字娱乐方向) 面试:31号楼 笔试:《专业能力考试》立德楼;17 录音艺术(录音工程方向) 面试:南操场东南角地下一层艺术团排练厅18 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 面试:南操场东南角地下一层艺术团排练厅19 音乐学(音乐传播方向) 面试:南操场东南角地下一层艺术团排练厅 笔试:《音乐文案写作》立德楼20 音乐学(音乐编辑方向) 面试:南操场东南角地下一层艺术团排练厅21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方向) 面试:南操场东南角地下一层艺术团排练厅 笔试:《音乐基础理论测试》立德楼22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 面试:南操场东南角地下一层艺术团排练厅S1 表演(音乐剧双学位班) 面试:博学楼

2019-02-13
中国传媒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我校2017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一、招生计划2017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60人。二、招生专业文理兼招的专业为: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行政管理、社会学。(浙江省考生不限制选考科目)只招文科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浙江省考生不限制选考科目)只招理科的专业为:通信工程、通信工程(无线多媒体广播技术方向)、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演艺工程与舞台技术方向)、数字媒体技术、网络工程、应用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方向)、信息安全。(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限选物理)三、报名条件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2、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身心健康,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品学兼优,有培养潜质;5、少数民族考生应为“汉语言”考生。四、报名办法1、网上报名(1)考生于2017年4月20日—4月30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进行报名。(2)每个考生最多可报考三个专业。(3)上传材料a.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需如实填写高中阶段成绩信息,由考生所在中学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b.下载附件中《中国传媒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意见表》,填写完整、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c.个人陈述,需本人手写,不少于1000字,内容需包含高中期间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等相关内容;d.参与社会实践、有关获奖情况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材料初审报名截止后,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7年5月30日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公布,同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五、考核办法初审合格考生须于2017年6月11日18:30-20:30到中国传媒大学参加“综合素质笔试”,测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储备、思维能力、理解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六、资格认定1、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综合素质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认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认定专业时,按照考生报名时的志愿顺序,只认定一个专业合格,专业志愿间无级差。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及我校往年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2、测试结果可于2017年6月22日在网上报名系统上查询。3、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名单将经我校本科招生网及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七、报考及录取1、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2、浙江省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及以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3、其他省份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模拟投档线下30分(江苏省19分、海南省标准分36分),且考生高考成绩总分(不含任何加分)在当地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八、监督机制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参与并实施监督,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九、其它1、所有测试信息均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认真阅读。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志愿、确认报考、打印准考证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及所有上传材料原件参加测试;3、根据教育部文件及相关规定,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凡在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测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传媒大学。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4招生咨询电话:(010)65779370、65779256、65779141(传真)纪检监察电话: 010-65779383招生咨询邮箱:cuczsb@cuc.edu.cn招生办微博:http://weibo.com/cuczsb校园网网址:http://by.cuc.edu.cn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cuc.edu.cn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2017年4月附件:《中国传媒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意见表》

2017-04-19
中国传媒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有关部署,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我校2019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一、招生计划2019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拟招收60人,具体计划数以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招生数为准。二、招生专业文理兼招的专业为:汉语言、法学(浙江省考生不限制选考科目)只招文科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浙江省考生不限制选考科目)三、报名条件1、符合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身心健康,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品学兼优,有培养潜质;5、少数民族考生应为“汉语言”考生。四、报名办法1、网上报名(1)考生于2019年4月18日—4月25日期间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进行报名。(2)每位考生最多可报考三个专业。(3)上传材料a.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需如实填写高中阶段成绩信息,由考生所在中学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b.下载附件中《中国传媒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意见表》,填写完整、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c.个人陈述,需本人手写,不少于1000字,内容需包含高中期间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等相关内容;d.参与社会实践、有关获奖情况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材料初审报名截止后,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9年5月31日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公布,同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五、考核办法初审合格考生须于2019年6月中旬到中国传媒大学参加“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测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储备、思维能力、理解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六、资格认定1、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认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认定专业时,按照考生报名时的志愿顺序,只认定一个专业合格,专业志愿间无级差。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及我校往年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2、测试结果可于2019年6月22日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查询。