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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育保险缴费办理须知

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的0.5%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缴费方式

单位缴交:

由单位负责缴交生育费用(员工个人无需缴交生育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缴费日期

生育保险费按月征收,用人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缴纳生育保险费,从下月起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缴费时限

生育保险通常规定是缴费满一年,且生育时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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