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的身份证姓名与所持的居住证姓名不一致。
2.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与所持的居住证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
3.申请人现居住地地址与所持的有效居住证地址不一致。
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居住证数码相片。
身份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材料
1.《黑龙江省居住证办理/鹤岗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按要求填写,信息真实可靠)
2.《黑龙江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按要求填写,信息真实可靠)
3.更改项目的证明材料(如姓名不同提供身份证,居住地不同提供现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4.居住证原件(申请时需要上交原件)
1.拍照
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
2.提出申请
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
申办人领取并填写《黑龙江省居住证办理/鹤岗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4.领取凭证
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黑龙江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领取证件
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办事时限
材料齐全且原有居住证芯片无问题,签注完成后可当场发证。
办理费用
居住证更改,免收费用
鹤岗市公安局:北红旗路
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区分局:兴安路街道
鹤岗市公安局向阳区分局:天祥路教育第二幼儿园附近
鹤岗市公安局南山区分局:南山路附近
鹤岗市公安局工农区分局:育才路
鹤岗市公安局兴山区分局:兴山路附近
鹤岗市新华公安分局:朝阳街附近
鹤岗市公安局鹤东分局:二马路15号
鹤岗市公安局东山公安分局:宇中街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