3、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名单将经我校本科招生网及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七、报考及录取1、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2、浙江省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及以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3、其他省份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模拟投档线下30分(江苏省19分、海南省标准分36分),且考生高考成绩总分(不含任何加分)在当地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八、监督机制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均在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九、其它1、所有测试信息均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认真阅读。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志愿、确认报考、打印准考证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及所有上传材料原件参加测试;3、根据教育部文件及相关规定,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的考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其违法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考生一经查出有作弊、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存在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法依规处理。4、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传媒大学。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4招生咨询电话:(010)65779370、65779256、65779141(传真)纪检监察电话: 010-65779383纪委监察处邮箱:jiwei@cuc.edu.cn招生咨询邮箱:cuczsb@cuc.edu.cn招生办微博:http://weibo.com/cuczsb校园网网址:http://www.cuc.edu.cn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cuc.edu.cn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   附件:《中国传媒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意见表》----  点击下载:中国传媒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意见表.doc

2019-04-17
中国传媒大学2019年艺考重大改革,八大变化你必须知道

今天是中国传媒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的第一天。记者从学校招办了解到,作为拥有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两个一流学科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深入推进招生考试改革是我们的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选拔具有优秀潜质的艺术人才,同时提升考试管理和服务水平,中国传媒大学在广泛调研、深入论证、稳步实施的基础上,采取多项举措创新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呈现出八个方面的变化。变化一:初试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开始,12月23日截止。2019年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整体提前,2018年11月28日发布招生简章,正式接受考生报名,2018年12月23日24时报名截止,报名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考生须于此时间段内登录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uc.edu.cn)报名。变化二:初试时间提前至2019年1月1日。以往的初试、复试都集中在春节之后举行,时值春运高峰及艺考扎堆期间,考生及家长压力巨大。为减轻考生及家长精力、时间和费用成本,学校决定,将初试、复试分开举行,初试时间提前至2019年1月1日,在北京、哈尔滨、长春、济南、郑州、晋中、兰州、杭州、长沙、成都、南昌11个城市设置初试考点,考生可自主选择考点参加考试。变化三: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初试环节的文化素养基础测试。自2019年起,凡参加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的考生,无论报考何种专业,均须在初试环节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文化素养基础测试。此前学校对考生文化水平的考核,依照报考专业不同,分为文化笔试、综合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等多种形式,2019年起统一规范为文化素养基础测试,有利于引导考生加强对文化素养基础知识的学习,增强考生的人文素养。变化四:初试科目增加“文史哲”类别。自2019年起,初试在原有语数英考试类别的基础上,增加文史哲考试类别,考生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种类别参加考试。这一改革,扩大了考生的选择面,有利于考生发挥自身优势特长,也有利于引导考生拓宽学习视野,丰富知识结构,增强人文底蕴。初试将分专业按类别分别划定合格标准,合格后进入复试。变化五:复试统一在北京举行,京外不再设置复试考点。为进一步统一标准,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性,从2019年起,复试只设置北京一个考点,即中国传媒大学考点,初试合格的考生统一集中到北京考点参加复试,在京外不再设置专业复试考点。变化六:适当增加符合时代特色和要求的专业和专业方向。2019年我校艺术类专业设置在总体保持稳定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情况,对专业及专业方向进行了调整,艺术类专业及方向总数由2018年的19个增加到2019年的23个。新增专业和方向包括:新增加环境设计专业(光影空间艺术方向)和摄影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分设“数字影像与网络视频”、“网络与智能媒体设计”两个专业方向;音乐学专业分设“音乐传播”、“音乐编辑”两个专业方向。新增专业和方向后,学校2019年的招生总人数较2018年增加90人,计划招生793人。变化七:为专业能力特别突出的考生开设“绿色通道”。为使专业能力特别突出的考生有机会进入复试环节,对于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方向)、动画、动画(游戏艺术方向)、音乐学(音乐传播方向)、音乐学(音乐编辑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8个专业(含方向)的考生,在自愿前提下,可在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1日期间按要求提交作品。学校将组织专家团队对作品进行评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作品被评定为“优秀”的考生,经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专家委员会认定,无论其文化素养基础初试成绩如何,都能够进入复试;作品被评定为“良好”的考生,对其所报专业初试合格标准下调10%;作品被评定为“合格”的考生,仍按其所报专业初试合格标准执行;作品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考生,经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专家委员会认定,对其所报专业初试合格标准上调5%。开设专业优质生源“绿色通道”,目的在于让真心热爱艺术、真正具有艺术培养潜力的考生敢于报考,在于让真正拔尖人才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得以最终录取,这也体现了学校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办学思路。变化八:三种录取办法为各类优秀考生护航。学校依据专业培养要求及近两年录取情况,2019年对录取办法进行调整,在原有的按综合分排名录取和按文化比值排名录取两种办法基础上,新增按专业排名录取办法,三种录取办法保障各类优秀考生都能被录取。7个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动画(游戏艺术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表演(音乐剧双学位班)。8个专业按综合排名录取: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环境设计(光影空间艺术方向)、摄影、音乐学(音乐传播方向)、音乐学(音乐编辑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方向)。8个专业按文化比值排名录取: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像与网络视频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网络与智能媒体设计方向)、艺术与科技(数字娱乐方向)、录音艺术(录音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艺术类招生考试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教育部的领导与支持下,中国传媒大学高度重视2019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坚持立德树人、以本为本,认真调研,周密设计,稳妥实施,目的是通过创新举措推动艺术类招生考试更加规范、更加公正、更加符合社会发展需要;通过创新举措让真心热爱艺术、真正具有艺术发展潜质的考生敢于报考,让真正拔尖人才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得以最终录取,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一流优质生源。详细情况请参考中国传媒大学2019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2018-11-28
