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外地在津参保人员且在受理系统公安信息查无此人者,开发区、单位在社保集体办理丢失需补卡人员,信息缺失的本地人员,外籍在津参保人员。除以上人员外一律回到居住、户籍或单位所在地街道进行受理。
办理材料:
本人进行受理需携带身份证,补卡人员需同时携带银行挂失单,领卡人员需携带领取单。代理人员还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关系证明(仅限亲属和同事)进行办理。办理卡需同时携带办卡人电子照片,领卡需携带办卡人领取单。
办理流程:
1.提供证件
2.确认信息
3.领取卡片
4.开卡校验
1、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33(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电话报失不能确认的,参保人应及时办理书面报失。
2、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参保人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医保卡》的,可办理撤销挂失手续:
1、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
2、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当场办结撤销挂失操作,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撤销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
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
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输入查询网址http://www.tj.lss.gov.cn/,进入“天津市劳动保障网”或者百度搜索“天津市劳动保障网”即可进入官网。
天津医保卡使用范围: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天津医保卡余额查询:
医保卡余额查询先进入天津市劳动保障网( ),点击个人查询平台,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即可进入查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