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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认定指南(条件/流程/材料)

办理条件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正常参保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认定: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3.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4.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办理材料

(一)《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

(二)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四)参保人疾病证明材料(包括病理记录、手术记录、检验报告、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等),须加盖诊断医院医保办公章。(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

(五)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办理流程

(一)到指定的门诊大病诊断医院相应专科提出申请;

(二)专科主诊医师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参保人领取回执(证明书第四联);

(三) 参保人凭从主诊医生领取的证明书回执,在20个工作日后到诊断医院医保办查询诊断结果,若确认为门诊大病,则领取《证明书》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专用门诊病历》。


办理地址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医院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办理费用及时限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工作日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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