中国传媒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结合中国传媒大学人才培养目标,2017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面向全国选拔理想信念崇高、思想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一、招生计划学部专业及招考方向招生人数高考科类新闻传播学部电视学院广播电视学30文理兼招广播电视学(国际新闻传播方向)30广播电视学(电视摄影方向)20编辑出版学(新媒体方向)15新闻学院新闻学(数据新闻报道方向)25理工学部广播电视工程20理工注:①专业及招考方向以下统称为“专业”。②上海、浙江的考生报考广播电视工程专业选考科目限选物理,其他专业不限制选考科目。二、报考条件1. 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2. 理想信念崇高、思想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 身体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4. 报考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学(国际新闻传播方向)、广播电视学(电视摄影方向)、编辑出版学(新媒体方向)的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各类竞赛(包括学科竞赛、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外语、摄影、创意创新、社会实践)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2)有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出版物或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发表作品;5. 报考新闻学(数据新闻报道方向)的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信息学、英语、人文社科及创新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2)有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出版物或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发表的作品;6. 报考广播电视工程的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计算机或信息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2) 对所报专业有浓厚兴趣并在相关领域确有突出特长、取得过优秀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报名办法1. 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均须于2017年3月19日—4月10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进行报名。每位考生最多可报考三个专业。2. 上传材料(图片、PDF)(1)考生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考生本人身份证;(3)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4)高中阶段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5)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由考生所在中学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以上证明材料需在报名系统内上传原件照片,若为复印件则需由考生所在中学加盖公章,以对其真实性负责。四、材料初审报名截止后,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通过。在材料审核通过的基础上,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初审合格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2017年4月3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可同时在报名系统上查询初审结果。五、考核办法1. 测试地点:中国传媒大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2. 测试时间:面试及笔试将于6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3. 测试内容: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学 (国际新闻传播方向) 、广播电视学 (电视摄影方向)、编辑出版学 (新媒体方向)【专业测试】面试 ①1分钟自我介绍 ②回答考官提问(高中所学知识) ③材料分析:根据指定材料,表达观点并说明理由 ④广播电视学(国际新闻传播方向)需加试朗读英文短文并根据短文回答问题视频作品分析 重点考查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考试时间两小时)【综合能力笔试】考查考生知识储备、思维能力、创新潜质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三小时)新闻学 (数据新闻报道方向)【专业测试】面试 ①1分钟自我介绍 ②回答考官提问(高中所学知识)③根据指定材料进行评论:侧重新媒体、数据新闻等【综合能力笔试】考查考生知识储备、思维能力、创新潜质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三小时)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测试】面试 回答考官提问:考查考生的专业兴趣、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潜质【综合能力笔试】考查考生知识储备、思维能力、创新潜质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三小时)六、资格认定1. 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学(国际新闻传播方向)、广播电视学(电视摄影方向)、编辑出版学(新媒体方向)按照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面试50%、视频作品分析50%)与综合能力笔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新闻学(数据新闻报道方向)、广播电视工程按照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与综合能力笔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2. 多个专业都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的志愿顺序,只认定一个专业合格。3. 入选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2017年6月22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可同时在报名系统上查询测试结果。七、录取办法1. 入选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2.上海、浙江入选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学(国际新闻传播方向)、编辑出版学(新媒体方向)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浙江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及以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入选新闻学(数据新闻报道方向)、广播电视工程专业A档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浙江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及以上,B档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浙江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及以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入选广播电视学(电视摄影方向)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浙江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及以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其他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模拟投档线下相应分值,且高考成绩总分(不含任何加分)在当地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各专业具体优惠分值见下表:专业名称750分制省份江苏海南(标准分)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学(国际新闻传播方向)编辑出版学(新媒体方向)20分13分24分新闻学(数据新闻报道方向)广播电视工程A档:30分B档:20分A档:19分B档:13分A档:36分B档:24分广播电视学(电视摄影方向)30分19分36分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3. 江苏生源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4. 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八、监督机制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参与并实施监督,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九、注意事项1. 所有测试信息均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认真阅读。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志愿、确认报考、打印准考证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 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及所有上传材料原件参加测试;3. 根据教育部文件及相关规定,在我校自主招生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凡在学校自主招生测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 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5.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传媒大学。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4咨询电话:学校招生办公室 010-65779370 65779256 65779141(传真)新闻传播学部 电视学院 010-65779262 65783304新闻学院 010-65783167理工学部 010-65783347纪检监察电话: 010-65779383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cuc.edu.cn招生咨询邮箱:cuczsb@cuc.edu.cn招生办微博:http://weibo.com/cuczsb招生办微信: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微信号CUC-zsb)校园网网址:http://www.cuc.edu.cn声明我校自主招生所有测试信息仅在本科招生网及网上报名系统上官方发布;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自主招生测试考前辅导班,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我校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在专业考试和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或其他费用;对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10)65779383 中国传媒大学纪委监察处

2017-03-17
