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符合在本市申领机动车牌证规定并且厂牌型号在国家公告之内的机动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1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调拨证明;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
5、机动车强制保险;
6、国产车(机动车合格证)\进口车(货物进口证明书、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警车(警车号牌审批表);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 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7、《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申请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车管所办理相关的行驶证申领手续。
相关手续为:查验机动车--登记受理----选号缴费---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号牌
九江市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
电话:0792-4342569
地址:九江市共青大道18号附近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牌照费100元左右
注:时限及费用仅供参考,详细费用请询问当地相关部门