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我市非农业户口(不包括蓝印户口),年龄18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可以个人名义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具体人群主要包括四类:
①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人员;
③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④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人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籍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在我市灵活就业的,可以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①在我市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的;
②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并按月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的;
具有本市户籍的,可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非本市户籍的,可由本人到最后一次在我市参保缴费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办理手续时要填写《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首次参保的,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个人缴费办理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分为首次参保和缴费续保两种情况:
1、首次参保办理流程
(1)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分中心填写《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核定缴费金额,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
(2)凭打印的《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到社保协议服务银行现金缴费或在分中心刷卡缴费;
(3)新参保人员持缴费凭证,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可以自缴费次月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障卡
2、缴费续保的办理流程
(1)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办理核定缴费手续,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
(2)凭《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到社保协议服务银行现金缴费或在分中心刷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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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徽州道33号
电话:(022)23259831、022-12333(社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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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2)230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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