中国传媒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中国传媒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传媒大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中国传媒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相关的学位证书。第三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2017年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招生、非通用语专业招生、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艺术类招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班招生等。高职层次招生全部为艺术类招生。学校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第二学士学位班为两年。高职标准学制为三年。第五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高职学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高职学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监督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建议咨询,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高职层次专业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学校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及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等因素,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需求,紧密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深入开展科学论证,合理确定年度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按照“以发展促公平”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条件、考虑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及有关专项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第九条  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学校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本科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超过计划数提档的、符合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以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将教育部批准后下达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二条 学校在提档时,原则上承认省级招办报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以下简称实考分)为准。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第十三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我校外语类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同时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满分的70%(含)以上。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第十四条 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第一款 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第二款 普通本科录取考生实考分须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三款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四款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按照实考分从高到低进行录退。在实考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依次按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英语、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排队录取。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追加录取。第五款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所有已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实考分减掉一个分数级差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依此类推。同一专业录取时,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按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英语、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排队录取。第六款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按实考分从高到低(实考分相同时按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英语、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排队)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七款 上海生源考生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第一 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第二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录取考生实考分须不低于上海市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三 进档考生按照实考分确定录取专业;若实考分相同,优先录取有政策性照顾分加分考生;若该分数还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语文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选考科目单科最高分排队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予以录取。第八款 浙江生源考生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第一 按照专业计划100%进行提档。第二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第三 进档考生按照实考分确定录取专业;若实考分相同,优先录取有政策性照顾分加分考生;若该分数还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语文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选考科目单科最高分排队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予以录取。第九款 江苏生源考生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第一  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第二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录取考生实考分须不低于江苏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三  进档考生按照考生“语、数、外三门原始分+政策性奖励分+附加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分)的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若该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政策性照顾分加分考生;若该分数还相同,按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英语科目成绩排队录取。第十款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录取原则按照本条例执行。第十五条 非通用语专业录取原则非通用语专业在部分省(区、市)本科提前批次投放招生计划,提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20%,录取时按照本章程第十四条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南疆计划、港澳台侨招生等招生计划,以及国家专项计划。录取时按照本章程第十四条规定执行。其中,少数民族预科班(含新疆两年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国家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实考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第十七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原则对艺术类、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当年相应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第十八条 第二学士学位班录取原则第二学士学位班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2017年第二学士学位班招生简章》执行。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第五章  招生监察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成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招生监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招生监察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校外机构资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传媒大学网址:http://www.cuc.edu.cn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cuc.edu.cn招生办微博:http://weibo.com/cuczsb招生办微信: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微信号CUC-zsb)招生咨询电话:010-65779370、65779256、65779141(传真)招生咨询邮箱:cuczsb@cuc.edu.cn纪检监察电话:010-65779383

