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1月起提高东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目前的每人每月5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10元。
从2016年1月起,在食品、燃气及用水补助(每人每月60元)的基础上增加用电补助类别,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补助金每月随低保金一并发放到低保对象的个人账户,补助期限至2018年12月。
1、低保救助金;
2、低保各项专项救助;
3、依相关规定享受的优惠扶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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