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小客车调控指标》的9座以下(含9座)小型客车。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附件: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下载
1.拍摄机动车照片
2.机动车查验
3.业务受理
4.确定机动车号码
5.缴费
6.档案归档,打印清单
更多信息请点击:
1.市车辆管理所
地址:河东区真理道与靖江路交口
电话:24559000
2.津东分所
地址:东丽区津塘公路三号桥北侧
电话:24091900
3.津南分所
地址:津南区津港公路二八路交口
电话:28093993
4.津西分所
地址:西青区津涞公路南河镇北
电话:23090918/0900
5.津北分所
地址:北辰区北辰道11号(北辰支队旁)
电话:26094900
6.滨海分所
地址:塘沽开发区第四大街黄海路东200米
电话:6200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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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共计135元。
注:时限及费用仅供参考,详细费用请询问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