2017-06-04
中国传媒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传媒大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我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已入选“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 “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两个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第三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2018年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专业招生、非通用语专业招生、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班招生等。高职层次招生全部为艺术类专业招生。学校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第二学士学位班为两年。高职标准学制为三年。学生取得我校学籍,并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中国传媒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相关的学位证书。第五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高职学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高职学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监督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建议咨询,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高职层次专业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中国传媒大学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学校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及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等因素,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需求,紧密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深入开展科学论证,合理确定年度分省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报教育部审核后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学校预留计划。第十条  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本科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超过计划数提档的、符合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以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二条  学校在提档时,原则上承认省级招办报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以下简称实考分)为准。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第十三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我校外语类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同时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满分的70%(含)以上。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第十四条  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第一款  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第二款  普通本科录取考生实考分须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三款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四款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按照实考分从高到低进行录退。在实考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追加录取。第五款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所有已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实考分减掉一个分数级差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依此类推。同一专业录取时,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第六款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按实考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七款  上海生源考生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第一  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第二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录取考生实考分须不低于上海市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三  进档考生按照实考分确定录取专业;若实考分相同,优先录取有政策性照顾分加分考生;若该分数还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语文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选考科目单科最高分排队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予以录取。第八款  浙江生源考生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第一  按照专业计划100%进行提档。第二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限制要求。第三  进档考生按照实考分确定录取专业;若实考分相同,优先录取有政策性照顾分加分考生;若该分数还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语文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选考科目单科最高分排队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予以录取。第九款  江苏生源考生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第一  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第二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录取考生实考分须不低于江苏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三  进档考生按照考生“语、数、外三门原始分+政策性奖励分+附加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分)的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若该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政策性照顾分加分考生;若该分数还相同,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队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队录取。第十款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录取原则按照本条例执行。第十五条  非通用语专业录取原则非通用语专业在部分省(区、市)本科提前批次投放招生计划,提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20%,录取时按照本章程第十四条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普通类)、南疆计划以及港澳台侨招生等招生计划,录取时按照本章程第十四条规定执行。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实考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少数民族预科班(含新疆两年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第十七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原则对艺术类、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当年相应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第十八条  第二学士学位班录取原则第二学士学位班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2018年第二学士学位班招生简章》执行。第十九条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 招生监察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成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招生监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招生监察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校外机构资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传媒大学网址:http://www.cuc.edu.cn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cuc.edu.cn招生办微博:http://weibo.com/cuczsb招生办微信: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微信号CUC-zsb)招生咨询电话:010-65779370、65779256、65779141(传真)招生咨询邮箱:cuczsb@cuc.edu.cn纪检监察电话:010-65779383纪委监察处邮箱:jiwei@cuc.edu.cn

201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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